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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舜法師:對同修女眾能稱師姐嗎


時間:2015/6/5 作者:無量香光

為什麼藏傳佛教的團體中,常常會聽到「師姐」這樣的稱謂?而在漢傳佛教中,在家居士之間,不論男女,一律相互稱「師兄」?引經據典,回答了這個問題:

中國佛學院教授宗舜法師:

按照《四分律》、《五分律》等律典所載,僧團開會處理僧事(羯磨)或者誦戒的時候,對男性出家人(比丘)稱呼為「大德僧」,對女性出家人(比丘尼)稱呼為「大姊僧」。這是最為正式的稱呼。一般稱呼比丘為「大德」,稱呼比丘尼為「大姊」。如《四分律》卷第六記載:

時有一比丘著弊故補納僧伽梨,蓮華色比丘尼見已發慈愍心,即問比丘言:「大德!何故乃著此弊故僧伽梨耶?」答言:「大姊!此盡法故弊壞耳。」蓮華色比丘尼著一貴价僧伽梨,語比丘言:「大德!我持此衣與大德,大德所著衣可與我不?」比丘答言:「可爾。」即脫僧伽梨與比丘尼,彼取比丘弊故衣著之。

明弘贊輯《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九解釋「大姊」說:「姊,音子,女兄也。本作姊,俗作姊。姊,四姓出家,同歸姓釋,是為法中姊妹。」

同樣,居俗女居士之間還是相互稱「姊」,曇無讖譯《大般涅槃經》卷一:

爾時復有八恆河沙諸天女等,其名曰廣目天女而為上首,作如是言:「汝等諸姊!諦觀,諦觀,是諸人眾,所設種種上妙供具,欲供如來及比丘僧。我等亦當如是,嚴設微妙供具,供養如來,如來受已,當入涅槃。

比丘尼稱女居士同樣可以稱「大姊」。如唐道宣律師《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下說:「《善見》雲,喚婢為大姊,不得雲婢。」這是說,出家後,對於原本是婢女的,也要稱為「大姊」,不得呼為「婢」。

可見,即使皈依以後,對女居士稱為「師姐」沒有什麼問題,這其實就是「大姊」這個詞的現代表述方式。至於有人理解的,皈依、出家都是大丈夫行,所以女性發大心也是大丈夫,不需要用「師姐」這樣的柔性詞語。只能說,這樣的想法可以理解,但如果按照佛教傳統來說,稱「師姐」或者「大姊」是沒有什麼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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