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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書新白話版18


時間:2017/12/7 作者:常念彌陀

「奴婢待之寬恕,豈宜備責苛求」

[說明]您沒見過賣奴婢時,母子相別的情形嗎?慈母肝腸寸斷,實在萬不得已,於是揮淚囑咐說:「父母貧窮,連累你了,盡力吧!好好事奉主人。主人若是呼叫你就高聲答應,主人若是教訓你就注意聽,同輩的人中不要爭執。你的身體是我的肉,當年珍愛如珠玉,想不到今朝離別這樣快,我若是有錢了一定把兒贖回來。從今以後你要自愛,不要遭鞭打。」叮嚀還沒完,兩邊都大哭。痛啊!這種情形啊。想到這裡,可憐還來不及,能忍心責備苛求嗎?

《經》上說:「一切世人,看待他的奴僕,應當有五件事。一是,先了解他的饑渴冷熱,然後再驅使。二是,有病應當為他治療。三是,不能隨便鞭打,應當問明情況,然後再處理。可以饒恕的就饒恕,不可以饒恕的,教訓他。四是,他若有細小的私財,不能奪取。五是,給他們東西,應當平等,不能偏心。」天下最愚最苦的,是奴婢啊。因為他的愚,所以容易健忘,七顛八倒;因為他的苦,所以面目可憎,說話沒趣味,而且他語言粗魯,往往冒犯主人,而又自以為是,紛紛強辯不止。凡是這樣的都是自找挨打的命啊。但是就是這樣的人,卻一定要責備苛求,那主人也欠聰明,也少度量了。只願仁人長者,寬容寬恕,常常把他當作自己的兒女去想。應當鞭打的,就換作呵責;應當呵責的,就換作勸勉;那自己的精神不耗費,奴僕的身體不受傷。不只是享有現在的好名聲,又可以作將來的家法了。下附征事(四則)

死無奴婢(《法苑珠林》)

北齊的官員梁某,家裡很富有,將要死了,告訴妻子說:「我生平最愛的奴僕馬匹,一定要為我殉葬。」他死後,家人用袋子裝土壓死奴僕,馬還沒有殺,到第四天,奴僕忽然醒來說:「死後到冥府,在門外過了一晚。第二天早上,見亡故的主人戴著枷鎖進來,對我說:『我以為死後能用奴婢,所以留遺言要你來。想不到現在各自受苦,完全沒關係。應當告訴官家放了你。』說完進去。我從屏風外偷看,見官員問守衛的人說:『昨天壓脂多少?』回答:『八斗。』官員說:『押下去,快速壓一石六斗來。』主人被牽出去,竟然不能說話。過了一天見主人有喜色,官員問:『有脂嗎?』回答:『沒有。』官員問何故,回答:『他家請僧人禮誦超度,每當聽到誦經梵唱聲,鐵梁就斷了,所以不能壓了。』主人因此告訴官員放了奴僕,並且轉告家人說:『多虧你們祈福超度,能免除大苦,但還沒有能完全解脫,再為我多造經像,才可以免除啊。從今以後,千萬不要殺生祭祀,不但吃不到,反而增加罪苦。』」

[按]死後不能再認奴婢,就像罷官後不能再用衙役了。為他誦經就能獲福,為他殺生就能招禍,理所當然了。

小奴為崇(《感應篇圖說》)

洪州司馬王簡易,腹部生病,中間有一硬塊,隨著氣息上下動作。死後又醒來,對他妻子說:「我到冥司,被小奴控告。因為我的約束太過分,造成他的喪命了。如今肚子裡面的硬塊,就是小奴啊。查檔案還有五年陽壽,所以能放回來。」妻子說:「小奴怎麼敢這樣?」王說:「世間有貴賤,冥府都是一樣的啊。」過了五年,果然病塊發作就死了。

[按]尊卑貴賤,就像南北東西,夫妻父子,不過是暫時的名目,本來就不是究竟的稱謂。東邊的鄰居以為我是西邊,就是相對東邊鄰居而言罷了,若是西邊的鄰居就以為我是東邊了。父親以為我是兒子,就是從父親的角度看我罷了,若是兒子看我就以為我是父親了。黃泉路上,既然聽不到兒孫繞膝,那鬼門關,哪還有隨身的奴婢呢?

難忍能忍(《勸懲集》)

明朝的司徒馬森,他父親四十歲才有兒子,五歲時,眉目如畫,愛若珍寶。有一天丫環偶然抱著兒子出門,失手摔破左額就死了。馬父見了,就叫丫環逃走,自己抱著死兒回去,馬母又驚又痛,撞到馬父幾次,接著要找丫環責打,丫環不見了。丫環躲回到娘家,說明原委,父母都很感泣,日夜向天祝禱,願馬父早生貴子。第二年,就生下馬森,左額的傷痕分明還在。

[按]丫環的過失,哪有大過殺兒子的;寬容丫環的罪,哪有大過放她逃走的。殺我中年才有的兒子,反而讓她逃走,使我失掉這丫環;這種用心,他兒子縱然不當司徒,做父親的也已代兒子植福了。那麼為子女鞭撻奴婢的,不正好就是折那福壽嗎?

《文昌帝君陰騭文廣義》節錄卷上終

《文昌帝君陰騭文廣義》節錄卷下

「印造經文」

[說明]雖然有嘉肴,如果不吃,不知道它的美味;雖然有至道,如果不學,不知它的至善。天下最容易失去的是人身,最難聽到的是佛法。如來不出世,那麼天上人間都如長夜漫漫。不只是庸人的見識受局限,即使是儒家也會被見聞困住。仰頭觀天,以為只有這日月,而不知道有微塵那麼多的剎土。以為最初的人民,是從盤古開始,不知道曠劫以來,經過了無邊的劫數。天帝、天仙,以為至尊無比了,不知輪迴六道,還是等同凡夫。身死之後,以為形體滅亡精神消失了,不知道一點靈光,生生世世不昧失。父母眷屬,去世以後,就認為無可奈何,哪裡知道有這個法門,縱然是經過千生萬劫,自有回報的時候。善人坎坷,惡人得志,就認為天道難信,哪裡知道過去世的業障感招,絲毫不差。廣大啊,如來的教典!真所謂渡海的慈航,幽暗中的火炬,嬰兒的乳母,災荒年的稻粱啊。理當在阿難結集經典時,梵王、帝釋都舉著幢幡傘蓋,四大天王都捧著高座的四條腿啊。哪裡是世間的書籍,可以比佛的萬分之一呢?印造佛經,怎麼能罷休呢!

世尊在無量劫前,為了求佛法,亡身捨命。有時為了佛教的一句一偈,或捐出王位,或拋棄妻子,沒有什麼不做。那固然是因為甘露法門,不能常出現在世間罷了。世俗的人不懂,往往輕視佛典,哪裡知道二三千年後,想求隻言片語,都不可得呢?《法滅盡經》說,佛法要滅去時,比丘穿的袈裟,自然變白。何況三藏教典呢(《楞嚴經》最先滅去,《彌陀經》最後滅去)?從此以後,要經過八百八十萬六千多年(前八百四十萬六千多年,應當在第九小劫內計算。後四十萬年,應當在第十小劫內計算),而後彌勒菩薩從兜率天宮,下生成佛,我們這裡才有佛法(賢劫中第五佛)。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共四小劫,都沒有佛(人壽一減一增,為一小劫。每一小劫,總計一千六百八十萬年)。到第十五小劫,師子佛出世後,相繼成佛的,共有九百九十三尊,可以算得上是最興盛時期。而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四小劫又沒有佛了。到了二十小劫,樓至如來出世後(就是韋馱菩薩),而後千佛的數目才滿,娑婆世界也就壞了。從這以後,又經過六十小劫(二十小劫世界壞,二十小劫世界空,又二十小劫,未來星宿劫的世界又形成),才有日光如來出世(這是未來宿星劫第一尊佛)。那麼佛法這樣的難遇,我們有幸生在其中,怎麼能入寶山而空手回呢?北俱盧洲,壽命都是上千歲,要穿有穿 ,要吃能吃,眼不見憂愁的情狀,耳不聽爭奪的聲音。比起上古唐虞三代時,還要勝過百千倍。從世俗來看,以為是非常的盛世了,但還是排列在八難(指見佛聞法存在八種障難,就是地獄、餓鬼、畜生、郁單越、長壽、聾盲喑啞、世智辯聰、佛前佛後)中啦,因為那只是享痴福(宿生所修,止於痴福),不信三寶,不知出世的法而已(韋馱菩薩不能感化這個洲,所以僅說三洲感應)。我因此讀到」人其人、火其書「的話(語出韓愈的《原道》,是滅除佛道的意思),就不勝憐憫了。下附征事三條

龍求齋法

昔日有園監,為大王守花園,在池邊撿到一美果,世間罕見,就拿去送給大王。大王命令園監:「天天送來,若不送來,就處死罪!」園監非常恐懼,向天喊冤訴苦。池中有龍王,化作人形,用金盤盛著水果,安慰他說:「你們不用擔憂,就將這水果獻給國王,但要求一願:往昔迦葉佛涅槃後(釋迦如來以前的佛,人壽二萬歲時出世的),我與大王同時受八關齋戒法。王受齋戒如法,過午不食,所以現今轉世為人王。我被別人勸,過了中午竟然吃飯,因此墮落在龍中。我現在還想得到這個齋戒法,廣行勸化。大王如果快速送來,我就擁護你們國家,不然,我就讓你們的土地淹沒。」可是這時候,正是沒有佛法的時代,哪裡又有八關齋戒法?王很憂愁。這時有大臣的父親,告訴他兒子說:「我家的堂柱,經常放光明,可以剖開看看。」兒子就按父親說的剖開,發現佛經二卷,一是《十二因緣經》,一是《八關齋法》,於是獻給大王。大王很歡喜,送給了龍王,龍王就與五百龍子一起修齋法,他們命終後,都生到忉利天了。

八關齋法:

一不殺生(凡是有生命的,都不能殺)

二不偷盜(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與不取)

三不淫慾(在家五戒,只控制邪淫;受八關的當天,正淫也斷)

四不妄語(心口如一,沒有虛妄)

五不飲酒(酒能亂性,飲酒產生其它過失)

六不著香花鬘,不香塗身(為了除去貪著,不妝飾打扮)

七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觀聽歌舞,妨亂道心。倡伎指的是,彈奏琴瑟簫管等)

八不坐高廣大床(恐起貪著,放縱恣態)

九不非時食(不是吃飯時間吃飯,心容易昏沉)

前八項名叫戒,後一項名叫齋。所謂關,就是閉啊;所謂齋,就是齊啊。因為前八戒,是關閉所有惡;因為後一齋,是要神志清爽,正念昭彰啊。所謂不非時食,就是當天過了中午就不吃飯啊。這是佛讓在家人受出家戒,方便他們種下出世的善根。因為在家人已經有妻室,不容易斷淫慾,各有各的職業,不容易做到不非時食,所以只是一天一夜,從今天早上開始受戒,到明天天亮就滿期限了。要想多持幾天,應當天天受。其它的戒,都是以壽命終止為期限,只有這一戒,以一天一夜為期限。倘若能發菩提心,持戒清淨,還能往生西方淨土,何況生天呢?若是不如法,就成了虛名而已。受戒時,應當請比丘在佛像前解說,若是沒有比丘,就在佛像前自己表達受戒了,沒有佛像對著佛經也可以。若是有比丘,卻不肯求比丘授戒,而是自己受戒,就是慢法慢僧,那利益隨著他的劣心就劣弱了。無論是有沒有受過戒的,或已經受過五戒的,或受過菩薩戒的,都可以受八關齋戒,因為它屬於加行戒。

寫經脫苦(《法苑珠林》)

唐朝龍朔三年,長安劉公信的岳母死了。不久,他妻子陳氏也暴亡,見她母親在石門裡邊備受苦楚,哀告她女兒說:「快為我寫《法華經》一部,才可以免罪。」說完,石門關閉,陳氏隨後醒來,向丈夫細說夢境。丈夫因此請他妹夫趙師子寫經,趙把現成寫好的《法華經》一部,交給劉裝潢,原來這部經本是姓范的出錢寫的,而劉並不知道。不久,陳氏又夢到她母親要寫經,女兒說已經寫了,母親哭泣說:「我正因為這部經反而受苦,這部經是范氏修的福,怎麼能占有當作自己的功德?」醒來後打聽,范氏果然曾經出錢二百,於是另寫一部,用來供養母親等等。

[按]揚州有叫嚴恭的,在陳朝大建初年,寫《法華經》流通。當時有宮亭湖廟神,託夢給商人,將廟中所有財產,送到嚴那裡,作為寫經的用途。又有一天,嚴到市場買紙,還少三千文。忽然見市中有一人,拿三千文錢來給他說:「幫先生買紙。」說完不見了。隋朝末年,盜賊到江都,相互告戒不要侵犯嚴法華的家鄉,所以嚴家鄉很多人保全下來。唐朝末年,他家還在寫經不止,那麼經文應當印造,神也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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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