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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生祭拜,對神對人兩害


時間:2017/1/26 作者:清心

學《地藏經》就知道,殺生祭拜是造罪滅福的愚痴行為,不僅得不到真正神祇的護佑,反而招來的都是凶神惡煞。

在《安士全書》裡記載一則《河神受戒》的故事,說在江西省鱘魚嘴,那一處河水浪洶而險,素有「無風三尺浪」之稱。當地有座龍王廟,極為靈感,往來的商人,必定殺生拜禱,行船才得平安,長久下來,為祭拜所殺畜生,其數難以計算。

到了明朝崇禎年間某日,有位戒德高深的法師從那裡經過,將到的前一天,管理龍王廟的廟祝夢到龍神告訴他:「明天有位僧人會到此地,他過去世和我拜同一位師父出家修行。他修行不懈,今世成為高僧;我因一念之差,墮落為血食之神(受信徒用殺死之畜生祭拜的神),殺生的罪業很重,將來必定要入地獄受大苦報。明天代我懇求法師傳我佛戒,以後拜我,不得再用酒肉。」

次日廟祝出去查訪,果真遇到這樣一位法師,於是向法師說起緣由,並延請他到廟裡,為龍神傳戒說法。從此河水風平浪靜,來往的人再也不用殺生祭拜。由此可知,既使為神,若貪享血食,同樣犯殺戒,應入地獄受苦報。

若所拜的神是正直聰明而仁慈,你用畜生拜對他是一種侮辱而大不敬之行為,你所求的不可能如意,而且還得自己承擔殺生的罪過。世上或許確有殺生拜鬼神求福如願的事,我們應了解的是鬼神也有犯過錯的時候,若因貪享血食、受你肉供,就賜你不該得的福,幫你不該幫的事,這是一種既犯殺業又犯偷盜業的受賄行為,日後自有其應受的苦報。就你而言,除了須共同承擔殺生的罪業外,該受的苦報強求而免,應知避得了一時躲不了永遠。不應享的福報強求而得,怎知不是經由鬼神斡旋而預先透支日後你應享的福報,這樣你又有何喜之有呢?由此可知,通過殺生祭拜,對神對人兩害。

那麼殺畜生拜神,天神有沒有來接受供養呢?佛在中本起經里說:「殺生祠祀,不得其福,天神不食,殺者得罪。」為何天神不食?因為天神在天上住的是七寶飾成的宮殿,吃的是天廚妙味,自然而有。怎麼會放棄天上甘露般的美食不吃,反而來吃你準備的又腥臊、又骯髒、又粗陋的畜生之肉。天神既不來食,自然也求不到所要的福,反而須承擔殺生的重罪,真是何苦來哉!

由此可知殺生拜神是一種以邪為正、無功有過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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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