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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供的物品要自用之時應以他物贖回


時間:2010/4/6 作者:一心修學

最近因為要了解觀音旦供佛儀軌我在網上查看了一些開示文章,其中一位師兄弟說到佛供的物品要自用之時應以他物贖回,據說這是《菩薩優婆塞戒經卷五》裡面開示的法。下面的文章是我轉發的,希望各位同修也來看一看。 《菩薩優婆塞戒經卷五》──雜品之餘: “若自造作衣服缽器,先奉上佛,並令父母、師長、和上,先一受用,然後自服。若上佛者,以花香贖。” 供佛有不可思議的功德,但現值今日末法之時,去聖日遙,我們無法親手供養於佛;因此只能在佛堂前備以鮮花、素果等種種飲食器具來作供養。 但供佛的物品在取下之時,應先以香或其他供品來贖回,何以故?謂既是供養予佛的物品,即是屬於三寶之物故。雖是於自家佛堂作供養,若不以香花或其他供品贖回,則在戒律中是構成盜三寶物的重罪,這是相當大的過失,不得不慎! 舉例來說,當您去寺院參訪時,有時也會對寺內常住僧眾作供養,不論是金錢或衣物等,若供養完成,該物即屬於三寶所有;相同的,雖是於自家佛堂供佛,但供品卻是屬三寶之物,故於取下自用之前,應以香或其他替代物來贖回,才不會造成盜三寶物的重大過失! 一般在取下供品時,多以香來作贖回供品的替代物,在此便提供一則贖供品文讓大家作參考: 以此清淨香贖回供佛物祈求佛加持 增長諸福慧正法傳十方皆共成正覺還有一點也必須在此做提醒,供品在上供於佛之時,應先燃香稟佛,這不僅是代表對佛的恭敬,也是一個確認的動作!因為佛堂中除了佛菩薩外,還有眾多的護法神在,若未先上香稟佛,則此供品的屬性不明確,因為不知道這是要給佛菩薩還是眾護法神的供品?供佛的供養文:願此香花果遍滿十法界供養佛法僧增長諸福慧正法傳十方皆共成正覺希望能藉由此文,讓大家爾後供佛的功德更為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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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