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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圖說159:假借不還


時間:2017/3/19 作者:田間讀舊書

太上感應篇圖說159:假借不還

經文:假借不還。

【原文】

填報須知是往因,一犁春雨費艱辛。

試看今世為牛者,盡屬前生欠債人。

註:《太微仙君功過格》云:「欠人財物,抵諱不還,百錢為一過,貫錢為十過。」可見負債之過不細。范益謙座右銘曰:「凡借人物,不可損敗不還。物系人有,非甚不得已不須借,既借,宜倍加愛護,歸還之。」至於假借銀錢,尤須清楚明白。佛家稱未了宿逋,死後填償,非虛也。

案:江右祝三思,出外貿易,偶游一古寺,有兩僧出見留茶,一僧曰:「小僧欠居士三十萬貫,今當償矣。」一僧曰:「居士欠小僧三十萬貫,亦當償矣。」祝疑是禪家作機鋒語,不甚留意,相別歸家。妻妾各懷孕臨產之夕,三思夢兩僧負衣缽入門,次日妾先生子,取名僧保。越數日,妻亦得子,取名僧佑。二子長成,各具性情。僧保辛苦立業,每日持籌,攢眉盤算,雖得分文亦交與其父。僧佑好嫖好賭,任意揮霍,將僧保所掙之資,日漸消耗。僧保欲爭較,因礙嫡母,不敢言,致成氣蠱,懨懨一息。祝撫抱而哭,僧保忽變聲曰:「我非汝子,奚哭為?汝前生名林達生,頗有家業。我名游守靜,欠汝錢三十萬貫,未償而死。幸無欺騙之心,故不墮畜道,今為汝子,苦掙二十年,本利已清,當去矣。」遂卒。次子亦相繼得病,臨終亦變聲曰:「我前世為黃治中,與汝合開典鋪。汝多支錢三十萬貫未楚,今取討已完,當去矣。」祝哭曰:「汝兄弟俱舍我而去,煢煢一老,何以為生?」僧佑曰:「我二人一來還債,一來索債,均非爾子。爾欲得長命承家之兒,須多立善功。」言訖瞑目。祝果依具其言,真心行善。後仍得兩子送老。

附:徽商吳某,信義自持,臨終語二子曰:「吾所存千金,適符吾所代,汝宜照帳一一清完。寧受饑寒,切勿作負心人也。」二子恪遵父命。後貧甚,偶浚一枯井,得金千餘錠,鎸唐時年號。明晨有鄰人來賀曰:「君有大財至矣。吾病篤,恍至東嶽殿前,見有解錢糧至者,自稱井泉神,主者曰:『此唐朝內庫銀也,上帝以吳某財帛分明,判此項與其子孫世享。』吾蘇而異之,故來奉訪。」二子以實告。今吳氏鼎富,皆其後裔。可見負債者則為畜類以償,還債者則享累世之富。所謂仁義未嘗不利也。(《感應篇集注》下同)

張孝基,為某富翁婿。翁止一子,甚不肖,逐出。翁臨終時,盡以家財付孝基。數年後,基見其子乞於路,召問曰:「能灌園乎?」曰:「得就食,甚幸。」逾年,見其勤敏,復召問曰:「能管庫乎?」曰:「管園已幸,敢望管庫?」久而視其謹愿,無復故態,乃盡舉家財還之。後孝基卒,有友游嵩山,見孝基儀衛如王者,詢其,自答曰:「上帝嘉我還財一事,命主此山。」言訖不見。夫承受之財,尚還人,況系假借者乎?

【譯文】

註:《太微仙君功過格》說:「欠下別人的財物,抵賴忌諱不歸還,一百錢算一過,一貫錢算十過。」可見負債的人罪過不輕。范益謙的座右銘說:「凡是借取別人東西,不可損壞和不還。東西是他人所擁有的,除非不得已不借,既然借了應當加倍愛護並歸還給人。」至於借人錢財,尤其必須清楚明白。佛家稱未了結的宿債,死後也得償還,這話不假。

案:江右祝三思到外地從事貿易,偶爾遊覽一處古寺,有兩個和尚出來見他,留下飲茶。一位和尚說:「我欠居士三十萬貫錢,現在應該償還了。」另一位說:「居士欠我三十萬貫,也應該償還了。」祝三思以為是禪家機鋒之語,沒放在心上,相互告別回了家。妻子和妾各懷了孕,臨生產的晚上,祝三思夢見兩和尚帶著衣缽進家。第二天,妾先生了兒子,取命僧保,過了幾天妻子也生了兒子,取名僧佑。

兩兒子長大成人,性情大不一樣。僧保辛苦立業,每天拿著算盤,皺著眉頭盤算,即使掙得一分一文也交給父親。僧佑喜好吃喝嫖賭,任意揮霍,將僧保所掙的財物,每日漸漸消耗。僧保想和他相爭計較,因礙著嫡母不敢說話,以致患了氣蠱病,奄奄一息。祝三思撫摸並抱著他哭泣,僧保忽然變了聲音說道:「我不是你的兒子,為什麼哭泣呢?你前生名叫林達生,很有些家業,我叫游守靜,欠你的錢財三十萬貫,沒有償還就死了,幸虧我沒有欺騙你的心思,所以沒有墮入畜生道,現在做了你的兒子,苦苦掙錢二十年,本利已經還清,應當走了。」於是他就死了。次子也相繼生了病,臨死時也變了聲音說:「我前世叫黃治中,和你合開當鋪。你多支出了三十萬貫錢不還,今天取討已經完了,應當離開了。」祝三思哭著說:「你們兄弟都捨棄我而走,留下我這孤孤單單的老人,該怎麼生活啊?」僧佑說:「我二人一是來還債,一是來要債,都不是你的兒子。你想得到長命且能夠繼承家業的兒子,必須多做善事,積功累德。」話說完後閉上了眼睛。祝三思果然依照他們的話,真心行善做好事。後來仍然生了兩個兒子為他養老送終。

附:安徽商人吳某,以信義作為行事宗旨,臨終時告訴二子說:「我所積存的一千金,正好和我借貸的錢相符合,你們應當依照帳單一一還清。寧可忍受飢餓寒冷,千萬不要做負心人。」二子嚴格遵循父親命令。他們後來很貧窮,偶然挖掘一眼枯井,得到金錠一千多,鐫刻著唐代的年號。第二天早晨,有人來祝賀道:「你們有大財來臨了。我病的很沉重,恍惚來到東嶽殿前,看見押解錢糧的人來到,自稱是井泉神,主官說道:『這是唐朝內庫的銀兩,上帝因為吳某財物分明,判決這些錢給與他們子孫世代享用。』我甦醒後奇怪這事,所以特來訪問。」二子將實情告訴他。現在吳氏發達富貴,都是他的後裔。可見負債的人則托生為畜生來還債,償還債務的人則享受世代的富貴。這就是所說的行施仁義未嘗不會得到利益。

張孝基是某富翁的女婿,那人只有一個兒子,品行很不端正,被趕出家了。他臨終時,把全部家財都交給了張孝基。幾年後,張孝基看見富翁的兒子在路上乞討,叫他來問道:「能澆灌園子嗎?」回答說:「能夠吃飯就很幸運了。」過了一年,張孝基看見他勤快敏捷,又叫來他問道:「能管理倉庫嗎?」他說:「管理園子已經很榮幸了,哪敢企望管理倉庫?」張孝基長久觀察他謹慎盡心,沒有以往的舊毛病了,於是把家財全部歸還了他。後來張孝基去世,有個朋友遊覽嵩山,看見張孝基的儀仗侍從如王侯一般,詢問他,說道:「上帝嘉獎我歸還財物這件事,命令管理這座山。」說完就不見了。接受別人奉贈的財產,尚且歸還人,何況是借貸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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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