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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清法師:無戒之定是邪定,無定之慧是狂慧


時間:2018/3/13 作者:清淨平等蓮

菩薩十八重戒之十三勸舍聲聞戒學

(勸舍別解脫戒)

《集頌》:「汝今何用學小乘,別解脫戒聲聞律。

應當受持大乘典,發菩提心淨諸業。

不受當來惡果報,令舍波羅提木叉。」

此條戒主要指勸他人放棄(不持)小乘戒律。戒律也叫「毗奈耶」,也叫「波羅提木叉」,包含「止持」、「作持」雙重意義。這裡的「別解脫戒」和「聲聞律」同義。

大乘行人的「舍小向大」,「舍」的是小乘的「自度」的發心,並不是「舍」掉小乘的戒律。因小乘的戒律被大乘菩薩戒所含攝,是大乘戒律的基礎,小乘行法被大乘行法所含攝,是行持大乘的共道。

大乘菩薩戒包括:

1、攝律儀戒(別解脫戒)。

2、攝善法戒。

3、饒益有情戒。別解脫戒是指能使人了脫(解脫)生死的戒條,即持住一條戒,得一份解脫功德,別解脫戒全持住,定能解脫生死。如:八關齋戒、沙彌十戒、比丘250條具足戒、比丘尼的348條戒都是。

對於沒受過任何別解脫戒而進入大乘(般若密乘或密乘)的行人來說,定期受持八關齋戒和十善業道則是非常必要的。

《華嚴經》:「戒為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持淨戒……」,出家人受的比丘、比丘尼的「具足戒」就是由此而來。

《沙彌律儀》:「放非止惡曰戒,處斷輕重、開遮持犯曰律……」

經云:「以戒生定、以定發慧」,又說:「無戒之定是邪定,無定之慧是狂慧……」

可見,戒在整個佛教行持過程的重要性,勸他人不持(小乘)戒,障礙、破壞(乃至誹謗)他人持戒,罪過極重。

——摘自仁清法師《佛教大乘正覺道之戒律、戒相疏義》之菩薩戒十八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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