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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的社會責任--[釋了幻]婚姻與佛法


時間:2008/10/11 作者:明華居士

1、實行布施、福利民眾社會,是我們的大家庭,我們是社會的一份子;唯有社會安定繁榮,我們才有幸福可言。否則,社會動亂不安,人必憂心彷徨,所以身為社會一份子的我們,絕對有責任安定社會,造福社會,以及服務社會。何況人是不能離群獨居的,我們日常生活所需,無論是物質供應,或是精神互助,皆依賴社會各階層人士的合作與支持;我們誠應以感恩圖報之心,來回饋社會。夫妻共同參加宗教活動、公益慈善活動,有助於增進共識,提高道德修養。特別是佛弟子,更要盡個人的與力量來安定社會,服務民眾。不管是慈善福利,或是文化教育事業,皆應參與,貢獻自己一份力量;或弘揚佛法,為他人提供精神食糧,為社會除暴安良,所謂財施,法施,無畏施,以儘自己對社會應盡的責任。至於法布施,盡力而為。例如:學校教育,文化事業,以及佛學講座等弘法活動,無一不是法布施,無一不是盡佛弟子對社會的責任。要以《華嚴經》「但願眾生得離苦,不為一己求安樂」之語自勉,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慈善活動,對修橋補路、救災濟貧的善事,皆應積極為之,要以我們有限的物力、智力、體力、心力,不斷地修行布施功德,以增長自己的福德資糧。要養成隨時修布施的觀念和習慣,布施要隨力隨心。給貧病急難做布施是大功德;擁護佛法、培養弘法的人才,也有無量功德。2、融入社會、影響大眾社會生活,凡是人的生活,便不能脫離社會,在家的佛教徒,除了家庭之外,社會生活也是非常重要。為了工作謀生、為了求學深造、為了服務社會,都需要跟社會接觸,同時要將自己融入社會,才能被社會大眾接受而影響社會。社會生活可以包括學校、工作、商業、政治和宗教信仰等。不管是那一種社會生活,基本的態度和認識是不能離開禮節、威儀。而基本的禮儀是從衣著儀容的整齊、清潔,乃至言談舉止的禮貌和親切。必須對上尊敬、對下謙虛、對左右平輩禮讓,不論舉手投足、一言一行,對任何人不可有驕傲心和輕慢心,一律以尊重和禮貌對待。所謂「敬人者,人恆敬之」,其實尊重人,也就是尊重自己的一種表現。心智的開發與淨化。要在與社會大眾相處中,注意心智的開發與淨化,事實上,開發心智和淨化內心的染污,都不可能憑空得來。無始以來,我們已轉生過無數次,由於沒有套用啟開的法門來淨除業障,所以仍停留在凡夫的階段。同樣的,將來不論我們還要再轉世多少次,如果不修持,也會一直停留在同樣的階段。因此,不論我們聽聞何種法教,都應每天修持,並實際將它運用在日常生活上。修行不會與世俗的事業成就發生衝突的。事實上,修行可以幫助人心靈上的成長,及世俗事業活動上的成就。經由學佛與禪修,我們學會如何放鬆自已,保持平靜祥和。以這份寧靜的心,我們才能知道在繁忙雜亂的生活中如何自處。禪修還有很多益處,經由修行我們可以增長。日常一切事都要仰賴我們的,因此經由禪修和菩提心的培養,他人會感覺到你的改變,而認為你是「眾所歡迎的人」。有些居士,當他們信佛學佛之後,竟與他們的社會關係疏遠了、冷淡了、隔閡了,甚至被人視為孤獨、冷漠、不近情理的怪物了。這不是一個居士應有的態度,修道的居士,也是不該如此的。一個理想的居士,對於名利物慾,固然要冷,對於社會公益,仍當要熱。事實上,在佛教史上,凡是有大成就證大果位的人,對於社會的大眾,無一不是熱烘烘的。這種熱,就是悲心──菩提心的流露。信佛學佛,是為發菩提心,學佛之後的居士,反而放下了菩提心,豈不成了背道而馳?最低限度,一個居士,不該是惹人討厭的對象。要不然,那就是他沒有盡到應盡的義務,乃至是虧辱了職守!一個佛教徒的本色,應該是多盡義務,少享權利,才能獲得他人的尊敬和愛戴。3、行「四攝法」學佛居土對社會要行四事,即佛陀教誡的「四攝法」:第一就是要布施,第二就是愛語,第三就是利行,第四就是同事。大家都能以這四攝事來行持,那麼我們這社會絕對會成就,成就什麼呢?成就和樂、無爭,大家都活得很快樂,第一就是要布施。布施,分有財施、法施、無畏施三種。對於缺吃少穿的人,用財施;對於求知心重的人,用法施;對於怯弱者,給予無畏施,即用種種的方法去消除別人的恐懼,令其無畏。理想的布施工作,最好能三種並重,但一般的人,在現實生活的驅迫之下,對於物質的要求救濟,遠比對於精神的要求寄託,更為急切,首先使他吃飽了、穿暖了,才能再談精神的追求。慈悲也要大雄力。在現代社會中,無畏施的部分表現得並不夠,當今社會已養成「不叫強者住手,而要弱者住口」的習性,社會大眾普遍自私怯弱,缺乏起碼的人道精神。而佛教界大都只注重慈悲某些方面,例如賑災、濟貧。而相對的,佛教的勇猛大雄力則被忽略了。面對世間強者欺壓弱者時,很難適時展現大雄力。當眾生在恐懼彷徨時,若能施無畏,就算不能幫他解決問題,至少可以讓他不孤獨。第二就是愛語。《無量壽經》曰:「和顏愛語。」愛語攝是隨著眾生的根性,以溫和慈愛的言語相對,令他生歡喜心,感到和藹可親而與之接近,以達到度化對方的目的第三就是利行。利行攝是修學佛者,以身口意諸行皆有利於人,感化眾生共修佛道;學佛居土必須要顧全社會公益、大眾利益,對社會利益福利一定要兼顧,若兼顧不到,那麼社會就會產生自私。第四就是同事。同事攝是修菩薩道者,要深入社會各階層中,與各行各業的人相接近,做其朋友,與其同事,在契機契緣的情況下,而度化之。菩薩濟度眾生,必須先行此四攝法,使眾生愛我敬我信我,然後方能聽我勸導,修行佛道。我們對社會道德,對社會生活要完全健全者,必須要行這四事。在學校,對師長應盡到禮敬、服從和愛戴的責任;對同學應該盡到謙讓、原諒、關懷的責任。彼此的相處,除了向師長、同學學習學問、經驗、知識和處世為人的長處之外,要諒解他們的缺點和錯誤,取長補短。不跟同學計較,不向老師抱怨。有事要誠懇地請教和商量,不做背後的批評或互相間的搬弄是非、說長道短。在工作的場所,對上級、領導管理階層,應該體貼、忠誠;對同事應該協助、支持;對屬下應該關懷、體恤,使得上下左右,都因為你的關係而同心同德、同甘苦共患難;要把工作當成自己的生命來看待。雖然是為公家或老闆而工作,還是要想到:不論是老闆或職員,都是在同一鍋中吃同樣的飯,不過彼此扮演的角色,所站的方位不同而已。如果能如此想,一定可獲得老闆的信任及同事、屬下們的信賴,自己也必然會感到非常地穩定和愉快。在商場中,雖然各自都是為利益而有所接觸、交涉。於往返交涉中,要以誠信和尊重來應對。自己希望賺錢,更希望他人也得利益,以這種雙贏的存心,一定能促使自己在商場中,受到重視與推崇;明明知道如此做會吃虧,而對方也很清楚你是吃虧的,雖然在物質上有所損失,可是在信譽和人格上,卻受到對方的肯定和感恩,這種事還是值得做,能吃得起虧,也是一種慈悲的表現。當然在商言商,做生意不等於做布施,以經商之盈餘做布施較實際,不要以經商的資本而行布施。 政治的社會生活——做一個佛教徒也不可能脫離政治的生活和影響。應該參與選舉並珍惜投票權,對國家、政府應盡納稅人的義務,和關心政治的責任。其目的是希望建立富強康樂、安寧和諧的社會環境。這也就是我們學佛人的理念,從提升人的品質,而做到建設人間淨土。對自己要負責,對社會要盡責,透過政治管道的運作,而完成建設人間淨土的目標。佛教徒的社會生活,就是從淨化人心進而淨化社會,所以用佛法來幫助自己,用佛法來關懷社會,並且鼓勵社會的大眾愛護大眾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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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