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白話解卷第四 第十一章 覺性非和合非不和合  


第十一章覺性非和合非不和合

內容提要:

世尊舉見性與明、暗、通、塞四相為例,闡述見性與所見物像非和合非不和合。

原文

阿難。如彼眾生同分妄見,例彼妄見別業一人。一病目人,同彼一國。彼見圓影,眚妄所生。此眾同分所見不祥,同見業中,瘴惡所起。俱是無始見妄所生。例閻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並洎十方諸有漏國,及諸眾生。同是覺明無漏妙心,見聞覺知虛妄病緣,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若能遠離諸和合緣1,及不和合,則復滅除諸生死因,圓滿菩提不生滅性,清淨本心,本覺常住。

【注】

1遠離和合非和合相水與鹽和在一起,是為和相;水與油在同一容器中,邊界分明,為非和相。張弓搭箭,弦發箭出,是為合相;水火相剋,為非合相。和合非和合,都是世間法,為接引世間凡夫入小乘道,世尊說因緣相,說和合相。如果對根智未熟的修行者說大乘法,說者諄諄,聽者昏昏,甚至會把聽眾嚇跑,所以世尊為他們說因緣相,說和合相。為接引小乘入大乘,世尊說非和合非不和合。用因緣譬喻說法,依妄說妄,以妄破妄,是很勉強的、不得已的方法,只是方便法門。不經刻苦修證,不是在三摩提中智慧觀照,是不可能離妄歸真的。因此,修學佛法,必須離言入義,不要認指是月。

白話解

佛接著說:“一國人的同分妄見與一個人的別業妄見類似,一個眼有眚的人見別業妄見與一國人的同分妄見亦無異。見到圓影,因眚翳而生;一國人同見不祥惡業,因惡瘴而起。兩種妄見都是無始以來薰習而成的的妄見所生。以此類比,可知地球上三千洲、四大海娑婆世界,乃至十方有漏國眾生的妄見,都由於本覺妙明的無漏妙心著了見聞覺知的虛妄病緣而生,因緣和合而有妄見生滅。

如果遠離和合非和合相的因緣,再滅除種種生滅的的因緣,便可證圓滿菩提不生不滅性,見清淨本心,常住本來的妙明正覺。

原文

阿難,汝雖先悟本覺妙明,性非因緣,非自然性。而猶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阿難,吾今復以前塵問汝。汝今猶以一切世間妄想和合,諸因緣性,而自疑惑,證菩提心和合起者。則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和,為與暗和,為與通和,為與塞和?

白話解

阿難,你雖然已經倭得妙明覺性不是因緣生,也不是自然有,但你還未明白這個原來清淨的覺性,非和合生,也非不和合。

阿難,我還是用明暗通塞等塵緣同你分析。你還執著世間虛妄的和合觀和因緣性,自己產生疑惑,認為菩提心是和合生的。我問你,你現在妙淨的見性,究竟是與明和還是與暗和?是與通和還是與塞和?

原文

若明和者,且汝觀明,當明現前,何處雜見?見相可辨,雜何形像?

若非見者,云何見明。若即見者,云何見見?

必見圓滿,何處和明?若明圓滿,不合見和。

見必異明,雜則失彼性明名字。雜失明性,和明非義。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白話解

若見性與明和,當你見明時,明在你的眼前,這個見性在明中的什麼地方?能辨別出這見性是個什麼樣子嗎?

若不是見性,怎能見明?如果見到的即是見性,是誰見到這個見性?

若所見的全是見,見與明在哪裡和?若所見全是明,也沒有明與見和之處。

若見與明相異,相異的東西雜在一起,便失去了原來見性與明的名字。相雜失了明的自性,見與明和不合道理。

見與暗和、與通塞和,都不合道理。

原文

複次,阿難。又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合,為與暗合,為與通合,為與塞合。

若明合者,至於暗時,明相已滅,此見即不與諸暗合,云何見暗?

若見暗時,不與暗合,與明合者,應非見明。既不見明,云何明合?

了明非暗。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白話解

阿難,我又問你,你妙淨的見性與什麼合?與明合還是與暗合?與通合還是與塞合?

若見性與明合,到了暗時,明相已經滅了,而見性只與明合,不與暗合,怎能見暗?

若見性不與暗合,卻能見暗,那么不與明合應能見明,與明合時,則不見明。既然不見明,怎能說見性與明合?

明白明不是暗。見與明合不合道理。見與暗合、與通塞合,都不合道理。”

原文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覺元,與諸緣塵,及心念慮,非和合耶。

佛言:汝今又言覺非和合。吾復問汝,此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和,為非暗和,為非通和,為非塞和?

若非明和,則見與明,必有邊畔。汝且諦觀,何處是明,何處是見,在見在明,自何為畔?

阿難。若明際中必無見者,則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白話解

阿難對佛說:“世尊!我今思量,這原來妙淨的覺性與諸塵緣及內心念慮都不和合,對嗎?”

佛說:“你說這妙明見性都不和合。我再問你,說這妙明見性不和合,是不與明和?還是不與暗和?是不與通和?還是不與塞和?

如果不與明和,則見性與明之間,必有邊界。你認真觀察,在哪一邊是明,在哪一邊是見性,這見性與明的邊界在哪裡?

阿難,如果在明中,一定無見性,則見性與明不相及,見性見不到明相,怎能找到見性與明的邊界?

同樣,說非與暗和、非與通和、非與塞和,都不合道理。

原文

又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合,為非暗合,為非通合,為非塞合?

若非明合,則見與明,性相乖角2。如耳與明,了不相觸。見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

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注】

1性相乖角兩種事物合不到一起,必定是性相相反,互相衝突。這也是世俗的說法。一切事物的性相,並非絕對不變,對立的雙方也能相輔相成。能離和合非和合相,也就不存在乖角不乖角了。

白話解

你說覺性與塵緣心念不和合。不與明合?還是不與暗合?是不與通合?還是不與塞合?

如果非與明合,則見性與明各不相干,甚至性相乖角,例如耳根與光明毫無瓜葛,耳根不能辨明暗。見性尚不知明在何處,又怎能判斷合與不合?

同樣,說不與暗合、不與通合、不與塞合,都不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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