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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不殺生的意義何在?


時間:2017/5/16 作者:善光

一、殺生害命,罪業深重,不能入佛門解脫之道。

《大智度論》云:“諸餘罪中,殺業最重。諸功德中,放生第一。”

二、殺害眾生,違背大慈悲心。

三、眾生皆為過去生中父母,親戚朋友,因此帶來因果循環故。

四、悉具佛性: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不可殺,依佛的境界觀看一切眾生,將來都可成佛。

《菩薩戒》云:“當知汝是未成之佛,諸佛是已成之佛。”

基於這四點,佛教是主張不殺生的,主旨在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眾生都有生存的權利和自由,我們自己怕受傷害、畏懼死亡,眾生無不皆然。眾生的類別雖有高低不同,但眾生的生命絕沒有貴賤、尊卑之分,如果人人發揚這種平等、慈悲的精神,我們的世界一定是和諧、和平、互助、互敬、互愛、融洽無間,將沒有一人會受到故意的傷害。

雖然佛經中說,殺生有果報,殺人償命,吃它半斤,還它八兩,這是說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實。但是養成慈悲心,才是不殺生的重點,也是佛菩薩化世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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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