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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上人:修佛法要有五個條件,才能真正修習佛法


時間:2019/5/3 作者:清凡居士

有這五個條件,修什麼法都會成功

宣化上人慈悲開示:

修佛法要有五個條件才能真正修習佛法。

五個什麼條件呢?

我現在很坦白地,很老實地,實實在在地和盤托出。我把我這個五個條件告訴你們,你們要是修法的人抱定這五個條件、五個宗旨修法,絕對會成功的。

什麼呢?說:「師父你快講,我等不了了。」你等不了了,我也不願意說。「啊?又不願意說!」但是你等不了了,我又不得不說。

第一,很簡單,你都知道。不要我告訴你,你已經知道了。就是不爭,什麼也不爭。不和人爭名,不和人爭財、色、名、食、睡,都不和人爭,和誰也不爭。辦得到嗎?你說:「這個怎麼可以?」那你怎麼可以修佛法?

第二個不貪。

什麼也不貪,也不貪財,也不貪色,也不貪名,也不貪利,也不貪吃,也不貪睡。財色名食睡,地獄五條根。把它斷了,不貪了。誰說我好,我也不生煩惱,也不歡喜;誰說我不好,也不生煩惱,也不生歡喜,無動於衷。能不能這個樣子?做得到嗎?我常說幾句話,你們有聽過的,也有沒聽過的:

認命要知足,煩惱一概除;

聲色也不好,名利更不圖;

你瞪沒看見,罵我把你服;

打我忙跪倒,光笑不會哭;

人間也未有,世上我不出;

西方真衲子,懷揣摩尼珠。

就要這樣子,做得到嗎?說:「我做得到,我是先聽一聽,我只聽著。」這第二個條件。

第三個條件不求。

什麼也不求:也不求名,也不求利,一切無求;一切不貪;一切不爭,這第三個了。

第四個,不自私。

不要什麼事情只知道有自己,不知道有其他人。

第五就不自利。

不要盡利益自己而忘了利益他人。

有這五個條件修什麼法都會成功的,這五個條件不具足,那你要學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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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