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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剛法師:不要占他人便宜,被強盜所盜都是所欠,用此法償還


時間:2017/5/26 作者:善光

不予而取,非理而取,不管錢財、物品、名譽、地位、利益等皆屬盜。取之無有道理,私自占有,非理越規而取為盜。

強行劫奪,潛陰而取者,減損他人的利益,令他人貧睏乏少,增益自己,此即是盜,是生死因。欠下物債,貧窮不自在報,是三塗之因。縱然自己有財物,也會被他人劫奪,占有和騙取。

取他人身外之財物、錢財、名利等身處之物,利養此身。屬盜。為滋養自己色身,而盜殺眾生血肉之軀內財,亦屬盜,也屬殺業。

玄惑自己,迷惑不明白的人,說災、說異,惑亂眾生,為貪他利養,想取得生活所用之財物,奸詐欺狂,騙取財物,皆屬盜,三塗之因。

內心竊取利養,借佛賺財,借佛法名譽,騙諸世間,為自己發財致富,即是賊。

強盜劫持財物,而被盜人則是所欠,用此法償還,盜者則有此福報討還之。故不要占他人便宜。

不通過自己的誠實勞動,不勞而獲,強取豪奪,皆屬盜。不斷偷,則會互相償還宿債,生死不能斷。

套用自己的誠實勞動,作工啊、種地啊。或通過經商、以本求利,不強取、不巧取,一草一木皆不可取,別人打雨傘,沒經人同意而到傘下皆屬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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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