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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如何勸親信佛親屬不信佛不如法怎么辦?


時間:2018/1/2 作者:仁德

自己改惡修善,一心念佛。凡一切親故並有緣之人,亦當以此教之。其反對之人,當作憐憫想,不可強制令行。按牛頭吃草,萬萬做不得。若曰我一心念佛,諸事不理。不唯與世法有礙,亦不與佛法相合。素位而行,方為得之。

勸人念佛修行,固為第一功德。然下而妻子兄弟,上而父母祖妣,皆當勸之。倘不能於家庭委曲方便,令吾親屬,同得不思議即生了脫之益。便為捨本逐末,利疏而不計利親。其可乎哉?(增廣卷一復永嘉某居士書六)

心能造業,心能轉業。須心極誠懇,方有實效。為人子者,曲從世禮,為親所制,不得不行,持酒薦腥,亦無不可。但須心中常為親懺悔宿業,冀其回心。有機可乘,婉言勸諭,是為真孝。若只知從世禮,不發度親之心。則是見親落井,隨之下石,以期立即殞命也。是故親無信心,當曲從以行世禮。親有信心,宜依法以益慧命。相宜而行,庶兩各有益也。(文鈔三編卷四復卓智立居士書七)

所言令慈在堂,固宜以此理奉勸,令其生信念佛,以期出生死海,何可謂為過傲。父母愛子之心,無所不至。彼若知其有益,豈有不肯讚許之理。彼若不知其益,尤宜多方啟迪。俾生我者,得佛法之實益,是之謂孝。如彼固執己見,不肯生信,但當代為懺悔罪業。

誠之所至,金石為開,況母子天性相關。汝果真誠為親懺悔,親必有蒙三寶加被,轉生信心之日。(文鈔三編卷三復馬宗道居士書一)

若父母天性與佛相反,當至誠代父母持念回向,消除宿業。久而久之,自會生信修持。誠之所至,金石為開。況父子天性相關,而有不能轉移之理乎。(文鈔三編卷三復馬宗道居士書一)

彼等不能如法,一須以言勸諭,二須於佛前代為懺悔,祈其加被令其回心轉意也。當以平心和氣說世間富貴人逸樂致苦,貧窮人勤儉致富等事,當作閒話說。久久或可以動心。若加以嚴厲聲色,則便成抵抗矣。不唯無益,且致更甚。……但用勸喻祈禱二法而已。(《佛光社刊》第四期印光大師與念佛居士書二)

又上海黃涵之居士之母,不能食素,且不信食素為學佛要事。黃涵之函詢其法,余令其於佛前朝夕代母懺悔業障,以母子天性相關,果能志誠,必有感應。涵之依之而行,月余,其母便吃長素矣。時年八十一,日課佛號二萬聲,至九十三歲去世。(三編卷四上海護國息災法會法語)

譯文:

1、自己斷惡修善,老實念南無阿彌陀佛。對一切親人及有緣人,也用這個方法教導對方。對家裡的長輩、同輩、晚輩都應勸導斷惡修善老實念佛。對反對的人作憐憫想,不可強制對方。

2、家裡有長輩小孩,暫時斷不了酒肉的,又對因果佛法不能生信的,可暫時隨順,但自己應常常念佛代親人懺悔業障,希望親人回心轉意。此外,利用種種機緣勸導親人念佛,這才是真孝。如果只是順從世間吃肉喝酒等禮節而不發心勸導親人念佛往生,與落井下石沒什麼區別。

3、在勸導父母斷殺生斷酒肉方面,可以從多方面啟迪,讓父母知道斷惡修善老實念佛的好處,比如講講因果故事、感應錄,聊聊聽聞的或身邊的因果案例,對方固執己見仍不相信,就好好念佛代父母懺悔業障並回向他們早日生信念佛,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因為父母與子女之間的天性,必然蒙佛加被他們,總有一天會他們會認識到之前的錯誤做法,轉而斷惡修善老實念佛。

4、總之,一是勸導,二是代親人懺悔,兩者結合相得益彰。跟父母聊閒話家常時,可以把一些佛法道理、因果道理巧妙的插到家常話裡面,慢慢就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勸導時只能好言相勸,心平氣和,萬萬不可以命令、呵斥的方式,這樣只會適得其反激起他們的對抗甚至遠離佛法。

5、比如上海黃涵之居士的母親,雖勸導但仍不信吃素說法,黃涵之居士來問我怎么辦,我就讓黃涵之居士早、晚在佛前念佛代母親懺悔業障,母子連心的原因,又精誠所至金石為開,一個多月後母親就改吃長素了,而此時母親年紀有81歲了,每天念佛號兩萬聲,直至93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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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