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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土法門:不能夠死在戒條之下


時間:2018/5/4 作者:佛前明燈

昨天有個同學來跟我講,他是戒律上的一個問題。他在公司裡面服務,是個電子公司,電子公司有很多零件。他說我有的時候帶回家來做點東西,替別人做的,我一想這犯了偷盜戒,我怎么辦?我就跟他講,我說你公司主管這個東西的人,你去跟他說一說。他說這個東西實際上不值錢,可是到外面去買,跑一趟不方便,是個很不值錢的東西。我說有沒有人管?他說沒有人管,在公司裡面隨便拿,沒有人管的。我說總有管的人,他說沒人管,這個東西一大堆堆在那個地方,誰要誰去拿。我說你跟你的主管說一聲就行了。

我就舉了個例子,像李老師他在公家做事情。諸位曉得,公家做事情的,公家的信紙信封原來是公事上用的,你看哪個人不是拿著公家的信紙信封自己私人去寫信?你們想想,這算不算盜戒?這算盜戒。可是你去領信紙信封,你說一聲,這個信紙、信封我私人要寫信的,這就不算盜戒。你這說一聲,主管官說「誰不拿這個去私人寫信,你何必羅嗦?」但是有這一句話,就不犯盜戒。這就是說,這些理論方法套用在日常生活當中,我們應當要這么做法,這個很重要,所以說不能夠死在戒條之下。

……

像這些事情統統都有問題,這個問題要是有疑惑,這個疑惑不能夠解除,你們諸位想想,於行解二門都造成嚴重的障礙。這樣我們大家在一起互相研究討論,才能夠得到真正的利益。你這一天到晚所接觸的事情,與佛法的理論方法對照來看,我們應當要怎樣去理解它,怎樣去套用它,套用就是修行。使我們實際的生活與佛法的理論結成一體,生活就是佛法,佛法就是生活。到你幾時佛法與生活不二,給諸位說,這就叫證入,行成證入。

摘自 楞嚴經(第一O五集)1981

台灣景美華藏圖書館檔名:07-00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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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