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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五蘊指什麼?


時間:2015/5/31 作者:佛子心(法雨甘露)

(1)色,即相當於物質現象及其從物質現象生起的能力(包括有部分特殊的精神現象在內)。它由地水火風四大造成,進而由四大構成人的五根即眼耳鼻舌身等感覺器官。

(2)受,為領納義,即領略境界而受納於心者,即人的感情、感覺和感受,通過五根和心可以引起六種感受:色聲香味觸法。

(3)想,為取象義,即人認識境界時,攝取境象而現為心相,由此構成概念的認識活動。

(4)行,行乃造作義,是一種意欲、意向的意志活動,是推動內心去造作的心理作用(業力)。經過內心的思慮、決斷(意業),發動為身體的行動(身業)和語言的行動(口業)。

(5)識,是了別義,即統一以上心理現象的根本意識,乃心理現象和精神現象的總稱,故又稱之為心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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