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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迴生死問題——答客問七則


時間:2015/1/29 作者:君合

(一)客問:人類死了,當真還有轉生的機會嗎?有什麼證據呢?

答:人之有生必有死,有死必有生,它的可能性,真像一件事物的作用,與反作用不能分開,進了飲食,必定有所排泄,一樣的簡單明了。物質的原素,永遠不會消滅,精神的主體,也永遠存在。至於要問證據,正因精神是主體,不是物質的原素,所以不能用求證物質原素方法,來求證精神的主體來去,所以只能用精神來領會精神。宗教的作用,能夠提煉精神的成分,提高精神的效能。所以惟有在宗教的經驗之中,始可求得人類生死輪迴的現量境界。

(二)客問:人死之後,就是鬼嗎?

答:這倒不一定的,六道輪迴之中,鬼道只有六分之一的可能性,所以人死之後,可能就是鬼,但也很可能不是鬼。

(三)客問:人死之後,有的會顯靈,有的則毫無音訊,並且不論是兇殺惡死,或者是壽終正寢,都是如此,這是什麼道理?

答:剛才說過,人死之後,可能是鬼,也很可能不是鬼。如果生在鬼道,如有必要,或者由於陽世眷屬的召請,鬼自可能顯靈;倘若生時有大福德,死後即可生天,生天之後,即不會再來人間顯靈;或者生時罪大惡極,死後即墮落地獄,下了地獄,也不會有其自由行動,所以也不會顯靈;再如人死之後,即去旁生畜道之中,自亦無從再來顯靈。另有一個理由:陽壽已盡,已經該死而死者,不論其為惡死或善終,都會納入一個規則的系統,這好像是部隊改編,離開此處的組織,便會去向另一個部隊限時報到,故亦沒有機會在外閒遊肇事的可能;如果命該不死,就要像敗退的散兵游勇了,他們沒有立即的歸趨,只得在外東闖西盪,直到政府為之成立收容所,予以安排之後,此一混亂的現象,才會結束,但在這種混亂的過程中,生人固然害怕他們,他們也是最覺困惱的階段。

(四)客問:歷史上有很多偉大的人物,一定也有他們偉大的靈魂,為什麼絕對的多數,如孔孟之流,死了兩千多年,儘管後人膜拜,也不見他們顯靈呢?

答:佛教的宇宙觀是偉大的,佛教的世界觀也是無限的。那些偉大的聖賢豪傑,為了他們的願力,來到我們的地球世界,從事拯救的工作,當他們的工作任務,到了一定的極限時,他們就會離此他往,他們的願力無限,宇宙無限,世界無限,人類的世界無限,以期無限的願力,往返於無限的世界之中,在我們這個極其有限的時空之間,來探索他們的來龍去脈,自是莫測高深的事了。

(五)客問:依照尊說,人死之後,不一定是鬼,那麼人死之後,何必超度?

答:根據佛教的觀念,人死之後,通常都有箇中間的過程,叫做中陰身時期,共有四十九日,在此四十九日內,亦如法院訴訟尚未判決而預交保侯訊之際,四十九日一到,即是判決定案,該當如何,即予如何。所以人死之後,眷屬為之超度,乃在為其增德,以期減輕罪業,增長福力,但此僅為助緣,而非絕對的主因。

(六)轉生投胎,其過程究竟如何?

答:根據佛教的觀念,一切由業力與願力的牽引,非由靈魂的主宰,先由中陰身,循緣而至父母之處,若遇父母交會,即起男女淫慾顛倒之想,此念一起,隨即入胎,經過住胎十月,便是哇哇墮地了。

(七)客問:但是曾有許多見聞,並非如此投胎的,往往在嬰兒臨盆之前,產婦或其家人,見有異象現前,或人或畜,見後忽然不現,產婦隨即臨盆了,此當怎麼解釋?

答:這種現象是有的,但卻不常見,我們不是常常聽說有借屍還魂的事嗎?借屍還魂的原則,是此一生人的生理機能,仍然是健康的,但是他的陽壽已經到期,正當他死去之時,即有另一個不該死而冤枉死了的靈魂,來接收他的肉體住進去,正像一幢房子還是好的,但是它的主人必需出遠門,並且不再打算回來的話,另外一個無家可歸的人豈不可以搬進去住呢?再說到本題的現象,也正是這一同類的道理,人的壽命,有長有短,可以活到一百多歲,也可以落地便死,那麼這些異象的發生,也是借屍還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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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