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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嚴法師:佛教的“天眼”和“慧眼”有何區別?


時間:2018/12/11 作者:漯河天地秀

聖嚴法師:佛教的“天眼”和“慧眼”有何區別?

我們從某些佛教圖像中,可以看到臉部有出現三隻眼的情況,也就是在兩眼之間的眉心處另開一眼。事實上,人類不可能有三隻肉眼,所謂的第三眼只是象徵,也就是在一對肉眼之外另有心眼。心眼的意義有深有淺,淺的指普通人的思想活動,深的就要講到五眼了,五眼是除了肉眼之外尚有層次不等的四種心眼。

所謂五眼,是指從凡夫至佛位對於事物現象終始本末的考察功能。有人稱眼睛為“智慧之門”、“靈魂之窗”,眼睛能夠明辨物象、增長知識。修行的層次越高,心眼作用的範圍越廣。凡夫經由父母所生的肉眼,能見的距離、範圍相當有限,太小、太大、太遠、太近均非肉眼所能見,或太過黑暗或強烈的光度也非肉眼所能適應。如果能得天眼,便能於物質世界中自在地觀察,而不受距離、體積、光度的限制。

不過天也有層次:有地居天、空居天和禪定天。地居天,就是一般民間所信的福德鬼神以及四天王和忉利天的天神;空居天,是指耶摩天至他化自在的欲界天神;禪定天,則指色界和無色界的二十二層次。層次越高,天眼的功能越多越大。所謂天眼的功能,是能見肉眼所不能見的事物,除了不受大小、距離、明暗的限制外,也不受遮隔隱藏或通透顯露的限制,它不需通過光影的反映,而是精神力的反射或折射作用。

天眼有修得和報得的不同:一般的鬼神都有深淺程度不等的天眼,稱為報得。因為沒有肉體束縛的鬼神,只有靈力活動,減少了物體障礙。一般的靈媒,也就是為鬼神所寄託、依附的人,這就是借鬼神報得的天眼,而能見人所不能見的事物。對人類而言,修禪定或可得天眼,但禪定的目的卻不在於修得天眼;雖另有專修神通的方法,但若修得了天眼,也未必表示已入禪定。

天眼的功能除了如上所說的以外,尚有能見未來將要發生的事件現象。那是由於任何現象的發生,已經有它一定的因果關係,由於造下一定的業力,便會造成一定的果報,往往現象尚未發生,而發生那種現象的力量早已形成,如果沒有其他因素的加入,那就成了必將發生的事實。所以,具有天眼的人能夠預知未來。天眼的能力越強,能見的未來越久遠,精確度也越高。所謂精確度,就是說明天眼並不可靠,只要一加入其他的因素,未來的事態未必就會產生他的預期結果。這好比兩位圍棋的棋士對奕,段數越高,所見棋目越多;段數越低,所見越少。但還沒有任何兩位棋力相當的棋士,可以一上棋盤就已經知道勝負的結果。因為世事變數太多,定數只是局部和短時間的現象,萬法因緣所生、緣變則變。所以佛法不執著天眼,也不鼓勵人為了使用天眼而修成天眼。

所謂五眼,除了肉眼、天眼外,尚有慧眼、法眼和佛眼。慧眼是羅漢所證,見十二因緣、生死流轉的徵象,所以能出生死輪迴,不受身心世界的束縛,離五蘊、出三界。這和世間一般人所說“慧眼識英雄”、“慧眼獨具”的功能顯然不同,世人所說的慧眼是世間智慧,尚存有“我”的觀念,不過比較深澈、明銳、敏捷,而羅漢所具的慧眼是無我、無執的。

法眼為初地以上的菩薩所具,能見萬法的本性──法性,親證諸佛法身之一分乃至多分,絕不是如一般人所說的具有法術之士就是具有法眼;略解佛法者,也稱具有法眼。其實法眼和證法身有關,若是僅僅見性,尚不能稱為具足法眼,而只能夠確信法眼的存在和法眼的功能。法身遍一切處、遍一切時,它非色、非無色,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說是,一切都是,也可說一切都不是。有執著者,一切都不是;無執著者,一切都是。具足法眼的菩薩,稱為法身大士,非凡夫所能想像。

無我有兩種,分人無我和法無我。證人無我,離人我執,就是羅漢;證法無我,離法我執,就是初地以上的菩薩。羅漢離人我執,得慧眼,出三界;菩薩更進一步,離法我執,證法身、得法眼,雖住三界,卻不為生死所困,稱為法身大士。有些附佛法的外道,動不動就說已得慧眼或法眼,其實他們連天眼都不是,而僅是氣脈運動的反射作用或是得自鬼神的靈力而已。

至於佛眼,具足前面四種眼的所有功能,它是智慧的全體,也就是大圓鏡智的本身,又稱為大圓覺,也稱為無上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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