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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忽略內心的因果,勝過法律!


時間:2017/10/28 作者:君合

有個人,開車撞死一個人,但是跑掉了。過了三年後,他孩子也撞到殘廢了。這是一個堪布講的真實的故事。這個人逃過了陽間的法律懲罰,但最後還是躲不過陰間的法律——這就是因果,

西方人有句話,律師是無法到天堂的。律師用世間的法律,來干涉因果。如果賺來的表面的風光,最後卻是陰間的審判,那豈不是更吃虧。所以學佛人,不要打官司,不要找理由,一切事情自有因果,佛弟子要有這個信仰。有這個信仰,就會過的很好。

以前講過,修行人不要愛面子。因為看到很多人為了面子,然後去墮胎,為了面子,結婚,生日等節日都要殺生,否則覺得沒有面子。為了這個面子,贏得了表面的,結果在陰的因果面前,背後卻要承擔惡報。這是可惜的。或者有的人愛面子,就喜歡證明自己有修行,這也是偽心,是修行的大忌。

做了惡事,卻美化他,這是最大的惡。要注意陰間的因果。這個陰間,其實是內心深沉處的因果。比如雖然表面上沒有偷盜,但內心常起偷心,這樣子下輩子,就會去作啖精氣鬼。那表面上沒有淫慾,但內心常起淫慾心,這樣到了地獄,看到鐵柱就以為是美女,一抱,就死掉了。你想看,這個陰間的因果,其實是內心的因果。要觀察自己起心動念,這個很關鍵。修行是給自己修行,是用來觀察自己的。

如果犯了人間的法律,受罰了,那麼業報也就了了。比如墮胎,雖然人間法律不受罰,但陰間的法律呢。很多人生病了,身體不好,這都是陰間法律的懲罰。所以好好念《地藏經》,好好從心裡去懺悔。墮胎不是說花錢超度就好了,而是內心要把殺心放下。那有的人很慈悲,心很柔軟,墮胎等罪業對他的果報,是比較小。那如果內心乾硬,果報就很大。

修行要把內心陰暗的習氣,惡業挖出來,曬一曬太陽,這些習氣就死了,那就陽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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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