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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瑪仁波切:嫉妒的根源是自我的狹隘


時間:2016/10/5 作者:恆覺

煩惱心的造作,對於正在煩惱中的大家來講,其實從開始的起心動念直到情緒醞釀火候充足後,再演變成完全的外在語言及行為展現,對於我們想去表達任何情緒的對境或是人、事來說,根本達不到我們預想的震懾力。反而會使這種煩惱作用的爆發力,同時加倍的圍困在我們自己周圍。無論當下的煩惱是以貪或痴或嗔恨,或嫉妒抑或是傲慢的姿態,這種看似很有氣勢的情緒爆發,往往最受傷害的不是別人,只能是我們自己。

就拿嫉妒的煩惱心來說,基本人人都有,而且不光是人,動物之間也會有嫉妒和攀比的情緒。在這中嫉妒心的造作下,我們常用的方式,就是用語言的誹謗或是黑白不分的是非傳播,來打壓或是掀起輿論壓力來引起他人對於我們所嫉妒對象或是對境的集體共鳴,以此來造成排擠人或物或事或境的效果。其實,這種在嫉妒心所促使的語言及行為下,可能會起到一定的滿足當事人嫉妒內心的效果。但是,我們要知道,被我們所嫉妒的對象,之所以可以讓人升起嫉妒的煩惱。肯定是有他(她)優秀的地方在。如果嫉妒他人的人,在一開始能在群體中以語言的散播,誤導其他人,對於所被嫉妒對象的誤解,但是久而久之,能被嫉妒的當事人,也一定會用時間去證明自己當之無愧的優秀,而讓更多起初不了解,並被言語誤導所產生曲解的群體,會重新認識,這個本來就優秀的當事人,也會去重新認識,當初因為嫉妒心使然,所抨擊他人的當事人。那麼,結果肯定是清者自清,濁者自濁了。

嫉妒的這種煩惱心,小到個人與個人之間,大到國家與國家之間可能都會因為,如此的一念,而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爭鋒與糾扯。當我們產生嫉妒的煩惱時,其實是一種偏執的情緒作用。當我們為自己假象的目標並未在自我身上實現時,我們對於自我肯定的這種執念,會被像釜底抽薪一般的,感覺受到重挫。看見別人比自己優秀的地方,而我們又有種無法超越,被落在身後的感覺。於是內心無比的侷促,無法忍受這種被超越的感覺。於是這種挫敗感,讓自我的執著受到衝擊,而感覺恐懼和不自信。因此就會引發嫉妒心造作下的一系列語言及行為。嫉妒心所演變的基本都是語言的莫須有誹謗,或是不真實的描述及相互間洩憤般的討論,其目的就是要抹黑,被嫉妒者的優於我們之處。

當嫉妒升起時,其實我們內心的那種不平,和極度的不自信,會把我們自己折磨地喘不過氣來。我們之所以嫉妒,就是因為我們無法企及我們的想像值。而當他人優越於我們時,正好又吻合於我們的假象值時,那種完全的患得患失,會讓我們坐不穩、吃不好、或是難於入眠。如此看來,嫉妒對於我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反而只能讓我們完全像圍困在自我設限中的落難者一樣。因為,我們的嫉妒並不能讓被嫉妒者變的更糟糕,也不可能讓我們自己因為嫉妒而變的更好。所以,這種無法改變任何結果的煩惱心,假如能在一時因為我們嫉妒的內心,能造成輿論散播的風浪時,那麼,客觀上,風平浪靜是屬於常態的,所以,一時的風波效應沒有任何的實在性意義。因此,我們的嫉妒內心及言語行為,並無有任何實在意義的殺傷力,反而,其結果只會讓我們失控的內心,越發的煎熬。

但是,換個角度說,如果我們能學會將這種嫉妒的煩惱內心轉化,不是自找沒趣的自討苦吃,而是去換種心態,換種眼光去欣賞別人的美與好,我們因為這種自我所狹隘的內心,也會漸漸地被釋放被溫暖。因為,當我們去學會欣賞別人時,這種磁場的相互感應,也會讓我們有種親和力,同樣的,別人也會發現我們的可愛與善解人意的優秀品質等等。試想,如果人心都像刺蝟一樣的互相接觸,那麼肯定是兩敗俱傷的結果。所以,學會欣賞別人,也是在為我們狹隘的自我解圍。嫉妒,並不能改變別人的優秀,也不能讓我們變的更優秀。與其毫無意義的圍困自我,何不換種方式,去為自我解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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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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