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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土法門:你命中沒有的,什麼樣的手段你也得不到


時間:2016/10/5 作者:妙音居士

「所謂擄掠,非因兵火,安得有之。然居官吞剝百姓,私竊公帑,豪強重利舉債,皆擄掠也。以此致富,悉出家破人離,妻啼子泣之餘,豈能安享」。這一段已經把『擄掠』的意思說得很透徹。這個在佛家裡面就是屬於「盜戒」,盜戒的範圍非常廣泛,不論用什麼樣的手段方式奪取別人的財物,或者是剝削別人的利益,都是屬於盜戒。盜戒果報之嚴重,如果不是佛說,世間人確實沒有法子理解。佛在經論上說得非常清楚,也說得很多、很詳細。如果我們盜一個人的財物,結罪比較輕,將來還債還一個人的。如果是公共的設施,像世人所謂的貪官污吏,他所侵奪的是人民的稅收、國家的財物,結罪,將來要還債,那所有納稅人都是他的債主,這個事情就麻煩大了。我們要看看債主是誰?債主有多少?國家的公共設施,債主是全國人民,你說怎么得了!什麼時候你能夠還清?比這個更嚴重的,佛講常住物,就是僧團裡面的財物。《地藏菩薩本願經》裡頭說得好,佛說五逆十惡之罪,佛有辦法救度,盜常住物佛不能救。為什麼?寺院裡面公共設施這些財物,它這個範圍就是十方常住,債主比一個國家人多,盡虛空遍法界所有一切出家人都有分,這個債主的數量比我們整個地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還要多很多很多倍,這個數字沒有人能夠計算。但是今天侵奪寺院庵堂財物的,不知道這個利害,不曉得這個果報。我們讀佛經,深入經藏,才初初明了事實的狀況。

佛教我們布施,教我們放下。布施是福德之因,你能夠修因,當然就能夠證果,你能夠得果報,經論裡面說得太多太多了。施財得財富的果報,所以財富決定不是以不正當的方式可以取得的,在前面我們也說得很多了,任何手段取得的財富,都是你命中所有的;你命中沒有的,什麼樣的手段你也得不到。這個道理,諸位應當多多去研究《了凡四訓》。《了凡四訓》流通得很廣,這一個小冊子很容易獲得,細心去讀,仔細去研究,你就明白了。人,六道眾生,誰沒有欲望?誰不想得財富?誰不想得聰明智慧?誰不希求健康長壽?這是六道眾生的大欲。「佛氏門中,有求必應」,這是真的,不是假的,佛教給我們求得的道理,教給我們求得的方法。如果我們如理如法的修學,你一定能夠稱心如意,你所希求的決定能夠得到。如果是非理的祈求,像這一段所講,這是「奪志之惡」,違背了道理與方法,所以縱然得到,還是命里有的,你說這是不是冤枉?不過是把命中所有的提前得到了。譬如說你命裡面發財,五、六十歲才發財,你用不正當的手段,三、四十歲就得到財富,提前了,只能做到這個。但是你所造的罪業,把你命中應該所得到的,或是財富,或是聰明智慧,或是健康長壽,都已經打了很大的折扣,實實在在是得不償失,我們應當深明其中的道理。

——文恭摘錄自太上感應篇(第一五四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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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