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覺學佛網 : 法師開示

妙祥法師:梵網菩薩戒與五戒相經中對於不正業的描述


時間:2015/7/21 作者:思善

《梵網菩薩戒》中說:不得販賣良人、奴婢、六畜,市易棺材、板木盛死之具。六畜指的是馬、牛、羊、雞、犬、豬。不允許販賣六畜的。

有些人家道中落了,需要賣人,代為辦者是為販賣良人,就是賣人。咱們現在賣奴婢的少了,沒有了,但是賣什麼呢?賣小孩的有。貧窮人賣兒女作奴婢,現在國家正抓這個事。如果代辦,或自作販賣奴婢,賣兒童這些惡行,都是不允許的。

賣人有眷屬分離之苦;賣畜有鞭杖宰割之苦。再一個販賣棺材板木,為什麼賣棺材板木不好呢?人死了,賣點棺材板木不好嗎?因為他有一個間接盼望人死亡的過失,有壞心性。

比如他要維持生活,他就天天瞅那棺材板子發愁,他說今天怎麼還沒有死人的?別人死了是痛苦,他一看死人了反而高興,他說:「又死一個,我今天又能掙一筆錢。」久而久之,那心性就壞了。所以這都是不應該做的。

實際上有很多不應該做的,比如賣糧食。賣糧食本來它沒有什麼不對,但如果不以正確的思想來想:最好是天大旱,一旱了糧食就漲價了,我就能賣出去了,他老盼著別人不好,這是不對的。記得行腳走到山西一個地方,有一個醫院寫了那麼一個對子,具體忘了。它上聯意思是說:祝君身體健康。意思就是到我這兒住院,我就願意你身體健康。下聯可能是:願你再不要來。 這聯寫得挺好。

現在的醫院布施,希望大家有病趕緊來檢查,趕緊看,老盼著人有病,這都是不合適的。所以說菩薩不做,也不教人做。但買眾生放生,不屬於販賣六畜,或贈送棺木給亡人,那不屬於販賣。

在《五戒相經》中所列不應做的惡事:殺牛羊、養雞豬、放鷹、捕魚、獵獅、圍兔、射獐鹿等。偷、賊、魁膾——就是劊子手的意思。殺牛羊,以殺牛羊等為生的屠戶。「養雞豬」也是如此,像我們乞食的時候,有時候一看到養殖專業戶就不乞了。

有一回咱們的出家人到那兒去了,剛要乞食,剛說完,一看他正在那兒殺豬呢。那人可能剛要回屋拿點什麼東西,還沒等問完呢,出家師父扭頭就走了。可能那家人還合計:這和尚真有毛病,怎麼剛說完,還沒等我答應他就走了?實際上,因為什麼呢?因為他在宰殺,出家人不忍看到眾生被殺,也不肯看著眾生被殺而吃那口飯,所以出家人遠離這些屠宰的地方。換句話說,也不給他種福田。

如果長期以飼養、販賣、屠宰等牟利,屬於惡戒。如果一時飼養,就不屬於受惡戒。如果為放生等養殖,屬於行善法,這個要區別開。

我記得我們鄰居,有一個在世間賣燒雞,就是把雞給熏了賣。後來聽他們說,做燒雞的這個人,臨死之前就鑽到床底下叫喚,像雞似的,那脖子歪到一頭去了。所以這都是果報。

「放鷹」即是養鷹,用來捕鳥、捕魚,捕魚為業的漁夫。「獵獅、圍兔、射獐鹿」等都傷害眾生,這都是長期做此惡行,以此為業。一般都指獵人,屬於受惡戒。

「偷」和「賊」,也都是發願今後要做小偷,今後要做盜賊,以此為生的。

還有一個就是劊子手,古代屬於固定職業,專門執行死刑的人,這都不是正業。這些邪業都不能給人帶來吉祥,除了這些就能給人帶來吉祥。我們知道了什麼是吉祥,要想吉祥,首先應該知道,什麼是不吉祥?什麼是吉祥?這樣我們就會守住我們的善業,我們的吉祥就不斷了。

資料恭摘:妙祥法師 《吉祥經》講記


分享好文,利人利己,功德無量!
相關文章: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