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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祖故事:總統表彰頒匾額,虛空樓閣不介懷(46)


時間:2017/12/8 作者:淨山

民國十一年初,定海知事陶在東向會稽道尹黃涵之呈文,請求將印光大師的道行事跡呈報政府,按照《修正管理寺廟條例》進行表彰。《修正管理寺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凡僧道有戒行高潔、精通教義者,準照第五條規定辦理。第五條規定,凡寺廟在歷史上有昌明宗教成績,或其徒眾,恪守清規,為人所宗仰者,得由該管地方官開列事實,詳請該管長官,咨由內務部呈請大總統分別頒給下列各物表揚之,一經典、二法物、三匾額。

陶知事的呈文概述了印光大師出家修行以及在普陀的道德感化,文中說:“國初高鶴年、張雲雷,徐文蔚諸居士,輯其談道之作,都百篇,鐫印行世,署曰《印光文鈔》,正如《抒山文稿》,搜自民間;永明《宗鏡》,歸同《萬善》。中年以還,專修淨土,篤信大勢至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入三摩地,斯為第一之經訓,遂為此宗耆宿,敢於一切禪教律人前,稱性發揮,號大無畏。時賢評騭其文,無一語無來歷,辭致懇惻,與蓮池、憨山、紫柏、蕅益相近,而妙契時機,誠末法中阿伽陀藥。少病目至盲,洎持號焚修,雙目復明,老彌爽朗,世人異之。” 根據法雨、普濟兩寺住持了明、蓮曦,並長生、錫麟、三聖、磐陀各庵堂首領僧開如、了余、明教、宗德等,合詞吁懇,呈請表揚。

七月十八日浙江會稽道尹公署訓令第五八七號令給定海知事作了批覆。大意是報省長公署和內務部呈請大總統作了批覆。“於四月十三日,奉大總統指令,據呈已悉。佛法方便,備列多門,利物度生,淨宗尤普,該首座以曇鸞之宏願,踵善導之遺規,妙應時機,圓音普被,亟宜表揚,以資觀感。著給予悟徹圓明匾額一方,即由該部頒給。此令等因,奉此,本部遵將匾額繕妥,送府蓋用榮璽。茲已奉交到部,相應咨送,遵照轉發該僧具領可也等因,並附匾額一方到署,準此。”

府縣兩級政府把大總統題賜的“悟徹圓明”匾額,送到普陀,香花供養,盛極一時,僧俗人等,深為欣羨。但是大師對此事則置若罔聞。說“虛空樓閣,自無盛德,慚愧不己,榮從何來?”

當時諦閒大師的弟子顯蔭法師把陶知事的呈文稿子寄給《海潮音》雜誌刊登,大師批評說他太不懂事。大師的皈依弟子馬契西居士也對這件事感到得意,大師批評他“不亦唯名是求乎”。大師給馬契西的回信開示說:“名者,實之表。有實有名,亦不為榮。何以故。以屬本分故。無實得名,辱孰甚焉。況欲張羅,動人視聽,必致遍登報紙,彼於表彰處,必加一番疑議,則成欺世盜名之實案矣。汝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以故不得不一再詳告也。”

大師的親隨弟子德森法師在馬契西居士撰寫的《印光法師傳》中看到有大總統題賜“悟徹圓明”匾額的事,就問大師匾額在哪裡?大師厲聲說:“悟尚未能,遑論圓明,瞎造謠言,增我慚愧。匾懸大殿,殊屬無謂。此空中樓閣,子何問為?”原來殿高匾小,德森法師雖天天經行其下,也沒有注意到匾就掛在大殿上方。

大師一生注重真實行履,反對虛張聲勢,深合淨土宗平實家風。

摘自:《印光法師的故事》作者:余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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