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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觀法師:佛教中夫妻相處守則


時間:2017/2/25 作者:芬陀利華

一、為佛弟子,若欲成為和睦相處的夫妻,應如何相待呢?

(一)、有緣才來相聚,互相不嫌棄。

成為夫妻皆是緣,因此不可要求對方完美,因有緣才來相聚,互相不嫌棄,才能有幸福;互相嫌棄,夫妻生活即成苦海。

(二)、不以佛法來要求對方。

學佛之人,絕不能對別人說:「你是學佛的人,怎麼可以這樣子?」「看你受五戒的人,怎麼可以這樣?」因為佛法很高深,很難行,所以千萬不要以佛法來要求別人,除非他是聖人,否則一定會令你失望。但你口雖不講,心裡若還是以完美的佛弟子來期望他,希望他有如阿羅漢、大菩薩,這壓力會讓對方受不了的;有壓力即有痛苦,生活便不美滿。

(三)、如果吵架時,不應輕言「離婚」。

一吵架就賭氣說「離婚」,這是很不當的。而且這句話一旦第一次講出口,以後就很容易再講。於是他不服輸,你講?他也講,最後,一時吞不下這口氣(我又不是非有你不行!) ,於是乾脆真的去簽個名算了。再者,講出這句話,是很傷人家的心的,所以不要只為了發洩你的氣憤而這麼說。你即使用任何其它惡毒或骯髒的字眼來罵,都沒有「離婚」這兩個字來得傷人,因為說要離婚是對對方最大的侮辱——表示你不要他,你要甩掉他。即使你是不甘示弱,以牙還牙而說出來,或為了表示你對他的失望而說,然而感情這種事不是定的,你今天對他很失望,明天不一定還是會對他那麼失望;那種失望的感覺是會改變的。也許第一天你會覺得他還是蠻可愛的!所以不要隨便提「離婚」二字!這兩個字到了口邊,要隨著口水吞進去,把你傷人的利劍吞回去。

(四)、儘量修養自己。

善調自心的佛弟子,應從身旁的人修起,這比較難做到;要儘量修養自己,好的讓他受用,壞的我來承擔。

(五)、將世間夫妻的感情「升華」為菩提之道侶。

化夫妻之情為「道侶」之情,這就是將世間夫妻的感情「升華」為菩提之道侶;若真能如此,雙方就會很快深人佛法,人菩提道。若不如此,則永遠是平凡夫妻。

(六)、應化一切親情為「法界道侶」之情。

為佛之真子,應化一切親情為「法界道侶」之情。方才所說只是指夫妻之問的感情,現在更包涵切親情。為佛弟子應化父母、兄弟、子女都成為你的「法眷」,於一切眷屬應作如是觀、如是作願,如是想、如是行;如此,當下即能了脫無量諸苦。

(七)、應提升或升華一切感情;如何提升呢?

要淨化私情。如何淨化呢?要去除「我」。日本人講「我」是「私」,實在很有道理。因為「私」就是「我」,故稱「私我」,換言之,「我」就是自私的。如果能淨化私情(自私之情)———去「我」就能轉一切煩惱為菩提。「我」是總相,其具體內容為我執、我愛、我見、我慢;去除我執、我愛、我見、我慢以後,因為無「我」,就變成只有奉獻、施予。這就跟菩薩道相應了。到了此一境界,你就再也不會說:「我對你這麼好,你都沒對我更好一點。」

二、萬一夫妻感情不睦的時候,該怎麼辦呢?或感情將要破裂時,要如何面對?

(一)、 虔誠禮佛懺悔,懺悔累世所結惡緣。

(二)、努力誦經修法,回向為彼此消除業障。

(三)、 修習忍辱,不能「硬拼」。在感情上天天拼,便天天輸,在感情上是「愛拼就會輸。」

(四)、須用感動或感化的方式,施以善巧方便。

須用感動或感化的方式,施以善巧方便,即使不得已而用苦肉計也行。總之,感情之事要用軟的,不可用硬的,要以柔克剛。因為感情本身就是「軟」的,所以硬的方式任何人都不喜歡。感情其性雖柔軟,但具有很大的威力,幾乎可以把鐵都烙掉,故古人言:「至柔所以至剛」。

(五)、不可感情用事,三思而後行。

凡事要理智,不可感情用事,不可衝動莽撞,應三思而後行。

(六)、不襤情,不任性。

須養成自制的能力,才能與眷屬相處和諧,而不致有意或無意地傷人。

(七)、須養成獨立的精神。

夫妻常常是互相依賴,而且通常是互相依賴得太多。如果萬一他稍不讓你依賴時,就說:「不體貼我。」甚至會說:「是不是你變心了。」這都是依賴太深所致。 太依賴他人,結果是自苦苦他,彼此都很不方便,很不自在,乃至互相羈絆,而不能互相提升。

(八)、有錯則須認過和改過。

不能為了虛假的面子,而自我護短、掩飾。這一項是相當不容易的事,尤其是要自己先做,不要期望他(或她)先做。通常兩人之所以會相持不下,都是因為彼此都不肯認錯,甚至於常常會說:「我雖然有錯,但你也有錯!」實際上,這句話背地隱含的意思則是:「我雖有錯,但你錯得比我多!因此,主要是由你造成的。」這已經是他(她)最好的道歉了!很少人肯寬宏大量地說:「都是我的錯。」有這樣雅量的人實在非常少。

事實上,如果一方肯誠心地說:「都是我的錯,對不起」通常另一方都會反而不好意思地說:「沒有!沒有!我也有錯。」所以連夫妻相處都要有智慧、有風度,不是光用一團熱火的「感情」(所謂「愛」)就可令家庭生活快樂美滿的。若你一定要說:「我有錯,不過你也有錯。」對方一定不服氣。若是你說:「對不起,都是我的錯,你沒錯。」對方一定會「原諒」你。人與人之間所爭的,都不過是爭一口「意氣」!所以我剛才講:「愛拼就會輸」,就是這個道理:你要拼,他也要拼,便沒有人肯讓;大家互不相讓,爭吵便沒有善了之局;反之,你若不拼,便沒有人能和你爭強鬥勝,老子說:「以不爭,故人無能與之爭。」沒有人能跟你爭,你就變成「天下無敵」了!泛道理很微妙,可以好好思量一下。

(九)、做錯事趕快認錯和補救。

如果曾經做過對不起他(她)之事,甚至嚴重傷害了他(她),就必須趕快認錯、道歉、補救。對一般人來說,這實在非常難以做到。比如說,有時候在氣憤之下,甚至不一定是氣憤,而是由於放逸,因此一時說錯了話,心裡實在並沒有那個意思。然而,不管你有沒有那個意思,也不用再為自己辯解、脫困了,否則就好像你沒有錯一般。凡是傷了他人的心,不論如何都應該要誠心道歉,這是做人最基木的道理與修養,更何況是佛弟子。當對方覺得受傷害而抱怨說:「你太傷我的心了!」(雖然你沒有這個意思。)此時你若真是無心之過,你也不要光是一直抗辯說:「可是我並沒有這個意思啊!」以求自我洗刷,而一無道歉之表現。一直講這種抗辯的話有什麼用呢?就譬如有人打赤腳,你穿著高跟鞋踩在他的光腳上,那無疑是很痛的。

但你並沒趕快道歉,卻只說:「我不是故意的。」以心硬故,就是不肯說聲道歉的話!其實即使你道歉,他還是痛。所以你至少要趕快道歉,讓他覺得好過一點。(雖然你道歉以後,他那個「好過一點」其實也是假的,只是心裊的感覺而已。)所以身為佛教徒,若要當一個真正的佛法修行人,就要這樣「降伏自心」:不可死要面子;死要面子的人,凡事一定要逞強到底,做錯了事,死也不肯說出認錯的話來。退一步說:不論全是你的錯,或不是你的錯,既是修行之人,即使只為了令他人覺得好過些,甚而即使只哄一哄他,當他是孩子一般(無知、 任性、道德柔弱的人,即是未成長的「孩子」),而對他(她)說:「對不起!對不起!都是我的錯。」一切就都沒事了,這對你實在並無絲毫損失,卻只有好處——心量增廣,何樂而不為呢?有智者應如是。附及,「心量廣大」是菩薩的一個特徵。

(十)、夫妻感情不睦,有時候是由於金錢而起的。

自古以來,世間上有多少人,由於金錢上的糾紛,而令至親反目,乃至相殺、相告,視同寇雕。學佛之人對金錢不能這麼看重,在家中更不能認為賺錢的人就是「頭家」,一切都得聽他的,乃至作威作福;而沒賺錢的即變成「奴家」,於一切事皆絲毫無置喙的餘地,更無發言權。然而一旦有輯一日,那個「沒賺錢的人」也去上班了,他在家中的身份地位,便陡然提高了,很受尊重。學佛人不應如此勢利眼。學佛的夫妻之間,對於金錢,最理想的是一切公開,不分你我。現金放在家或銀行,不管是誰賺的,你賺的也好,我賺的也好,都合在一起,大家都可以用,不要分。銀行戶頭最好也是共同的,若為作生意、報稅、遺產等種種法律上的需要,而分開登記,那又另當別論。

總之,夫妻之間在金錢、財產方面,應該建立互信、公開、無隱藏的基礎上,夫妻之問的感情若要融洽,至少這一點互相信賴是應該有的。若如此,夫妻之間至少不會因金錢的問題而造成感情上的裂痕。順便提到有種特別情況,必須注意及避免:有些女的娘家有錢,甚至以娘家的錢幫助丈夫成立事業,這個女子應該可說是賢內助即「幫夫命」的了,可是卻常聽到這種女子對丈夫說:「要不是靠我娘家的錢,你哪有今日?」這種話千萬說不得,一來令對方毫無尊嚴,二來你又「討人情」:須知,「討人情即人情絕;本來有人情,一討人情就『無情』了。」這種話一出口,常常是「令夫妻關係以悲劇收場」,如外遇? 離婚等,為什麼呢?因為你瞧不起他,他在你眼中沒地位,不受尊重,他便去別處找能尊重他的人。故須特別注意。尤其應格外謹記的是:幫助人,絕對不要當面討人情。

三、夫妻如果離了婚,怎麼辦?

(一)、謹守「君子絕交不出惡言」的風度。

既已離了婚,就不要再一直講他(她)的壞話,仿佛講他的壞話便表示你很有面子;例如說:「因為他為人這麼糟糕,所以我才跟他離婚。」那是你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那麼,你當初為什麼跟他結婚呢?那時不是一直在稱讚他很好嗎?

(二)、懺悔業障,努力修行。

因為業障重,所以婚姻不能幸福,因此會有婚變。

(三)、更重要的是要觀察彼此之緣已盡。

這是真的,若緣已經盡了,或債務已經償清了,彼此已不再相欠,就會分開;要以智慧來面對這件事。

(四)、不要苟且。

既然已經離了婚,對方如果不是真的要跟你複合,不要隨便再以身相就。若真的彼此誠心要複合,那當然很好。若只是一時起意,或還是有些放不下,但放不下卻又提不起,而輕易以身相就,糾纏不清,那樣很不好。剛才講過,已經緣盡了,就離開最好。

四、總結而言,在家佛弟子應如是面對感情的問題

(一)、觀察眾生皆是「情多智少」。

所謂「情」是什麼?以佛觀之,「情」就是「迷」,所以說「意亂情迷」。意若亂,情就迷,「迷」就是迷失自己,「迷失理智」。「智」是什麼?「智」就是「覺」。我對這點的體會,最早是在我國中的時候。有個朋友,我知道他為人心很狠,甚至對老朋友也是如此,即使只有一點點不合他的意,就與人絕交,而且是「說絕交就絕交」,一點兒都不拖泥帶水。此人於大學時追求一個女孩子,因追不到,心中就起怨恨。於是他老兄給這女孩子寄了一封信,信封里裝的不是情書,而是一些燒了一半的金紙、銀紙。過不久,又寄了一信,信紙上畫鬼、畫骷髏。事實上這女孩子並沒有任何地方得罪他,只是不肯跟他約會而已,他就以這種方式來回報,然而他老人家卻一直自稱自己是「具有豐富的感情」的人,且自號為「豪放生」。

其實,依我看來,他實在是個心胸十分狹窄、冷酷、自私、無情之人,而他卻自認是個「一蒙情」之人。由於這件事,我那時便了知,人(凡夫)大是「情多」而智少,而且世上沒有人自認是「無情」的。一般人可以承認自己沒有智慧,卻不會自認無情。因為「無情」對眾生而言是最壞的一個判決。你判他沒有智慧,說他愚蠢,他會認為「可能是對的」,有時候可能還會笑一笑。但你若說他「無情」,那就不得了了。當然更加沒有人會自己說自己是個無情的人;可是卻有很多人會說自己沒有智慧,而且也好像覺得並非什麼嚴重的事。因此可知,眾生都是十分重「情」的,故稱為「有情眾生」。對世俗人而言,一個人即使事業上有輝煌的成就,但卻沒有愛,總覺美中不足,乃至覺得空虛,甚至覺得那些成就並沒有多大意義,因為沒有人能分享他的成就與光榮。為什麼眾生皆如是重情?那是因為「眾生皆迷」,為情所迷「情迷智昏」的關係。

(二)、要努力地克服自己的我執,而稍微修一點「菩薩之情」。

「情」有兩種:一種是「凡夫之情」,一種是「菩薩之情」。凡夫之情是私我的、擁有的、占有的,乃至於是「獨占」、 「控制」之情,絕對不能跟他人分享。就有人作如是顛倒之說:「你若愛我,就不能愛任何其它女人,甚至也不能愛你媽媽。你好好想一想,你到底是要你媽媽?還是要我?如果你要你媽媽,我現在就走!」這就不對了!這是獨占之情,媽媽與太太哪有衝突。另一種是「菩薩之情」,菩薩之情即是「無我之情」、 利他之情、奉獻之情、不求回報之情。我們凡夫之情不但是占有、獨霸,而且要求回報,並且要十足的回報,乃至於是要加倍的回報:因此,我愛你一分,你至少得回我三分、五分才行,最好是十分,否則我就「不夠木」,不賺點怎行?這簡直是把感情當「營利事業」在作。我們做為一個佛教徒,為了求開智慧,就要克服我執,不能只求利己;要像菩薩一樣,不求回報,修無我之情、利他之情— 佛弟子要這樣來面對「一切」感情之事。

(三)、要依智不依情。

佛的「十力」里有三項:「一切身業隨智慧行」、「一切語業隨智慧行」、「一切意業隨智慧行」。隨智而行,不要「隨情而動」;然而我們眾生都是「隨情」而不「隨智」,所以就會產生許許多多痛苦的結果:令別人痛苦,也令自己痛苦。

(四)、化凡俗的「有情」為「大有情」。

大有情梵文是「絨喝被」。「摩訶薩唾」,也就是「大菩薩」的意思。大菩薩的「大有情」才是「真實的」情。我們凡夫的感情都是「妄情」,都是「虛情假意」之情。如何得知呢?最明顯的例子是:我們常可看到有人過世時,亡者眷屬常常邊哭邊說:「你怎麼這麼沒有良心......喜泛麼狠心離我而去但丟下我一個人,叫我怎麼辦呢?」你試想:她到底在哭誰呀?是哭自己將來的生活?還是為了他的死而哭?為佛弟子,就是要這樣以智慧來觀察了知世間人及自己的感情。回過頭來看,世問人如果「情」字得以解決,那麼生老病死的問題也就比較容易解決了,因為生老病死的總動力之源也還是由「情」而來— 如果眾生斷除「迷情」,便不再受生死。那麼「情」是怎麼來的呢?「情」是由「貪愛」而來:由「愛」而有「情」,故稱「愛情」。廣言之:一切眾生正因「貪愛」而有生老病死,眾生皆以此「愛」而互相系縛,自縛縛他,你綁我,我綁你,大家捆作一團,還很得意快樂地說:「你是我的,我是你的!」而不知:這一切世間,實無我所。以上簡單講解「佛教徒如何面對生、老、病、死與感情生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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