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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求皈依者,不可有傲慢之心。


時間:2016/3/13 作者:淨山

閣下既知淨土法門,但當一志修持,何必皈依?光與閣下為蓮友可也。須知學佛之人,普願人人悉知佛法。雖極深怨家,亦願彼速出生死。至於皈依,則不敢隨便。彼以輕心、慢心而求皈依三寶,若即許者,即為自輕佛法,亦不能令人深種善根。此依住持法道之義,與前不同。以輕心、慢心皈依者,便無由生誠敬心。世間學一才一藝,下至剃頭修腳者拜師,尚須三拜九叩,況皈依佛法僧三寶,以期了生脫死,超凡入聖,絕不肯自屈一句?空自屈話,尚不肯說,只以“謹上”二字為事。光雖庸愚,何敢自輕?故祈閣下但自力修,不須皈依也。(元月十六日)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羅省吾居士書一”

春間之函,已忘其事。光一向坦率,凡有來信問佛法者,無論彼如何倨傲,皆與彼說。唯求皈依者,若不用自屈之字樣,或婉辭,或直陳其不合禮而辭之。汝正月間想也是“謹上”。光已說其所以,不敢自輕佛法,亦不敢令人輕法。皈依不是只皈依光一人,以皈依佛法僧三寶故。今觀汝之信,亦可謂誠懇之至。然於署名下仍是“謹上”。今且以汝之誠,破例為之。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羅省吾居士書二”

二令弟處,汝當先致書於彼,說其代為彼求皈依之所以。先將法名寄去,令彼來函禮謝,則便可下真實開示。若毫無交待,便去開示,或恐不入,兼於禮節有所虧。彼若來信,須稱弟子寧□□,法名德□頂禮字樣。此種事,固不須說,然有不知世務者,欲求皈依,尚不肯用一自屈之字樣,則成輕法慢人。若許,則彼此均獲過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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