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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淨土法要新白話版(三十三)


時間:2017/6/1 作者:夢醒時分

書摘二百七十一

世間人的病,多數都是自己造的。就如您父親的病,那是不知道慎重口腹飲食,貪吃水果、涼東西所造成的。到了有病時,不能從善養上去恢復,而是一味靠醫生轉移病情。醫生每當遇到富貴人的病,便大喜過望,於是用種種方法,使病情擴張,而後又使病情收斂,那金錢自然可以大大獲得了。

但是醫生再善醫的,也只能醫病,不能醫治業力。就如子重的腸病,醫生說非開刀動手術不可,你四嬸不放心,就不用醫生,與德章拚命念佛、念《金剛經》,五天就好了。這個病可以說是極大、極危險啊,但不用醫生而五天就好。子庠的瘋顛病,是屬於過去世的業力病,你四嬸因為至誠禮誦,半年即好。你父親既然皈依佛法,應當依佛所說,不應當信從洋醫,特別去他們醫院去醫啊。假使一切病都是由醫治才好,不醫治就不好,那古時的皇帝,以及大富貴人,都應當永不生病,也永不死亡。然而貧賤的人病少,而且壽命往往比較長;富貴的人病多,而且壽命往往比較短。原因在哪裡呢?一則是自己造的病,二則是醫生造的病,有這樣二造的功能,想脫離病苦,可以嗎?

請為你父親說,不必往上海求西醫,就在家中求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這樣的大醫王,那自然可以不用藥而痊癒啊。求西醫,好不好各占一半。求大醫王,或者身體上能好,即使身體上不能好,而神識上決定見好。如果妄想就好,完全廢棄早先所持的戒,就完全像剜肉補瘡,有損無益。西醫沒有來中國前,中國人有病都不能治嗎?所以應該放下妄想,提起正念,那感應道交,自然可以全愈啊。

所說的天冷身體弱,要穿衣絲綿的,必須是非這樣不能生活才可以。如果借冷弱為名,是自己貪圖華美輕快,那是不知慚愧的人,因為所殺蠶的命,實在不是小事。至於服用阿膠,更不是所應該問的,這與吃肉有什麼分別?阿膠吃了就會不冷嗎?倘若日常禮拜,身體自然強壯,哪裡用得著阿膠呢?那貧窮的人也曾經過冬,誰用過絲綿、阿膠呢?一句話就概括了,是不知慚愧,並且不知道自己是什麼人而已。(增廣文鈔·與方遠凡居士書)

書摘二百七十二

放生的事,原本是為了感動喚發同類人有戒殺護生的心,實行自己憐憫同情不忍傷害的念力而已。世上的人很多了,想法行為都各不相同,縱然不能全部感動,哪怕感動一個人,他一人一生,就少殺很多生命了,何況感動的不止一人呢?至於說小魚被大魚吃掉,即使放到長江,也難免不會遭到網釣捕撈。這種考慮,似乎有理,其實是阻礙別人的善念,助長別人的殺業。有這種考慮的人有幸成為人了,可能他不會身受殺戮,所以就想出這種無理的道理,以顯擺自己的聰明,能說服放生的人不放生。那麼假如他是魚,或者是什麼動物,當他被宰殺時,他絕對不肯有這種想法了。只希望有人救自己的命,不會有他說的什麼「救了也恐怕後來又被別的動物吃掉,被別人再捕獲,只願意甘心被殺,免得以後反覆遭殃」等等(所謂放生就是放死)思想了。果真在這個時候,有這種想法,都不值得聽信。何況萬萬不能在這個時候有這個想法,在無關自己痛癢的時候,冒出這種阻礙別人善念,啟動別人殺機的話語。這個人的來生,如果不自受自己亂講的果報,那除非是日月向東行,天地當變個位置了,所以話可以亂講嗎?

大魚吃小魚,本來就有這樣的事。放生後又遭捕獲,也不能說沒有。如果說是小魚被大魚吃光不剩,那沒有這個事理。放生後全都被他人再捕去,也沒有這個事理。怎麼會這樣過分擔心呢?比如救濟難民,或者給一件衣服,或者給一個食物,也可以不馬上死。但那種人就會說:「這一件衣服一個食物,怎麼能管他們終身溫飽,給他們有什麼用?不如讓他們凍餓而死,就可以不長期受凍挨餓了。」又比如強盜搶劫別人,有力量的就要捍衛,那種人就會說:「你如果能捍衛一生,那當然很好。但只捍衛一時,究竟有什麼用?反不如任隨他們搶劫一空,後來不至於再被搶劫的為好啊。」父母對於孩子,常常撫育,而慈母不能撫養自己死後的孩子。那種人就會說:「既然不能撫育,不如殺掉了為好嗎?」君子修德,不因為善小就不做,不因為惡小就去做。那種人必須要萬無一失,才肯去放生,那就使世上的人一輩子都不做戒殺放生的事了。那種人將來必定落到一萬個人里也沒有一人能救自己命的地步啊,悲哀啊,悲痛啊。(文鈔續編·復愚僧居士書)

書摘二百七十三

見別人殺生,能救就救。否則發大慈大悲心念,希望殺生的人,和他殺的生物,各各消除業障,增長善根。而所殺的生物,就從此往生西方淨土,了生脫死。怎麼能不依佛意,亂起恨自己恨他人的煩惱,而通宵不睡啊?沒看過周安士先生見一切神祠,及一切畜生,都勸發菩提心,勸求生西方淨土嗎?(這是依佛言教,不是他自己想的)縱然它們不領會,而我的悲心已經誠摯懇切了。這實在是助成淨業的大根本啊。(文鈔三編·復卓智立居士書三)

書摘二百七十四

買物放生,如果按照究竟的自愍愍他而論的話,本應埋掉的,不可以還是倒入水中,因為死物浮在水上,總不是好辦法。如果認為已經死了,給家人吃,並施給貧窮的人,也不是不可以。應當讓吃的人多多為死物念佛,因為這是放生物,否則吃了有罪過。如果能為它們念佛,對彼此都有利益。因此相勸,也能引導那吃的人少種一點善根。(文鈔三編·復周群錚居士書)

書摘二百七十五

我一向不主張在佛菩薩的聖誕日期,以及各初一十五好日期放生。這事已成鐵案了。捕獵的人特別為放生的人多捕,那買而放生的人,也多有因為放生而再捕來的。但人的常情都是好出名,這些日子放生都是有名的。再有人的常情都是按常規辦事,如果不在這些日子放,那就不肯特別去買放啊。……放生以志誠心為它們念佛持咒為本,所有儀式,也不過表示法相而已,如果有會儀式的人,也可以按儀式行,否則只竭誠念佛就可以了。(文鈔三編·復羅智聲居士書一)

書摘二百七十六

買物放生,與布施是一樣的。必須善巧設法,不要固定什麼日子,不要固定什麼地點,不要認定什麼物類。隨緣買放,被放生的真實受益。如果定期、定地、定物,那就是促使別人多捕啊。(文鈔續編·復念佛居士書)

書摘二百七十七

昨天接到葛的來信,知道您父親在上月二十八日逝世,非常感慨嘆息。您父親過去世種有善因,所以在今生,白手成家,財富發達巨萬,壽命超過古稀(七十以上),兒孫滿堂。平生樂於做善事不厭倦,護持佛教三寶,如果有信願,應當往生西方淨土;如果沒有信願,可能生到天上,或者生到人間大富貴家,可以享大福。然而世間福報不常在,應當勸所有有孝心的眷屬,共同志心念佛,因此期望沒有往生的能往生,已經往生的能增進品位,才是有益的孝。應該各自節哀念佛,不要只學世間人,只是做給別人看和聽,不管對親人的神識有沒有用。另外您父親在生時,既然信佛法,現在喪葬,理應順從他過去的習慣,一概不要用葷。凡祭神,供靈,待客,都用素,這比放生多少功德更大。如果不用素,那這個喪葬完畢,所殺的物命,數量很多。難道忍心讓我的父親,因為我等行孝,而與這無數的生命,結下這個殺業嗎?

民國十三年(1924年),周玉山先生死了(曾作兩江總督。),他兒子叫緝之,與我相識,寄一訃文給我,我勸他不要用葷。因為他官職聲望很大,如果用葷,就不免為了榮耀親人反而成了拖累親人了。我的信寄到,緝之不能作主家裡的事,讓辦事的人商量。辦事的人,都是貪口腹的人,都不贊成用素。在天津開弔唁會,酒席辦了四千多桌。第二年搬遷靈柩回安徽,到南京開弔唁會;到蕪湖又開弔唁會;到家又開弔唁會;大孫子,在揚州開弔唁會。只是這五次開弔唁會,所殺生命,不計其數。安葬後回天津,有扶乩的事(通靈),周玉山先生靈識降臨扶乩的壇上說話,痛恨他家的用葷,說將他在生做官的功德,消滅了還不夠抵償。緝之聽了大悔已經來不及,想在天津開建一大叢林寺院來彌補過失。建寺的地已經找好,正趕上奉系、直系軍閥打仗,結果沒有辦成,只有設法結結小緣,使來往的人有個安住的住宿而已。您父親與我很有點緣分,居士您與我也有緣,我在這個時候,不為您說這個利害,就有失我的交友之道,恐怕居士以為無關緊要,所以借用周緝之的事例,作為明證。

至於做佛事,應當以念佛為第一,其餘都是場面好看而已。我在朝暮課誦時,稱呼您父親的名字,為他回向二十一天。因為我一向與真摯好友,都不講俗禮,只以念佛回向,用來表示交情罷了。(扶乩是靈鬼的作用,偶爾會有。我不贊成扶乩,請不要誤會。)(文鈔續編·致郭輔庭居士書)

書摘二百七十八

居士是現今第一極力宏揚佛法的人,勸化他人必須要自己做到,所以應該常用素齋。即便是妻子朋友,也應該勸他們長用素齋,縱然入佛道還不深,不能完全斷葷,應當勸他們慢慢斷掉,這是根本要義。世間人不知道物類都是由業力形成的,認為天生這些種類,就是為了給人吃的。如果知道一切眾生,都是過去的父母、未來的諸佛這一番深刻道理,應當就吃不下咽不下了。居士本應當以自身作為他人的榜樣,應當立即永斷肉食,即使肉邊菜,也不必效仿往昔大菩薩的事跡。因為宏法的人,必須識別時機,今天的時代不同古時候了。就如在滴水成凍的冬天,絕不可以用夏天的吃穿示範給別人,結果誤人性命啊。(文鈔三編·復丁福保居士書十二)

書摘二百七十九

一切眾生,都是過去的父母,未來的諸佛,殺而吃肉,怎麼能咽得下肚子。如果知道這個道理,就是喪身失命,也不能吃一切肉啊。但是佛的教導人,是循循善誘,上根的人就讓他全斷葷;中下根的人就讓他漸漸的減少葷,慢慢達到全斷罷了。(增廣文鈔·復高邵麟居士書一)

書摘二百八十

猛獸、毒蛇、蝗蟲之類,都是由於人心兇惡,所以才會傷人。如果向它們念佛,以及教一切人都念佛,它們應當自動遠去,哪還有殺它們而能為民除害的事呢?那是引誘人們造殺業,永生永世受殺生的報。你學佛戒殺,而發出這種最可惡的言論,如果不懺悔,必遭天譴(龍梓修在江北某縣當縣官,民眾因為蝗蟲為災請他查看,來到一處,踏著那地面,感覺有鬆軟陷腳,問蝗蟲在哪裡,說腳下就是,有數寸厚,數里寬,十多里長,還沒有長翅膀,翅膀長成一飛,那將遮蔽天空,他嚇到極點不敢說一句話,於是拜天地,求上天賜民活命,不到二、三小時,忽然下大雷雨,蝗蟲隨雨而滅,這是因為沒有辦法,而求上天滅蝗的一大感應啊。如果下令用火燒土埋殺滅,試問有這樣的大力量嗎?)。

一個幼女買了一個拍蠅器,然後見蒼蠅就拍,沒多久,全屋都被蒼蠅扒滿。她祖母就大開門窗,念佛求蒼蠅離去,而蒼蠅就全部離去了。因為這個女孩還有善根,就以這個事相,息止她的殺業,否則天天殺生,自己也隨著短壽了。古人孫叔敖殺蛇的事不可學,試問誰有這樣的好心呢?(聽說見過雙頭蛇的人會死,孫叔敖所以殺了,不再讓人見到)沒有這樣的好心,那是自造殺業,教一切人造殺業啊。而且雙頭蛇,是不多見的怪物,所以孫叔敖殺而埋掉了。猛獸、毒蛇、蝗蟲,不是靠殺能止住的動物。只有大家發慈善心,同念佛號,它們必定遠去。你怎麼不知《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的「若惡獸圍繞,利牙爪可怖,念彼觀音力,疾走無邊方。蚖蛇及蝮蠍,氣毒煙火然,念彼觀音力,尋聲自回去」呢?你因為不懂世間的事,發這種害己害人的極重惡話,如果不為你說破,那前方的路都是怨家對頭了啊。話可以亂說的嗎?(文鈔三編·復章以銓居士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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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