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四十六輕戒之十一由具悲憫非為惡
《集頌》:“菩薩安住淨律儀,悲心慈意他勝己
得證清淨意樂法,離世染污如糞穢。
不愧諸佛現量知,善權利他開性最。
殺他勝如殺父母,盜物斷指吸血髓。
淫調母女如糞物,救他極苦施妄語。
令離惡友作離間,越路非理猛呵擯。
引導有情生義利,獎導離憂開綺語。
護法救濟重苦難,於諸眾生謀大利。
慈悲相應無違犯,必除意惡邪見類。”
此條輕戒又稱“開性罪”,是在特殊情況下對某些“性罪”戒條的開許。“性罪”一般指“十種業道”,即:屬身的三業:殺、(殺生即為犯性罪,下同。)盜、淫,;屬口的四業:妄語、綺語、兩舌、惡口;屬意的三業:貪、嗔、痴。但無論何種情況,只能開許前七條,屬意的三條不能開。另外,出家菩薩(受了出家戒的大乘行者)無論如何,殺、盜、淫是不能開的。即便是在家菩薩,要開性罪,是有嚴格的要求和條件的,分述如下:
對於性罪的開許,是在特殊情況下的特殊處理,並非一貫的行為,所以,他必須是一個戒律清淨的行者,他的慈悲心很強,時時把別人的利益放在前位,或者是得證見道、三昧禪定的“清淨意樂”法,他的出離心很強,了脫的欲望就像逃離火宅、遠離糞穢一樣,他的所做所行”,表里如一,不愧諸佛現量證知,如果為利益他人,可以善巧地開許“性罪”。但是,他得到一定的量:如果一個人把殺其它人的生命看得比殺自己的父母重,這是開殺戒的量;如果一個人把偷盜他人的財物看得像打碎自己的肢體吸血髓一樣,是開盜戒的量;視女子相觸就像糞物沾身一樣,是開淫戒的量;因為救他人的極大苦痛才能開許妄語;因為要讓行人遠離惡友可以作兩舌離間;因看到行人遠離了正道,而行非理之行,可以對其進行惡口呵責;若為引導眾生得到更大利樂,可以開許綺語。
若為救度眾生苦難,或欲為眾生帶來更大利樂,在慈悲心的攝持下,所做的以上言行(性罪),是無違犯的。但是,屬意的貪、嗔、痴無論如何是不開許的。所以,“必除意惡邪見類”。
——摘自仁清法師《佛教大乘正覺道之戒律、戒相疏義》之菩薩四十六輕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