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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土法門:念佛往生我能做得到嗎?!


時間:2018/2/18 作者:妙音居士

念佛往生我能做得到嗎?

彌陀大願略說

善導大師於四十八願中,稱「定成正覺」、「光明無量」、「壽命無量」、「諸佛稱嘆」與「十念必生」五願,為真實願,視為四十八願之心要。可見四十八願攝於此五願,此五願攝於第十八願。

今就此五願,分為「信、願、行」加以說明。淨業行人必須具此信願行三資糧,念佛方能往生。實則四十八願當中每一願,寓意無非令眾生具信願行。

壹、信篇

第十二、定成正覺願:「我作佛時。所有眾生。生我國者。遠離分別。諸根寂靜。若不決定成等正覺。證大涅盤者。不取正覺。」

往生者決定成佛,正顯彌陀之本心,唯以一佛乘,廣度無邊眾生於究竟涅盤也。

可見此願,實是彌陀宏誓之心髓。彼佛本懷,只是為一切眾生決定成佛。為實現此願,乃有「十念必生」之殊勝大願,眾生依此最簡最易、極圓極頓之徑路,念佛往生,則皆可成佛也。

願文中「遠離分別」,即舍除分別之妄惑,了達「真如即萬法,萬法即真如」。「諸根寂靜」:不生分別,自然遠離痴闇,六根同歸寂靜,身口意寂靜;而寂靜正是涅盤之理體也。

由於遠離分別之妄惑,諸根寂靜,契入涅盤之理。故續曰:「決定成等正覺,證大涅盤。」

淨業行人要信只要發願求生,定能往生自心本具的極樂世界;信佛語、佛願真實不虛;信念佛是因,成佛是果;信西方真實有極樂世界阿彌陀佛;信極樂世界不出現前一念心性之外,因為心外無法。

貳、願篇

第十三、光明無量願:「我作佛時。光明無量。普照十方。絕勝諸佛。勝於日月之明。千萬億倍。」

第十三與第十五「壽命無量願」,淨影稱為「攝法身願」,以其攝法身成就也。

《甄解》以此二願,為真報身之德,又謂此光壽無量二願為「方便法身大悲之本」。蓋無量壽則豎窮三際,佛身常住,眾生有依;無量光則橫遍十方,德用遍周,攝化無盡;故為大悲方便之本,報身之實德也。故知願中自誓光壽無量,實為一切眾生悉皆光壽無量。極樂依正,只是彌陀法身之流現也,故四十八願全顯法身。

此願意為:我法藏成佛時,願我之光明無量無邊,「普照十方」之一切淨穢國土。望西師云:「橫攝十方虛空無邊,故國土亦無邊。國土無邊,故眾生亦無邊。眾生無邊,故大悲亦無邊。大悲無邊,故光明亦無邊。光明無邊,故攝取益無邊。以要言之,欲益無邊,故光無邊。」

「絕勝諸佛,勝於日月之明千萬億倍」。本經《光明遍照品》曰:「諸佛光明所照遠近,本其前世求道所願功德大小不同,至作佛時各自得之,自在所作,不為預計。阿彌陀佛光明善好,勝於日月之明千億萬倍。」可見彌陀光明「絕勝諸佛」者,蓋因前生願力超絕,故今自然得之。是以經中復曰:「阿彌陀佛威神光明,最尊第一,十方諸佛所不能及。」

第十五壽命無量願、第十六聲聞無數願:「我作佛時。壽命無量。國中聲聞天人無數。壽命亦皆無量。」

壽命無量願中,既指佛之壽命無量,兼明國中無數聲聞天人壽命亦皆無量。

第十五壽命無量願中,首為彼土教主壽命無量。蓋教主住世時短,則化事短促,眾生難遇。教主長住,則化緣無窮,利生無盡。

又彌陀是報佛,極樂是報土,教主壽命無量,是真實無量,非有量之無量。以現在語言表之,壽命無量,指絕對之無量,非相對之無量也。

此願下明,國中人民壽命亦皆無量。澄憲云:「人民壽命無量,淨土第一德也。」又望西亦曰:「諸樂根本,只在此願。」又如《群疑論》謂彼國人民「命極長遠。縱令凡夫,還入變易(了分段生死而入變易生死),究竟成佛。」蓋生極樂,見佛聞法,一切時處皆是增上,無有退緣,壽命復又無量,故不論根器如何,凡往生者必定成佛。稱之為淨土第一德,良有以也。

第十七、諸佛稱嘆願:「我作佛時。十方世界無量剎中。無數諸佛。若不共稱嘆我名。說我功德國土之善者。不取正覺。」

望西云:「六八願中,此願至要」,「若無此願,何聞十方。我等今值往生教者,偏此願恩。善思念之。」望西意為,若無此願,則我等身在娑婆穢土,如何能聞彼土之教主與佛剎之名字,彼佛彼土,勝妙功德,清淨莊嚴。若未曾聞,又何由發起求生彼土之勝願。故今日我等能聞淨土法門,實由此願之力。故本師釋尊於此穢土,稱揚讚嘆阿彌陀佛,及其國土不可思議功德,令我得聞。故贊曰,四十八願中「此願至要」。法藏求願名聞十方者,只為普攝十方一切眾生,往生極樂,究竟成佛。若無此願,則十念必生之願便同虛設,蓋聞名方能持名也。

又《會疏》解「稱嘆我名」曰:「稱我名者,此有三義:㈠諸佛稱揚彼佛德號。㈡諸佛咨嗟稱名之人。如彼小經,誠證護念稱名之人。㈢諸佛亦咨嗟,亦自稱彼佛名。」

繼又釋言:「三世諸佛,依念彌陀三昧,成等正覺故。」此表諸佛稱嘆之義有三:㈠諸佛讚嘆彼佛聖號。㈡諸佛讚嘆一切稱念彌陀名號之人。㈢諸佛本身亦稱念彌陀聖號。依念佛三昧圓成佛果。

叄、行篇

第十八、十念必生願:「我作佛時。十方眾生。聞我名號。至心信樂。所有善根。心心回向。願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日淨宗古德較量諸經,余經中《華嚴》獨真實;若與此經相較,則此經為真。又本經諸大願與此願相較,則此願最為真實,蓋表此願乃真實中之真實也。

「至心」者,至誠之心也,至極之心也。《金光明經文句》曰:「至心者,徹到心源,盡心實際,故云至心。」「徹」者,徹底。「到」者,達到,即遊子到家之到。「心源」者,自心之本源。「盡」者,窮盡。「實際」者,即本經中「真實之際」。「信樂」者,信順所聞之法,而愛樂之,即信心歡喜也。

「善根」者,身口意三業之善,固不可拔,又善能生妙果,生余善,故謂之善根。「心心」者,純一之心也,淨念相繼之心也。「回向」者,回者迴轉,向者趣向,迴轉自身所修功德,而趣向於所期,謂之回向。

又《往生論注下》曰:「回向者,回己功德,普施眾生,共見阿彌陀如來,生安樂國。」是即願中回向二字之義。「願生我國」即回向之鵠的,願我一切眾生,往生極樂國土也。

「十念」者,如《觀無量壽佛經》曰:「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箋注》曰:「十遍稱名也。」望西曰:「經十念頃,專稱佛名,為十念也。此言念者,謂稱南無阿彌陀佛。經此六字頃,名一念。」以上經論義同。「乃至十念」者,指稱念名號,下至僅得十念者,亦得往生。此乃指其至下者,故云「乃至」。若能多念,則多多益善矣。

「唯除五逆,誹謗正法」。「五逆」者,罪惡極逆於理,故謂之逆。是為感無間地獄苦果之惡業,故又名無間業。犯此逆者,身壞命終,必墮無間地獄,一大劫中,受無間苦。

善導大師《觀經疏》另有一解。謂五逆謗法不得往生者,乃佛止惡之意、方便之說。疏云:「此義仰就抑止門中解。如四十八願中,除謗法五逆者,然此之二業,其障極重;眾生若造,直入阿鼻,歷劫周慞,無由可出。但如來恐其造斯二過,方便止言,不得往生,亦不是不攝也。……若造還攝得生。雖得生彼,華合逕(過也,至也)於多劫。此等罪人,在華內時,有三種障:一者不得見佛及諸聖眾。二者不得聽聞正法。三者不得歷事供養。除此已外,更無餘苦。」

《合贊》宗之亦云:「言唯除五逆誹謗正法,是乃就未造之機,且抑止之而已。若有已造機、已回心,則還攝取,莫有漏也。」意為:所言除者,實為止惡之意,使未造惡者,不敢造也。若是已造者,但能回心,懺悔念佛,則仍舊攝取,無有遺漏也。可見彌陀大願,攝機無盡。

又善導大師云:「弘誓多門四十八,遍標念佛最為親。人能念佛佛還念,專心想佛佛知人。」又云:「唯有念佛蒙光攝,當知本願最為強。」

善導大師約四十八願為真實五願。若論至約,則唯第十八願。故於《事贊》中曰:「一一願言,引第十八。」《甄解》云:「四十八願雖廣,悉歸第十八願。」又云:「謂由此願故,使眾生生無三惡趣之土,不更惡趣;具相好,現神通,而得滅度,入光壽海故。是以此願特為最勝矣。」

又《箋注》曰:「故知四十八願之中,以此念佛往生之願,而為本願中之王也。」此願顯彌陀之究竟方便,一乘願海,六字洪名,不可思議功德。以名號即實德,「聲字皆實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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