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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犯了哪些罪業,會墮阿鼻地獄的五無間罪、近無間罪及十惡輪(重要!學佛必知!)


時間:2019/3/25 作者:懺悔萬惡

地藏菩薩來五濁惡世救眾生,而眾生中最苦惱者是地獄眾生,所以地藏菩薩的悲願力,眾所熟知,是為了救脫地獄的眾生。一般人所知道的,是地藏菩薩把地獄裡的苦惱眾生救拔出來。但這不是唯一的辦法,也不是最理想的。最要緊、最徹底的,還是如何令眾生不墮地獄,才是救度地獄眾生的好辦法。比如好的醫生,非但能為病者治療或動手術,還能教人如何調攝健康,預防疾病。如只知地藏菩薩救度地獄眾生,而不知菩薩還苦心教導眾生,何者應止,何者應作,才能不墮地獄,若等到墮入地獄受苦,已是遲了。

1、定生無間地獄之大罪:

作什麼罪會墮地獄?會墮最苦的地獄--無間獄(印度語名阿鼻地獄)?

《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中,有種種地獄名稱。八熱地獄,充滿大火,銅床鐵柱;最下層即是阿鼻地獄。作極重惡業的,死後不峧擱時間,立刻墮進地獄中;地獄受苦時間,也沒有間斷,所以名為無間地獄。依佛法說,作善有善果,作惡有惡果,作重的惡業則墮地獄。但作了地獄惡業,是否一定要墮地獄?有了墮地獄的惡業,來生不一定墮地獄。每人可能有很多的地獄業,是過去生所作的;在此生中,又從小至老,說不定也作有地獄業,但不一定非墮地獄不可。若有善的功德因緣,或者勝過惡業,還是上升人天(但不是地獄的惡業沒有了)。可是,若造了極重的惡業,除非不犯,一犯即墮,作其他功德或懺悔,都不可能不墮落。正如人患了絕症,非死不可。有些病看來雖然嚴重,但如逢名醫良藥,還有治癒希望,若是絕症就不可能了。五濁惡世的眾生,作惡業的機會特別多,危險性也特別大。所以必須清楚了別善惡,特別先要認清極重而非墮落不可的惡業,這才能注意不作,免墮地獄。

墮落無間地獄的極重惡業,經中說到二類:

第一、十一種惡業。

如《十輪經》(卷三)說:“造五無間及近五無間四根本罪,並謗正法,疑三寶等二種人。……於此十一罪中,隨造一種,身壞命歿,無餘間隔,定生無間大地獄中。”此十一種重罪,分五無間,四根本戒,及謗正法與疑三寶--三類。五無間罪,是說作此五種的一種,必墮大無間地獄中。五無間罪是:一、殺父,二、殺母。父母生養我,教育我,從幼至長,恩重如山。依世間法說,殺害父母,簡直是畜生行為;刑法中的逆害父母罪,也是極其重的。三、殺阿羅漢:已修行至阿羅漢者,是四果聖人,若殺之,罪極重。四、出佛身血:佛在世時,提婆達多欲害佛,從山上推下大石,欲把佛壓死。但為護法神打碎,碎石碰傷佛的腳趾流血,於是成為出佛身血重罪。五、破和合僧:於出家清淨僧團中,惡意破壞,令和諧的僧團分裂為二,即構成無間重罪。後三種,是佛法中特說的重罪。一般來說,在這惡世而犯此五無間者並不多。如殺父母的很少;出佛身血,除提婆達多,就沒有第二人。能破壞出家人團體的也不多;殺阿羅漢的,到了末法中,阿羅漢絕無僅有,殺阿羅漢的自然更少有了。

近無間四根本罪,是殺、盜、淫、妄中最重的,才造成無間地獄罪。如出家眾犯此四根本戒即逐出僧團,如斷樹根,不復發芽;如大海死屍,不復為法海所納。若犯的不是近無間的根本罪,或犯後立即於僧團中至誠求懺悔,接受處分。雖於現生中,不能了生死,證聖果,但還可廁身於僧團,稱為與學沙彌。如不知懺悔的,當然除外。在家或出家,如犯了近無間的根本重罪,一犯即墮落,不通懺悔。其中殺生(佛決不會被殺),以殺獨覺為殺罪的最重。盜,以盜三寶物為最重,如屬於佛、法、僧的東西,為大眾發心供養的,若盜取是最重罪。淫,以淫阿羅漢比丘尼為最重;對已證阿羅漢之比丘尼,強迫姦淫她,必墮無間地獄。妄,以不實語,即挑撥僧團的是非,使僧團分裂為最重。世間一切功德,清淨解脫,了生死,修菩薩行,成佛,皆從三寶來。此四重罪,皆破壞三寶,令三寶不清淨,損害最大。

此外,第三類的兩種,看來似不要緊,卻極其重要。

(一)謗正法:

若外道而謗正法,因他不懂佛法,胡說八道,雖有重罪但不犯重之重。若修學佛法的出家弟子,在佛法中自毀正法,如獅子身中蟲,自食獅子肉,罪過就更大了。我們信佛學佛,不應毀謗佛法。一般法師居士,都不會存心毀謗,但也可能謗了而不自知。如佛法有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大乘),若修學聲聞乘,讚嘆聲聞乘,而說大乘非佛說,即是謗法。若學大乘而呵斥小乘,認為不應該學,也同屬謗法罪。若人只重持戒而廢定慧,或重定而廢戒慧,或重慧而廢戒定,有所偏廢,勸人不要學,都是謗法。換言之,只學一種修行法門,而輕慢其他的,認為不應該學,學了沒有用,都是謗法。若只一法門就夠了,何以佛陀要說八萬四千法門?重一法而輕其他法門,令眾生生顛倒解,走入歧途,瞎眾生眼目,故成無間獄重罪。

(二)疑三寶:

三寶--佛法僧,是佛弟子的皈依處。皈依三寶,受了淨戒,不論出家在家,若於三寶外還信其他外道鬼神,疑與佛同等,或勝於佛;見外道典籍,贊為勝於三藏十二部;皈依外道邪眾,對佛教出家僧眾無信心。這與佛法不相應者,都是以疑三寶而表現出不信的行為。例如一些神佛不分的,皈依三寶而又主張什麼三教同源,五教合一的謬論,以為一切宗教都是教人行善,皆可信仰,即是叛教。如此是非不明,神佛不分,是疑三寶的無間重罪。殺人、偷盜,不一定墮地獄,若犯以上十一種的任何一種,必墮無間獄中。

第二、十惡輪:

如《十輪經》(卷四)說:“於十惡輪,或隨其一,或具成就,先所修集一切善根,摧壞毀滅……命終定生無間地獄。”輪,是摧壞義。能破壞一切功德善根,所以叫惡輪。

十惡輪即十種惡事,犯一種,或俱犯,向來所修之功德,全被破壞無餘,故名為十惡輪。

十惡輪是:

謗阿蘭若,謗於別乘(分三種),嗔害比丘(分兩種),侵奪清淨僧物鋒與破戒者,毀害法師,侵奪僧物,毀寺逐僧。

(一)謗阿蘭若:

阿蘭若是印度語,意思是無事處,寂靜無囂鬧處。出家人於此寂靜處修清淨行,名阿蘭若比丘,近於中國所說的閉關住茅蓬。佛說比丘有三種:一修定的,指勤修止觀,真實用功,以達斷妄成聖的目的。二讀誦研究的,如研究閱讀大藏經等。三為僧團作事者,如建寺安僧,做監院、知客等福事。於此三事中,當然以修定最好。修定比丘,多住阿蘭若,專修定慧,求了生死,得解脫。為寺院僧眾服務,雖是修福業,但還不是出家人的本分事。研究佛學,也是為了要於修行上用功,若只在文字上打轉,實非出家的理想。故住阿蘭若比丘,精進於禪思,佛制應受上等的供養。佛世時,在僧團中,都要隨眾的,若真正修習定慧,到了緊要關頭,是允許他暫時自由,不用隨眾的。若有人毀謗阿蘭若比丘,是十惡輪之一。因為對真正修行求了生死的,不但不應障礙,而且應予成就。如加以誹毀,障礙修行,等於破壞佛教行人的最大目的。

(二)謗於別乘:

佛法有三乘:聲聞乘、獨覺乘、菩薩乘。修聲聞乘者謗獨覺、菩薩乘;修獨覺乘者謗聲聞、菩薩乘;修菩薩乘者謗獨覺、聲聞乘。這三種,都是毀謗正法,為十惡輪的三種。

(三)嗔害比丘:

也有兩種:一是嗔害有學、有德、有修行的比丘,如辱罵他,毆打他,或想方法使他失去自由,加以種種迫害。有些壞比丘,拉攏地方上的惡勢力,穩坐住持當家寶座,想盡方法,利用惡勢力去破壞有德比丘,以達占有的目的。

另一種是對於破戒比丘,看不起他、恨他、逼害他,認為根本不像出家人,不值得尊重。以為迫害有德比丘,雖然是造罪,嗔害破戒比丘又有什麼關係呢?不知此比丘雖然破戒,只要他還在僧團中,沒有被取消出家資格,嗔害了還是惡業。

試舉例說:泰國是佛教國家,出家人不能人人是賢聖。假如有比丘在外面犯了法,警察不會即刻逮捕,因為他還披著袈裟,還是比丘身份。警察隨著此犯戒比丘回寺,向寺僧報告,待寺僧決議,取消他的僧格,脫下他的袈裟,才下手逮捕。

這是尊敬比丘,對破戒比丘也不敢嗔害的例子。所以,若以非法手段對付破戒比丘,也是惡業。

(四)侵奪清淨僧物,與護助破戒比丘:

有些壞比丘,能拉攏惡勢力幫忙,在一般也稱之為護法。幫助壞比丘,爭奪寺廟財物等。看來是為了護持出家人,但如護助破戒比丘,實在是造罪了。

(五)毀害法師:

對於講經弘法的法師,加以毀害。從前,地方風氣還未開通,有出家人來弘法,很可能遭受毀害。如從前諦閒法師,有一弟子天曦法師,到貴陽弘法,在黔靈山下一小廟中講經。法師講得好,聽眾多,引起惡人嫉妒。於是勾結官府,誣法師為遊民,驅逐出境,此即毀害法師一例。

(六)侵奪僧物:

奪取出家人的財物,也是無間重罪。

自清末以來,中國寺廟的財產,均被誤解為公物,強奪詐取,兼而有之。每藉口辦學校等名義,而侵占廟產;或覺得寺內地方空著,則利用勢力,巧取強借。有些不是為了辦學校等,只是以辦事為藉囗,而飽了私囊。

每一寺院,是民眾信仰中心,必須清淨莊嚴。凡是像樣的國家,沒有不尊重宗教自由的。無論歐美的教堂也好,日本的大寺院也好,平日看來空空的,但有時候還嫌不夠用哩!

這些是民眾信仰中心,使人向善向上的,若視為浪費,任意侵奪,是十惡輪之一。如一直在造這些惡業,那能有好結果呢?

(七)毀寺逐僧:

在歷史上,有好幾次,寺院都被毀了,出家人趕跑了,這是最重的惡業。

這七類--十惡輪,隨便作任何一種,罪皆極重,一定要墮落無間地獄。

十一種罪及十惡輪,都是地獄種子。誰也不願墮無間地獄,如要不墮地獄,要知道墮無間地獄的因緣。不作這類惡業,就能不受惡報,不墮無間地獄了。

(八)以噁心故意毀壞佛像佛經,是等同於破佛身血的“近無間重罪”。

2、尊敬比丘,勿得呵毀:

在家信眾,對於出家人,應該尊敬,不能呵毀。

如《十輪經》(卷三)說:“若諸有情,於我法中出家,乃至剃除鬚髮,被片袈裟,若持戒,若破戒,下至無戒,一切天人阿素洛等,依俗正法,猶尚不合以鞭杖等……或斷其命,況依非法!”

說起出家人,凡於佛法中離俗出家,剃除鬚髮,穿上袈裟,就是出家了。但出家的也有好幾類:有持戒的,有破戒的,也有無戒的。什麼叫無戒?是已現出家相,但於佛法衰微處,沒有受戒,隨便披起袈裟,看起來也是出家人了。依國家正法,犯什麼罪,判什麼刑。但凡是持戒,破戒或無戒的出家人,即使觸犯刑科,也不應該鞭打拘禁,或斷其命。依國家正當的法律,尚且如此,何況不合法的枉刑冤獄呢?

換言之,不論如何,只要是現出家相,入僧團中,就不可以世俗的法律或非法的刑迫。佛法自有律法處理,如上面說過,在泰國的出家人,如犯了法,由出家大眾,將他脫去袈裟,逐出僧團,然後才受國法制裁。為了尊敬三寶,不應隨便的以世俗的法律來呵毀刑責。

清淨持戒的比丘,當然不得以世俗的非法來刑責。那些破戒無戒的,為什麼也不能以世俗的法或非法來刑責呢?這是有著深刻意義的。

如《十輪經》(卷三)說:“破戒惡行苾緬,雖於我法毗奈耶中,名為死屍,而有出家戒德余勢。”又說:“出家者雖破戒行,而諸有情謠其形相,應生十種殊勝思維,當獲無量功德寶聚: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忍、念出家、念遠離、念智慧、念宿植出離善根。”

依經文的意義是:破戒比丘,猶如死屍(不可能現身修行證果),佛法大海,不能再容納他,所以應逐出僧團。但犯戒的惡行比丘,過去曾於出家僧團中受戒;雖然破戒,還有戒德余勢。換言之,破戒比丘不是破壞一切戒善,還有些功德在呢!

如曾盛過香料的盒子,拿去香料後,還留有香氣。破戒者因曾經受戒,所以還有些功德,還能令見者生起十種殊勝思維,增長福德。

說到這裡,大家倒可以想想自己。現在雖學佛而或者程度已較高了,已受五戒或菩薩戒,但最初是怎樣信佛的?

當然,有些是遇著大德法師而生起信心,皈依佛法;有些卻是幼年在家鄉時,見到平常的出家人,慢慢與佛法結緣而學佛;或者見到的是不成樣的出家人--破戒或無戒的,也許初見的印象不太好,但還是使你生起良好的觀念,知道有佛有法有僧,而種下現在學佛的種子。

所以破廟中的佛像,或舊書堆里的佛經,破戒的出家人,都能引起眾生對三寶的信心。這樣,破戒無戒的比丘,是能令人生起功德,增長殊勝思維的。如念三寶功德不可思議,念持戒、布施、忍辱功德,生起出家,遠離煩惱,想到尋求智慧,自己於過去生中的善根。

所以,若在出家人立場說,破戒惡行比丘,應逐出僧團;但在信眾方面說,還能令人增長功德,可作眾生福田。總結的說,能持戒的,固然理想,應加崇仰;破戒的,即使知道了,在家居士亦不能對他非法罵辱,或者拘禁,因為這是對僧團而造重罪的。

地藏菩薩來五濁惡世,現出家相,充分表現了菩薩的慈悲度生精神,使大家知道剃除鬚髮,身披袈裟,於出家僧團中,是好是壞,還是出家人。當沒有逐出僧團,失掉出家身份以前,不予讚嘆、供養、護持,是可以的,但卻不能於當面或背後,用手段對付罵辱。否則,對佛法起不良的影響,無形中造成破毀三寶的重罪。

地藏菩薩救濟墮地獄的眾生。而更著重於如何使眾生不墮地獄。

要不墮地獄,可總括為八個字:“尊敬三寶、深信因果。”這是一般出家在家佛弟子聽慣了的。地藏菩薩現出家相來穢土度生,也不外乎此。

其中最重要的,特別是如何尊敬法,尊敬僧,才能護持佛法,才能護佛法於世間救度眾生,使眾生於佛法中得利益。釋迦佛來此世界成佛,現出家相,舍離家族財產修行而成佛。弟子們隨佛出家,成為佛教出家僧團。

僧是三寶之一,在佛法中非常重要。釋迦佛是以此來度生,是組織出家眾,成為自利利他的清淨集團。若僧團內部混亂,而在家居士又不明內部情形,如採取不正當手段,結果是增加僧團的困難,不和諧,削弱救度眾生的力量。

《地藏經》開示的法門,無論是十一重罪墮地獄,或十惡輪墮地獄,著重在謗正法,迫害出家人,謗修行者,侵損僧物等重罪。因為這是佛教僧團中的法與僧,若加以破壞,佛教於世間即失去其清淨相,如何能發揮救度眾生的大用?例如愛國的,不能對國家不忠。更不能到國外去盡說國家不好。這只是搗亂,增加國家的困難,是國家罪人。

佛教也如此。真正信佛教的,如破壞佛法及僧團,使佛法衰落,也是罪大惡極。這不只是《地藏經》說,也是一切大乘經所說到的問題。地藏菩薩知道五濁惡世,末法時代,出家人不如理想;而在家人不知修福修慧,反而對三寶的所作所為,不如法如律。這一來,不用外道破壞,不用外道毀謗,自己就會衰落下去。

地藏菩薩為此而現出家相,於釋迦佛法會顯示此一法門,令眾生知道最易墮落的是什麼?使出家在家弟子,都能於此特別注意,愛護三寶。這不但自己不會墮落地獄,佛教的衰落也可以中興,不清淨的可以漸漸清淨,一天天發揚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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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