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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土法門:別人便宜不好占,別人損失不大,我們自己的損失太大​太大了


時間:2019/6/17 作者:紫竹林中觀自在~{釋新善}

偷盜我也講得很多,佛經裡面對於偷盜的定義,說之為「不與取」。這個物有主,主人沒有答應,你就把它拿來,或者是據為己有,或者是暫時使用,或者是移動了位置,都不可以。也許諸位以為樹木花草是野生的,應該是無主,你錯了。出家人很多都住在山上,因此就地取材,砍幾棵樹,搭一個小茅篷。世尊教誡出家人,這些樹有沒有主?有主。誰是主?山神是主,樹神是主,我們肉眼看不見。佛說這棵樹的高度只要有一個人這麼高,你要砍它的話,三天之前要去祭祀,為它誦經念咒,說明要用這棵樹搭個小茅篷在這邊修行,請樹神搬家。如果不這樣做,這是屬於偷盜。所以一草一木不要認為它沒有主,很難講,它的主人我們肉眼看不見、身體接觸不到。哪一樣東西沒有主?所以對人、對事、對物,一定要小心謹慎。

在偷盜裡面,佛在一切經論裡面都警告我們,三寶物得罪最重。三寶物的主是盡虛空遍法界的佛法僧,這個偷盜是你永遠還不盡的。大乘經上常講,你造五逆十惡,諸佛菩薩都有辦法來救你,盜三寶物,盜常住物,十方三世一切諸佛都沒有辦法救你。所以諺語講:「地獄門前僧道多」,這個話非常有道理,是真的不是假的。佛門常住物輕易竊盜,這還得了嗎?你用的時候很方便,可是你將來還不了,這個道理一定要懂。常住一根針、一條線、一張紙頭,都不可以用盜心取。可是今天大家疏忽了,看到別人這麼做沒事,我也這麼做。現在是沒有事,等事情到面前了,後悔莫及。這個地方常住很慈悲,把《地藏經》上這一段經文影印,到處貼上,告訴大家,這是大慈大悲。並不是常住怕東西被你拿去了,不是,此地常住很大方,你要拿儘管拿。你將來果報怎麼辦?所以,你一定要懂這個道理。

我常常講,現在跟過去的時代不一樣,科技發達,我們點的電燈要不要付電費?電費是常住付的。我們打電話也得要付電話費。沒有必要而浪費常住的能源,讓常住去繳費,也是屬於偷盜。有一些明理的居士,我看到很佩服,他們用常住的電話,用完之後一定要放錢,這是對的。點點滴滴很小的事情,就是此地講的「毫分不善」,不是大的不善,只是很小的一點不善夾雜在這裡面,就把你的善法毀掉了,我們不能不知道。

偷盜說到最貼切之處,就是我們今天講占別人便宜,這個範圍就包括很大了。別人便宜不好占,別人損失不大,我們自己的損失太大太大了。為什麼?障礙自己的道業,毀掉自己的清淨心,把這一生往生作佛的機會錯過了,你說這個損失多大!真正是無法彌補的損失,何必幹這個事情?別人占我的便宜可以,沒有問題,不要去計較,這是布施,不放在心上。如果要計較,那我們又錯了,我們又變成不善。我們決定不能有占別人便宜的念頭,占一個人的便宜尚且不可以,你怎麼可以占公家的便宜,像地方***的、國家的、三寶的?自然就沒有了。一定要記住永離,我們這一生肯定成就。

佛說十善業道經(第二十九集)2000/7/7

新加坡淨宗學會檔名:19-014-0029

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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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