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覺學佛網 : 居士文章: 轉載

太上感應篇圖說176:不和其室


時間:2017/4/7 作者:田間讀舊書

太上感應篇圖說176:不和其室

經文:不和其室。

【原文】

樹來連理鳥鴛鴦,家室和平萬事昌。

夜半妻從弦下死,自遭掌擊亦旋亡。

註:室,指妻而言,夫婦和而後家道昌。婦女輩未嘗讀書明理,所行雖善,亦是天性暗合。若有不是,當明白曉諭,固不可任其縱恣,亦不可遽生嗔嫌,以致乖異。有等愚人,或寵妾侮嫡,或迷戀煙花,不聽妻勸,欺凌備至。更有恃其強暴,以妻為試拳之具者,此輩罕得令終。

案:登舟營兵李彪,性極粗暴,妻冷氏,愚拙無能,容復陋劣,合卺之夕即不當彪意。欲退回母家,同班眾兵相勸,勉強成親。自此,不是茶里尋爭,便是飯里覓釁,終日譁然。冷氏又不善言語,動則觸彪之氣,日受毒打,體無完膚。一日,逢操期,彪命妻五鼓炊飯,氏懶不肯起,彪怒發如雷,從被中挖出,赤身仰面反縛橙上,以粗繩勒其私,用竹片重彈之,氏呼痛之聲徹天,眾鄰驚救,戶扃不得入,只打至氣消而後己。操回,見氏猶睡,正欲再毆,眾鄰拉止。乃赴縣求離異。縣尹問曰:「婦人非犯七出之條,無離異之理,汝妻所犯何款?」彪躊躇半晌曰:「犯淫。」問姦夫為準,答曰:「多不能數。」尹曰:「焉有是事?」命拘冷氏與四鄰到案面審,尹一見氏,笑曰:「此豈行淫之人哉?」眾鄰同供彪毆妻,常用非刑,指氏傷痕為證,尹欲執法重處,因系營兵,移營究治,受責四十棍。眾營兵憐氏遇人不淑,共起義會,湊銀二十兩給氏養膳,另稅屋居住。且戒彪曰:「若再肆凌虐,眾共毆汝矣。」彪俟夜間,用腰刀撬開氏門,氏方酣睡,彪以弓弦勒其喉,登時氣絕。正在破席下摸銀,屍忽躍起,劈面一掌,昏暈倒地,亦死。眾鄰悉聞夜間氏屋中有詬啐聲,天明往視,見兩人相背而立,俱僵矣。報官相驗,氏頸帶弓弦,系生前勒死,彪耳根致命處有重傷,系被掌擊死,知系冤對,無可查究,遂命掩埋,兩柩合葬郊外。墳前有樹兩株,自葬之後,皆反背不相對,又有怪鳥二隻日夜擊搏,驅去復來,人皆謂是夫婦所化雲。

附:鄭叔通幼時與夏氏女定婚,及入太學,遂登第。既歸,則夏氏女已啞,其伯欲別擇,通堅不可,曰:「此女通若不娶,將終身無所歸,況無恙而定婚,因疾而遽遺棄,豈人心哉?」竟娶之,相好無間。後通官至朝奉大夫,啞女所生一子亦登第。(《感應篇集注》)

蘇汝惠,陝西人,六歲無父,其母為聘定一妻,時方五歲,未半載惠母卒。及妻長大,貌陋足跛,惠娶後琴瑟甚調。一友謔之曰:「聞汝婦面目可憎,何不另買一婢?」惠曰:「此吾母所親聘定者也,所戴簪環皆吾母故物,若憎之,是忘母也。情近於貪色,罪幾於不孝,吾何忍為?」友人改容起敬。後惠由武生出仕,官至總鎮。(《覺世篇注證》)

【譯文】

註:「室」指妻室而言。夫婦和睦,然後才能家業興旺。婦女們大多沒讀過書,不能明理。即使品性善良,也是天性暗合。如有不是,應該明白說服教導,既不可以任她放縱驕恣,也不可以隨便就嗔恨嫌棄,以致離異。有一種愚蠢的人,或者是寵愛小妾,欺侮正妻;或者迷戀煙花女子,不聽妻子的規勸,對妻子百般欺凌。更有人自恃強暴,用暴力毆打妻子,這樣的人是很難善終的。

案:登州軍營有個士兵李彪,性情極為粗暴。妻子冷氏,愚笨無能,而且容貌醜陋。結婚的時侯,李彪就很不滿意,想退回到她娘家去。同班的兵士們都規勸他,才勉強成親。自此以後,總是在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上引起爭執,終日吵鬧。冷氏又不太會說話,動輒惹李彪生氣,每天受到毒打,以致體無完膚。一天正趕上出操,李彪命妻子五更起來做飯,冷氏懶惰不肯起,李彪暴跳如雷,從被中把她拉出來,赤身仰面反綁在凳子上,用粗繩子勒住她的陰部,用竹片使勁彈擊,冷氏疼的呼天喊地,眾鄰居驚醒來救,門卻反鎖著進不去,李彪直打到氣消了才作罷。出完操回來,看見妻子還在睡,正要再打,眾鄰趕緊拉住。於是就到縣衙請求離婚。縣尹問他:「婦人若不是犯了『七出』之條,沒有休她的道理。你妻子犯了哪一條?」李彪猶豫了半晌,說:「犯了淫條。」問他姦夫是誰,他回答說:「多的數不清。」縣尹說:「怎麼會有這種事?」命人把冷氏和眾鄰居帶來,當面審問。縣尹一見到冷氏,就笑著說:「這豈能是個行淫的女人?」眾鄰居一同供出李彪虐待妻子,常用非人的手段,並且指示冷氏的傷痕為證。縣尹本想依法重處,但因他是營兵,就讓他回營接受處罰,被打了四十棍。眾營兵可憐冷氏沒有遇上好人。就一同商議一共湊出二十兩銀子給冷氏,讓她自己生活,並另租了房子給她住。還告誡李彪說:「如果再凌辱她,我們眾人就打你。」李彪趁夜黑,用腰刀橇開冷氏的門,冷氏正在酣睡。李彪用弓弦勒住她的咽喉,登時氣絕。李彪正在破席下摸銀子,冷氏屍身忽然跳起,劈面一掌,把李彪擊昏倒地,也死了。眾鄰居聽見夜裡冷氏房裡有吵鬧聲,天明去探望,見兩人相背而立,都已僵硬了。報告官府勘驗,冷氏脖上帶著弓弦,是生前被勒而死。李彪耳根致命的地方有傷,是被重掌擊死。知道這是一對冤家對頭,也無法追究,就讓人掩埋,合葬在郊外,墳前有兩棵樹,從下葬後就反背不相對。又有兩隻怪鳥,日夜打鬥,趕走復來,人們都說是他夫婦的化身。

附:鄭叔通小的時候,與夏氏的女兒定了婚。後入太學學習,後來科舉及第。回來後,夏氏女已經變成啞巴了,他家人想另為他選親,叔通堅決不允許,說:「這個女子我若不娶,就會終身沒有歸宿。況且在好的時侯定的婚,因為病了就立即拋棄,這還有人心嗎?」最後竟娶了她,夫妻之間和睦無間。後叔通官至朝奉大夫,啞女所生的一個兒子,也科舉登第。

蘇汝惠,陝西人。六歲喪父,他母親給他定了一門親。未過半年,母親就去世了。待到他的未婚妻長大,相貌醜陋,而且一條腿殘疾。汝惠娶過門後,夫妻關係十分和諧。一個朋友開玩笑說:「聽說你老婆面目可憎,為什麼不另買一個婢呢?」汝惠說:「這是我母親為我定的親,她所戴的簪環都是我母親的遺物,我若憎惡她,是忘了母親。論情近於貪色,論罪等於不孝,我怎麼忍心那樣做呢?」友人於是肅然起敬。後來,汝惠由武生出來做官,最後官至總兵。


分享好文,利人利己,功德無量!
相關文章: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