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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事、寺院


時間:2019/1/22 作者:清風扶露

佛事、寺院

法名:又稱戒名,凡信佛教,從皈依師所得之名,叫做法名,因為從師受戒,故又稱戒名。凡受過戒的在家或出家佛教徒都有法名。

法會:說法及供佛施僧的佛教聚會叫做法會。聚會的場所,叫做法場(即道場)。在法場中所行的法會也叫佛事。一般來說:『做法事』多指為追薦亡者所做的供佛施僧聚會。法會,則多統稱講經說法等的聚會。

命日:亦即忌日,祖先父母和親友等死去之日,延僧誦經追念。

牌位:原為儒教所用,中國佛教從宋代起予以採用,在牌位上書寫死者法名,置於佛壇或某處,表示祭祀死者之靈。

中陰:佛教說,人死後以至往生輪迴某一道為止的一段時期,共有四十九天。此時期亡者的靈體叫做中陰(Antrabhara),據說如童子之形一般。佛教以為在這七七四十九天中,延請僧人為亡者做佛事,則亡者能得益。如此,每七日為一期,叫做『做七』。『命終之人在中陰中身如小兒,罪福未定,應為修福,願亡者神,使生十方淨土』(隨願往生經)。『父母兄弟和上阿闍梨亡滅之日,及三七日、四七日,乃至七七日亦應讀誦講說大乘經律』(梵綱經下)。

寺:寺在我國古時原為官司之名,羅壁志余稱:『漢設鴻臚寺待四方賓客。永平中佛法入中國,館摩騰法蘭於鴻臚寺。次年敕洛陽城西雍門外立白馬寺,以鴻臚非久居之館,故別建處之。其仍以寺名者,以僧為西方之客,若待以賓禮也,此中國有僧寺之始。』另見清一統志。外國僧人原住我國招待外賓之鴻臚寺,以後別建住所,亦以『寺』為名,此為佛教稱寺的由來。

寺院:寺為僧園之總稱,而寺內之別舍則稱作『院』,總稱寺院。

廟:我國古代有王室祀祖的宗廟,士大夫祀祖的家廟,廟不單祭祖,也可敬神。佛教傳入後,僧人與祭祖祭神之廟發生關係,以後竟把佛教的道場或比丘所居之處稱為廟了。在日本,佛教各宗宗祖(該宗創立人)被祭祀之處才稱為廟,沒有任何寺院稱為廟的。

庵:庵,原是一種草名,叫做庵閭,老了之後可以蓋屋。中國僧人在靜僻處蓋屋時,也常用庵閭,成為一座小小茅棚,日子久了,便稱這些小屋子為『庵』,庵字以後又變成『庵』,據說是用瓦蓋屋之故。今日尼姑所住之處多稱『庵』,俗稱尼姑庵。和尚住處多為寺院。

精舍:佛教修行者的住處,釋迦時,有竹林精舍,祗園精舍,祗樹給孤獨園,鹿野苑等精舍。精舍的面積不分大小,不一定是小的地方才稱為精舍。

阿蘭若:梵名 Arinya,原意是寂靜處或閒靜處,稍離人間熱鬧處之地,有些房子可供修道者居住靜修之用,或一人或數人。

僧伽藍:梵名 Samgharama,是許多僧人所住之處,亦即中國佛教的寺院。

叢林:梵名 Vindhyavana,僧侶聚集、修道之處,亦即寺院,但叢林特別指禪宗的寺院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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