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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清法師:佛教到底空了啥?


時間:2017/3/28 作者:清淨平等蓮

很多佛教徒都會知道佛教講空,「四大皆空」、「諸法皆空」、「諸法無自性」、「當體即空」、「法無我」、「人無我」等等諸如此類,講到「空」的名相在佛教經典,特別是般若經典當中比比皆是。但是,很多人由於並不明白佛教講的空義,往往把佛教稱為虛無主義、頑空主義,甚至依此推斷出「因果也空無所有」的「斷滅見」,從而於了脫無緣。那麼,在究竟主張中,佛教到底空了啥?

《天台宗》認為:「法者,規持義,規則義」,《因明學》認為:「法為量識所緣」,即:「存在」、「有」、「所量」、「所緣」、「所知」等都是「諸法皆空」和「法無我」等所指之「法」。它是指各具自己特點的種種「物」(存在)。《俱舍論》把一切的存在(法),歸類為:色法、心王法、心所法、不相應行法和無為法五種。

「法無我」、「人無我」實際就是常說的「法空」、「人空」。只是引用了「某無我」的這種因明學遮遣描述法(也譯排他法)。遮遣(排他)法分為「非遮」和「無遮」兩種。前者在遮除所破後,會有其它法能立。如說:「這個胖子白天不吃飯」,「這個胖子」應該是健康人,遮除(排除)了他「白天吃飯」,尚存他「晚上可能吃飯」的意思。而後者(無遮),在排除了所遮後,不會立另外的法。如說「虛空」,在遮除了「質礙性」後不立余法,「法無我」、「人無我」則是排除了「法」和「人」的「自性之我」後不立別法。

《入行論》云:「不觸觀察之實有,於其無實亦不執」。用無遮法「某無我」來描述「法空」、「人空」,更能體現佛教的「空亦空」、「畢竟空寂」的理趣。

《般若八千頌》云:「以執我、我所,故一切有情輪轉於輪迴」。《天台宗》認為:「我者,自在義、自主義、自由義」。《四百論疏》中月稱菩薩把「事物不依賴於其它因緣而得以獨自存在的本體,稱為我」。而「我」這個詞,則是由印度外道如數論派沿用而來,他們認為有一種「常、一、自存」的「我」,有的認為有一個離開人的五蘊身心的「大我」、「梵我」等。

「我」,實際上有「本體」、「本主」、「當體」之義,是指「某某的自性」。

「性空」之「性」,是指事物(萬法)的本性,即本來特質、特性,《中觀論》云:「性名為無作,不待異法成。」

總上,佛教講的「空性」,並不是否定事物的存在(世俗諦),而是破除、否定事物的「自性」存在。

根據佛教中觀般若的宗義,我們可以知道,佛教的空,實際上否定的是事物的如下一些「特性」:1、事物是不依因緣而生的「特性」。(不以因緣而生)2、事物是自主、自在、單一獨存的特性。(不以觀待而有)3、事物是恆常不變的特性。4、事物不是「唯名言安立」的特性。即萬法並不具備以上幾個「特性」,這就是「諸法皆空」、「法無我」、「人無我」的真實含義。

否定、排除了萬法以上的幾個「特性」,就懂了佛教講的「空性,」緣於「空性」而修持止觀(禪定),當達到現觀(直接體悟)「空性」時,你就是「見道位的聖者」,即證果的聖人,如果連佛教到底空了什麼都不知道,就可能成為墮入「常、斷二邊」的「邪知者」,更遑論了脫、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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