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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淺釋:例舉種種口惡(二)


時間:2016/6/17 作者:頓解

二、鬥合爭訟,妄逐朋黨(續)。

唐朝柳宗元和劉禹錫,才學很高,且名冠一時。當時順宗皇帝生病,口不能言,朝中小人王叔文,乘機把持朝政,柳宗元和劉禹錫不講原則地全心依附、追隨王叔文,認為他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他們兩個也因此被提拔到侍御史的位置,朝中有志氣的大臣都對他們兩個側目不屑。不久順宗皇帝傳位給太子,王叔文想篡位的陰謀失敗,大臣們紛紛上奏攻擊他們兩個,於是他們都被貶為州司馬,窘困而死並且後代貧窮。如果柳宗元和劉禹錫二人沒有不講原則地追逐王叔文,就憑他們的文章,也可以做一代名臣。但因他們倆妄逐朋黨,一時失足,導致終身不振,所以為人處世,一定要小心謹慎,不可違背道義,不講原則地依附他人。

有一個家道破敗人家的子弟,家裡貧窮而且沒有德行,經常和一戲子出去遊玩。這個戲子經常送他衣服,因而他與這個戲子交往得很開心,熟悉之後發現這個戲子是個小偷,但他沒有因此與他絕交。後來他穿著戲子贈送的衣服上集市,被失主抓住送官,而此時那個戲子已經遠遠地逃走了,他無法為自己辯解,竟然被關在獄中而死亡。又有一個富家子,平時喜歡拳腳棍棒,結交了喜歡打架的兄弟十人。他的父親雖然知道此事,但不加阻止,認為這樣可以使鄉里人更加畏懼自己。後來,那些結交的兄弟中有一人做盜賊被抓,言辭中交代了與這位富家子是結拜兄弟,官員因為他家富有,竟斷定這位富家子是盜賊首領,他家則是賊窩,於是被抄家。這是妄逐朋黨而招致災禍的公案。

三、用妻妾語,違父母訓。

這句話的意思是採納妻子所說的偏頗自私語,違背父母正確合理的教誡語與批評語。同樣是家人的語言,為什麼在態度上會有這麼大的差別呢?因為妻子的自私語剛好與自己內心的自私相應,而父母的教誡語與批評語雖然正確,但卻與自己的自私心相違背。當自心的「我執」熾盛時,就會採納妻子之自私語而拒絕父母的中肯語。

父母生我養我,對我百般呵護,而且閱歷寬廣,他們的教誡與勸告往往對自己具有非常重要的呵護作用,所以一個善良而有智慧的孩子應該洗耳恭聽、認真分析,如果確實合理正確,就應該採納,即便不是很合理,也應委婉柔和地將自己心中的疑問稟告父母。妻子的語言如果正確也應該採納,但是由於年齡與閱歷的限制,導致她們目光短淺,考慮問題往往只是基於自護,所以聽的時候,一定要提高警惕,凡採納之後會對他人造成損害的語言,都不應當予以採納。否則,一旦採納,最終受害的還是自己。

劉建德的妻子比較兇悍邪惡,劉無法制止,大多順從妻子的決定。一次母親生病了,妻子命令他把母親送到尼姑庵,而母親不願意住在尼姑庵中。劉只聽從妻子的勸告,將母親送到尼姑庵,只派一個婢女侍候母親湯藥。母親臨死時大罵說:「我死後一定在閻王面前控告你們!」這樣母親死後幾天,妻子突然生病發狂,大叫說:「我不該將婆婆趕到尼姑庵去住,現在陰間因此抽我的腸子、剝我的皮。」就這樣這個婦人整個身體青一塊紫一塊地死了。第二天,劉建德也發狂了,大叫到:「我劉建德,被妻所制,忤逆親母,妻子已被陰司抽腸剝皮,受罪無間地獄,今天又要抓我,世間人應以我為戒,不要被妻子所迷惑,而違逆父母啊!」劉就這樣暴死了。裝殮幾日後,忽然一聲雷響,兩副棺材都裂開了,臭味飄出去有幾里遠。這是用妻妾惡言違逆父母而受惡報的例子。

四、得新忘故,口是心非。

得新忘故,是指結交到新朋友之後,就忘記了舊朋友;口是心非,是指嘴上贊同而心裡卻不認同,嘴上說的與心裡想的不一致。

得新忘故與口是心非,都是由於內心的虛偽、不真誠所導致。結交朋友時,內心不真誠,就不會珍惜對方的友情,一旦有新的緣分,就會立即忘記舊的緣分。嘴上說是,而心裡卻不認同,這就是虛偽狡詐之相。心口皆善,這是純善之人;心口皆惡,對於這樣的人大家可以防範;而對於那些口善心惡之人,由於嘴上說得好聽,而實際內心布滿邪惡,所以防不勝防,這樣的人,事君必不忠,事親必不孝,交友必不信,臨下必不義。

一個富翁沒有兒子,於是就抱養了兄長的兒子。十年後,他的小妾生下一子,這個富翁就拋棄了兄長的兒子,而將財產全部歸小妾生的兒子所有。後來,兄長的兒子勤儉成家,並且孝悌恭慈,整個家族的人都讚嘆他。而那位小妾生的兒子長大後,放蕩嫖賭,散盡了這位富翁所有的資產,這位富翁最終懊恨而亡。

儀徵的景暘與揚州的史城是好朋友。景暘早早離世,留下一個兒子,家道漸漸衰落,過去的親朋好友不再往來。而史城卻不忘過去的友情,時時上門問候並給與饋贈,比平時更加殷勤。景暘曾寫了數十卷的文章,史城出了千金將這些文章印刷出來,說:「吾是不忍心故人英年早逝啊!」後來史城做官做到大僚。

任國佐,長期生病,於是設醮壇祈禱神靈保佑,他夢中聽到神這樣對他說:「任國佐,平生為人,心口不同,自少及長,善功無一,罪惡已定,死在旦夕矣。」不久之後,他果然去世了。

五、貪冒於財,欺罔其上。

這句話的意思是,因為貪婪而以一些虛假的名義冒領財物,以此欺騙上級。例如,孩子謊稱要買學習用品從父母那裡騙取零花錢,公司採購員以高價購物並向賣家收取回扣,公務員用虛假發票報銷騙取政府資金等等,這些都屬於「貪冒於財,欺罔其上」。

「貪冒於財,欺罔其上」這件事造下了十不善業中的四種不善業——偷盜、妄語、貪婪、邪見。將不屬於自己的財物占為己有,這屬於偷盜;用欺騙的方式占有,這屬於妄語;造作偷盜與妄語這兩種惡業的原因是由於對財物的貪婪;而對財物的貪婪、偷盜都是由內心不信因果的邪見所導致。

明朝貴州的大中丞王公,統領兩廣。在清查庫銀時發現有多餘銀子三十四萬兩,仔細檢查發現是由於朝廷每年下發的軍餉多於實際需要並長期積累所致,而且戶部都已經作為開銷上報,朝廷亦不知道此事。王公查明此事,就要上奏朝廷此事。有同學老友勸他說:「您一塵不染,朝野共知。這些銀兩既不是下取民膏,也不是上侵國課。您有四個兒子,應該為他們考慮考慮,您可以只上報朝廷三十萬,留四萬分給四個兒子,這對您的英名並不會造成任何損失。」王公笑著說:「君所言也合情理。但是,如果一個婦人已守寡三十年,在頭髮將白時改嫁,這不是太不合理了嗎?」於是將銀兩盡數上報了朝廷,一絲一毫也沒有留下。後來王公自己多次被任命為郡守,不少孫子都考上了文官或武官,成了朝廷的要臣。

紹興府有一布政,非常善於貪污公款,積聚了錢財數十萬。等到失去官位回家後,買了良田十萬畝,富甲一方。他的祖父多次在夢裡告訴他:「天譴將到來!」他不信。布政有一子一孫,都是吃喝嫖賭之輩,不久都夭折了。他自己癱瘓在床,子媳孫婦也不守婦道且惡名在外,家產也很快散盡了。臨終時他睜著眼睛大喊說:「我官做到布政不算小,田買到十萬不算少,但都是在我手中置,在我手中了,真是讓我死不瞑目啊!」說完含恨而逝。

摘自《太上感應篇淺釋》(明如居士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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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