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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圖說34:宜憫人之凶(乙)


時間:2017/1/27 作者:田間讀舊書

太上感應篇圖說34:宜憫人之凶(乙)

【原文】

含悲不忍著紅裳,回憶慈幃欲斷腸。

幸有金翁施大惠,暮年天賜爾賢郎。

案:徽人金翁,年六十外無子。用銀百兩娶一妾,媒詭雲系小家之女。翁見其舉止安雅,應對和柔,心竊疑之。至晚,妻以紅紗命女易服,女持衫欲服不服,淚流滿面,似有無限愁苦而不敢告者。翁曰:“爾但實說,我當為爾謀,身價不足計也。”女曰:“吾父曾為縣令,剛直不合上司,被參去官,抑鬱而死。折措殯葬,家計全空。方畢父事,母又去世,既無叔伯,終鮮兄弟,無奈只得賣身。此時尚不知母入殮否。妾遽著吉衣,是以痛耳。”翁大駭,隨燬其券,取銀數十兩,命妻帶一老媼,送女還家。殮母畢,即命媼同住女家,急為之擇良配。其妻年逾五十,孿生二子,俱成名進士。人皆以為盛德之報雲。

附:譚元春父嘗客襄陽,舟旦發,忽聞岸上悲啼聲,急停舟問之,則里役遺失多金,無以償官,欲赴水死也。翁慰之曰:“汝金固不失。”隨取一大函畀之。其人曰:“此非吾金,安敢妄取?”翁曰:“汝但取去,不必再言。”後丁卯歲,元春夢神告曰:“宜自策勵,爾父襄陽事發矣。”驚寤,以夢告母,母具述前事。是年鄉薦第一。(《覺世篇注證》)

愚按:“凶”字之意甚廣,如人遭水火、盜賊、疾病、刑獄之禍皆是。憫之則必思所以全之,前案可鑑。

【譯文】

案:安徽人金老先生,年過六十歲,沒有兒子。用一百兩銀子買了一個小妾,媒婆謊稱是小戶人家的女子。老先生見她舉止文雅,說話柔和,心中有所懷疑。到晚上,夫人拿來紅色衣服讓她換上,女子手持紅衣,想穿又不想穿,淚流滿面,好像有無限的憂愁苦惱又不敢說。老先生對她說:“你只管實話實說,我會給你出主意,我買你花的錢不值得計較。”女子說:“我父親曾做過縣令,性情剛直,與上司不合,被參劾,罷了官,抑鬱而死。東拼西湊將父親安葬,家中的錢財全都空了。剛為父親辦完喪事,母親又去世了,我沒有叔伯,有沒有兄弟,無奈只好賣身葬母。到現在還不知道母親有沒有入殮。現在就穿上紅色衣服,所以悲傷。”老先生大驚,於是燒掉賣身的文書,取出數十兩銀子,讓夫人帶著一老婦送女子回家,埋葬了母親,就讓老婦人住在女子家,又為女子尋找一個好人家嫁了。夫人已經年過五十,忽然生下一對雙胞胎,都成為有名的進士。人們都說這是金老先生盛德的福報。

附:譚元春的父親曾在襄陽經商,船一早出發,忽然聽到岸上有哭聲,急忙停船去問,原來是差役丟失了不少銀兩,無法償還官府,打算跳水而死。譚老先生安慰他說:“你的錢本來沒丟。”於是取出一個大箱子給他。那人說:“這不是我的錢,怎敢隨便拿?”老先生說:“你只管拿去,不必多言。”後來丁卯年,元春夢到神明告訴他說:“你要好好努力,你父親襄陽事發了。”驚醒,把夢境告訴母親,母親把這件事講給他聽。當年元春參加鄉試,考中第一名。

按語:“凶”字包括的面很廣,比如水災、火災、盜賊、疾病、刑獄等禍事都包括在內。同情還不夠,還要想辦法幫助他們。前面的案例可以作為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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