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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師講座案例:契約簽署與執行


時間:2010/12/15 作者:果梵

胡老師講座案例:契約簽署與執行(事非宜 勿輕諾 苟輕諾 進退錯)

胡小林老師

所以我這七百天來每天都在讀《弟子規》,每天都在公司的實踐當中落實《弟子規》,我雖然落實得很不好,但是我認真,我真拿它當飯吃。我昨天跟老教授匯報,公司,我來之前有一件事,我們是賣鍋爐的,賣鍋爐,我們跟開發商簽契約,人家把錢給我們,我們把爐子給他。簽契約的時候裡面有安裝這個問題,安裝的契約上這麼規定的,在安裝期間,爐子的保護工作由我們來負責,開發商不管,因為你要裝爐子,成品的保護由乙方來負責,我要完成這個成品的保護,我必須得有手段,你要把鑰匙給我我才能保護。如果這個房間裡的門鑰匙你不給我,讓別人拿著,誰都可以進去,我這個成品沒法保護。但是簽契約的時候,我們簽得很馬虎,責任拿過來,成品保護歸我來管,手段呢?沒跟人家開發商談。你得有手段,你契約當中並沒有規定甲方要給你提供什麼手段你才能完成甲方給你的成品保護的工作,你契約簽得不究竟。「事非宜,勿輕諾,苟輕諾,進退錯」,這個契約是我們兩年前簽的,那個時候我們還沒學《弟子規》,而且這個契約是一萬一千台,我們一年的銷售才三萬台,占了三分之一,很重要,不願意得罪客戶,他們的條文我們一字都不改,簽回來再說。真等到執行的時候是出現問題,為什麼?你安裝爐子,這個門打開,安裝完爐子你就得走,一個單元一個單元,一個樓一個樓,你前邊安裝完後邊那個零件又丟了,因為鑰匙在別人手上。這個鍋爐下邊全是銅件,銅的東西能賣錢,很貴,很多農民的民工就把這銅件拆下來去賣。第一期這項目一共四百台,我們這個爐子誰給我們安裝?是分包,分包給安裝,不是我們安裝,我們底下有一個另外的公司幫著我們安裝。我跟它簽有契約,在安裝爐子期間這個爐子就交你保管,成品的保護由分包,如果出現了丟失、損壞,由分包負責。你胡小林沒有從甲方那拿到保護爐子的手段,你怎麼可能給分包提供手段?分包就幫你裝了爐子。你胡小林沒有拿鑰匙來保護這個房間,分包一樣沒有,是因為你上游的契約簽得不對、簽得不好、簽得不完善,導致了分包在安裝過程當中丟失。我們已經落實《弟子規》兩年,我非常欣慰,我的契約執行部的經理就找到我,她說:胡董,我認為這分包的錢不能扣。我一聽,為什麼?從來不敢跟我這麼說話,老闆說一不二,你不扣他的錢,就意味著我要拿這兩萬多塊錢,她怎麼一個小姑娘就敢在我面前仗義直言?她說:因為我們兩年前簽的契約簽得不好,我們不能把這種損失轉嫁給不應該承擔損失的人,這不符合《弟子規》的精神。這傢伙! 我說處處是道場,處處是慈悲喜舍,處處是修行的好地方,我今天別說是二萬八,我就二十八萬我花了我都高興,為什麼?你看你們敢于堅持《弟子規》,向老闆進行挑戰。《弟子規》,絕對不是用來學的,絕對不是用來背的,絕對不是花里胡哨的東西,你們今天能這麼自覺的在金錢的面前上,你們公司要掏錢,而且你們要跟老闆進行交涉,就是為了落實《弟子規》,伸張正義,把不該別人的錢不讓別人花,把自己的責任承擔下來,這個了不得!你們今天跟著我在一起,咱們學《弟子規》,你們今天能有這種覺悟,以後咱們這個公司哪能辦不好!我說行,咱們今天就進行一個案例分析,我當然都已經簽了字付了錢,沒讓分包付錢,我說咱們來進行案例分析,這件事情,如果說我們讓分包付了這個錢,我們有幾條做得不對?這是老闆帶著《弟子規》咱們研究,從「入則孝」開始,「出則弟,次謹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學文」,這六門功課我們一條一條對,既然出現這個問題,你們現在開始到我這來說這件事情,咱們擴大這個勝利成果,把它做為一個案例分析。分析了以後,我跟老和尚、老教授匯報,二十七條違反《弟子規》,如果我們要簽了這個字讓分包付這個錢。

《弟子規》學而時習之成果的啟示胡小林老師主講(第一集)2009/5/29馬來西亞中華文化教育中心 5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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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