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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求皈依者,須至誠恭敬,莫輕法、慢法


時間:2016/4/28 作者:淨山

光一粥飯庸僧,本無為人師之資格。但以一人傳虛,大家遂信以為實。故致十餘年來,常有信札詢修持之所以。光無論彼若何措詞,均為彼答。唯求皈依者,不肯自屈,或婉辭,或明說所以,俾彼此不獲輕法、慢法之咎而已。

須知佛法有住持法道,直示真際二種不同。在凡夫分上,當依律儀而行。否則便為輕法,輕法則不能令人增長善根。(律中廣明其相)如求法之人禮貌不恭,便不為說。況求皈依三寶乎?光於問法,固不過執。唯不自屈,而求皈依者,決不敢允許。非求人恭敬以自大也,乃欲人深生敬信,以得實益也。

若夫已證聖果之法身大士,若現凡夫身,仍依世儀而行。若現聖人身,則了無成規。如《法華經》中常不輕菩薩普禮四眾,而為授記曰:「我不敢輕於汝等,汝等皆當作佛。」乃至彼四眾以杖木瓦石打擊,避走遠住,猶復禮拜稱讚。此系大菩薩直示真際之宏規,凡夫何敢妄效?妄效則壞亂法道,其過極大。光恐居士或於經中見此行為,遂以住持法道之法為非,故為略說二種不同之所以,以期了無疑議也。

既必欲皈依,只好將錯就錯。今為居士取法名為德誠。誠為世出世間一切諸法之本。而淨土法門,更宜注重。故能以因地心契果地覺,雖博地凡夫,即生便可出此五濁,登彼九蓮,與觀音、勢至同為伴侶也。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承恩居士書」

皈依者,皈依佛、法、僧三寶。以期依教修持,了生脫死,不止如世間拜師而已。然世人拜師,讀書,或學手藝,下至剃頭修腳,也須三拜九叩。汝函祈皈依,且問許多話,又要幾種書,不但不用頂禮,併合掌也不用。如此祈人開示,也太無理。況要皈依,則皈依一事,不值半文,成一無可尊重之事矣。行人問路,尚須拱手點頭。汝皈依請開示要書,只以敬上了之。若無此三事,不知又若何傲慢也。光依佛普度眾生之心開示汝,依維持法道之義拒絕汝。否則光便是自輕佛法,亦令汝輕慢佛法,故將汝之過處說破。汝必欲皈依,當向常熟寺中求之。光老矣,無目力精神應酬也。以後切勿來信,來決不復。

寺中皈依,若升座說,則未升座前,客堂頂禮知客師,方丈頂禮和尚。和尚上座,跪拜要經一小時多。下座,送和尚到方丈,又頂禮。又頂禮站班各師及知客師。汝函祈皈依,頂禮之字都不肯寫,太把皈依三寶事看得輕了。光若不說,光亦罪過,故再說之。(丁丑八月十二日,即民國二十六年)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易思道居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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