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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祥法師:佛教五戒的盜戒到底在戒啥


時間:2016/10/21 作者:北京放生協會

這個「盜」,那就是殺盜淫妄酒的盜,盜別人的東西,成為自己的,這個是卑鄙。人哪,都是由於貪嗔痴作怪,把別人的快樂要盜給自己,讓別人生痛苦,讓別人起煩惱。我們應該是把自己的財物布施給別人,讓眾生歡喜,這是行菩薩道。而現在呢?人反而顛倒妄想,把別人的幸福變成自己的幸福,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所以就產生了盜竊之心。

這個盜有很多的、各方面的標準,佛教是盜五錢以上為重罪。五錢,那時候指的是金銀財寶五錢。盜五錢金銀,那就是重罪。這因為啥呢?因為當時的國家法律規定,如果盜五錢就殺頭,佛制戒的時候也是按照這個制的。因為在世間法為重罪,所以說出家人——就是沙門,如果盜五錢,就等於殺頭一樣,你就犯重罪,就會失去沙彌戒、比丘戒、菩薩戒……一切皆失,一切都失掉。

這個盜是我們平時很容易犯的事情。我們平時都是很容易把別人的東西占為己有。有時候不拿別人的東西,但公用的東西他也拿一點。走道呢,摘個草啊、弄個花,就犯盜了。由於不斷地犯盜,由小盜到大盜,最後有的盜銀行、搶劫、盜人、盜財物,甚至是盜名盜利,最後的結果都是很慘的。因為有盜竊之心,他會下地獄,所以稱為重罪。

殺盜淫妄酒,這個不盜是非常重要的。我們沙彌在修這十善中必須克服這個盜,因為這也是我們的戒律之一。什麼事情都不要自欺欺人,而且要把快樂給別人,絕不能把痛苦給別人。我們應該幫助人,如果反而盜人財物,那就是不孝道,不是佛的弟子。

盜竊分多種情況,包括盜因、盜緣。一切盜的因都不能種。比如那人有個東西,不是自己的東西,「趁他沒在,這本書我拿過來吧,我不還給他。這書我看過,挺好!」你說這很好,這都是犯盜。

盜因,就一根草你也不能盜。原先我在甬子峪的時候,那個村子裡的人要咱買那座山。咱也不能買啊,他要賣四十萬。咱不買,後來村裡的人就生氣了。原先我們可以使用那些樹什麼的,說你不買的話……最後不讓你使。同時說了那麼一句話:「不允許你們動這一草一木!」木咱不動,行,那草都不讓你動。這是人家的地方,咱在那住著,突然翻臉了,不讓我們去動一草一木。後來居士就到山下去買柴火,本來山上有的是木頭,最後反而下山去拉。

(編者註:甬子峪即師父在遼寧省本溪茅蓬閉關的山谷名,以下錄音缺少,是根據的師父講法原意補充:

村裡的人不讓動這一草一木以後,僧人就不再使用這裡的一草一木。一次僧人往山裡的茅蓬背成捆的木柴時,在半路散了,重新捆的時候,不小心將幾根草捆在裡面。背回來後,師父發現,因為村裡的人說過,不允許使用山裡的一根草,為了教育弟子,讓他將木柴及草葉背回原處,將草葉挑出去,木柴再背回來。村民得知後,也覺得有點好笑:這些僧人,告訴一個草葉不許動,就真的一個草葉也不動。

雖然是不經意間將幾根草葉帶上山,師父卻讓連木柴及草葉一起背回去,為的就是從內心深處認真的防範盜業,斷和盜有關係的微細的緣。)

還有盜緣,凡是和盜因有關係的這個緣,我們都不要去做。盜因,我們知道,凡是能形成盜的,我們都不去做,我們不拿、不動。包括盜因、盜緣、盜法、盜業,這些我們都不能去做。一切和盜有關係的,不論身、口、意,這個念頭都不應該有。念頭都不犯,何況去做去,是不是?

比如有人說:「你看,這東西我應不應該拿呀?」應該明確地告訴他:「不應該拿。」本來不是你的東西,你為什麼要拿呢,是不是?他自己本來已經有這個盜心了,但是他自己決定不了,說:「我應不應該拿?」這時候你應該告訴他:「你不應該拿。」

有的人就不是這樣了,「不關我的事啊,這不關我的事!」說是不關你的事,實際上與你大有關係。為什麼你說不關你的事呢?因為你有贊成的成分,就像掩耳盜鈴式的,「只要我不去做,你做不做是你的事!」那他做不做是怎麼回事呢?「噢!這個他不管。不管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我願意做就做。」他這個盜業有可能就形成了。如果盜業形成,就有你的一份。為什麼有你一份?因為你有盜心,這個盜心你已有了。雖然你沒去做,但是由於你不能止盜,你本身就具備這個盜心了。有了盜心就會產生行為,那就由身去做,就產生了盜業。這不行!

盜緣,有很多的助緣。人家要盜東西爬不上牆,你弄個梯子,「給,你擱牆上,這個牆有什麼過不去的?順著梯子就上去唄!」妥了!他幫這個人偷盜。雖然你沒有直接去,他盜成了,也是你幫著他辦到的,這在世間叫幫凶。

還有盜法,盡講一些什麼事情?「盜好!應該去盜,甚至去搶!那才好。」你看看,平時盡講一些怎麼去盜。「小偷啊,都把那個手指頭弄成那樣形的,還得鉤,還得弄平了。」盡給人講這個事。「弄平了以後啊,怎麼呢?什麼開天窗啊,什麼的……」我也聽不懂。「這個手就可以去盜了。還要磨什麼刀片……」就給你講這些東西。

人家本來剛有那麼一點不正確的想法,或是想偷盜的這個意思,還不明白怎麼去盜,你這一頓講法:「喔,還有這麼多方法,學會了。這裡還有這麼多方便的地方,這個好!」這小偷就配足武器了。

這些就是盜因、盜緣、盜法、盜業。有的甚至幫助人家成立一個專門銷贓的地方。比如盜汽車,「不管什麼汽車,你送來吧!到我這,我就把輪胎給你拿掉,我都給你改造,全給你改造……」你雖然沒偷,但由於銷贓,成立了銷贓企業,而且不斷地改造贓車,使得偷盜的人更方便了,「噢,我還有銷贓的地方,這更方便了!」所以他就不斷地去盜,你和盜賊就合成一家。

所以說,盜因、盜緣、盜法、盜業這都犯盜,這都是不可以的,都是不允許的。凡是你身體力行去做的,都屬於「身三」中的盜業,那都不能去做。包括你的口、你的意,你都不能去做,這才行。不光是你直接去盜不行,間接的也不行。

包括出家人,有人說:「師父,你看看,我準備掙點錢供養你。如果我掙十萬,怎麼也能夠拿出兩萬到五萬來供養寺院。你看我這次去倒騰大煙行不行?弄點『白面』啊什麼的,你看這個行不行?」那個出家人一高興,「我不管哪,我不管你們那些事,反正你們加點小心,別出事!」妥了,因為貪圖這一點錢財,而鼓動人家去參加販毒,最後坑害人。

還有一些人做盜竊的買賣,很多甚至發了財。「你以前不順利,我給你算算命,你今天挺好,你去做去吧!」告訴他挺好,就去做了。之後人家一看你算得挺準,他得到了一部分財產,再拿來給你一部分。實際上那是贓物,那叫分贓,叫坐地分贓。有的人認為呢,「這是他盜的,不是我盜的。」實際上佛所不受,就這樣的財產,佛是不允許接受的,佛不接受。盜來之物是不允許接受的,你接受就等於支持他盜竊的行為。

我們接受一些供養,是叫人舍掉貪心、舍掉盜心,絕不是支持盜心。有的為了建廟等等的,去貪圖這些東西,那絕對是不正確的,而且你如同扒廟一樣,這種建廟如同扒廟。雖然這面磚瓦砌成了,你心裡已經是一個盜竊之人。你建了假廟,毀了真廟。這是絕對不允許的!盜因、盜緣、盜法、盜業,絕對不允許!

所以說,我們應該放下這個盜。因為盜使我們輪迴,使我們下地獄,而且造成了無邊的痛苦。不光是自己受苦,別人也痛苦。有的人偷盜別人的東西,最後使別人因此而死亡,因為活不下去了。

有一本書上講,娘倆賣豬。這個豬要賣,這女的抱著孩子賣豬得了銀子。不有那個錢莊嗎?去驗定一下,人家說這個是真的,一點不錯。然後就成交。成交了以後她就往回走,剛要走,買豬的那人說:「我不買了!」那沒辦法,不買了,又把銀子還給他。過一會兒工夫,那人尋思尋思,「我還是買吧,行了,我買。」又買了,然後那人就走了。等剛走不遠,娘倆又去換銀子。換銀子的那人一看,說:「你這個是假的。」「不對呀,還是那個人給的啊!」人家已經通過這個手段掉了包。

本來這銀子是想回去用在生活上,還要還債,而且她家庭就這麼一點財產,她丈夫又非常的暴躁。她一想:得了,既然這樣就別活了吧!娘倆一起去投河自殺去。你想一想,就這麼厲害!

後來遇到一個好人,說:「不對吧?」這個君子知道這種情況,知道被人掉包了,就想做這種善事,說:「我看看你的銀子。」他看了以後說:「你這絕對是真的,錢莊給你看錯了。不信哪?我領你去看看。因為你是婦女,他硬說是假的。我去,他就不能這麼說,它就變成真的了,他就不會說此謊話,我陪你去。」實際上,他用手段悄悄地把這個假的留著了,把真的給換上了。到錢莊那,人家說:「啊,真的,真的!」這女的說:「你看我這人,這眼睛也不好使。這怎麼弄的,今天糊裡糊塗的,這一會兒又變成真的了!」樂呵呵地回家了,就沒死。你看,人家做善事都是這麼做的。

但是通過這個事情,我們知道盜能使人死,能達到殺人的目的。盜人財產,那等於毀人命根一樣。眾生皆依衣食住行而活命,你盜他的東西,等於要他命一樣。所以說,偷盜的人犯重罪。

「五錢」,這個五錢究竟怎麼去衡量,得有個標準。各個大德都有查,究竟折合現在的人民幣多少?現在還沒有一個準確的說法。不過你只要有盜,超過一定的份量,那就犯根本罪,就會失掉戒體,不通懺悔。你懺悔都懺悔不掉的,就像砍頭似的,頭直接就「咣」一下掉了,你就不能稱為比丘、沙彌。

所以說盜業最可恨!不但會造成別人的痛苦,自己也會因盜最後淪落監獄。眾人見了,人人罵、人人煩,而且也會因盜失去生命。有的被關進監獄,有的判了無期徒刑,有的直接槍斃,是不是?現在有很多的人,由於大量的盜,貪污那都屬於盜里的,最後被槍斃。

有的職務很高,甚至都當到有很大權力的職務,而且非常富有。因為盜了很多,最後被抓去的時候,那錢還在那放著沒動。為什麼沒動?他自己的那部分足夠他吃喝了,而他盜那麼多東西幹嗎呢?最後還沒等使用,就被抓起來了。職務被撤掉了,自己的一切親人都遠離了,自己的兒女都牽扯進去了,妻子、父母都丟盡臉,有的甚至被牽進監獄去了。自己最後還要受到法律的懲罰,一個是槍斃,一個是蹲進監獄,永無出期。這只是現報,還有一個果報等著,還得下地獄。

一個盜竊的人,他就不像一個人樣了,那眼睛賊溜溜的,一天就生活在痛苦之中。那面警車一響,馬上一個高蹦起來了,就準備跑啊!外面汽車動靜稍大一點,那就心慌亂跳。有人敲門,也不敢答;有的甚至把窗戶那個繩子都預備好了,得問清楚誰敲門,不行就順著窗戶跑了。就像老鼠過街似的,他永不安寧,就到哪去睡覺,他也不行。慢慢地,這人還不得心臟病、精神病啊?盜竊的人,一個是失掉生命,一個是永無安寧。

從做人來講,由於盜業形成了以後,什麼事情他都會順著這個惡業去做。既然犯了一個,他就想犯第二個;第二個他也沒法控制;第三個就……有盜業形成,他可以犯淫、犯殺。有時候偷人家的東西,人家不給,或是被發現了,跟他奪,他要殺人的。你看盜竊的人,他都預備刀,他幹嗎?他隨時隨地要殺人,而且又都犯淫,盜得錢財了,他幹嗎呢?他吃不了就揮霍,就是去犯邪淫。

本來這些東西該不該是你的,都是命里註定的,但由於起了無明、貪嗔痴,最後犯成盜業,罪業非常重。有的甚至是十幾歲小孩,由於犯盜業死在監獄裡。盜業形成,反覆偷盜別人的東西,最後因為在監獄裡一點事不慎,引起了這些囚犯的煩惱,把他硬是給憋死了。我親眼見過這孩子,哥倆全偷盜,父母管不了,後來死在監獄裡。所以說,賊是眾人最反對的。

我們雖然出家了,不摸金錢,而且各方面清淨,但是我們的盜心必須要克服。就拿一杯水,要喝水,用別人杯,你衡沒衡量,你是不是犯盜?別人的書或筆記本在這裡,你如果上去翻兩頁,你是不是犯盜?我們這種盜業的習性平時都存在。這些東西一旦由小變大,就會形成盜業。因為你小的不注意,最後大的事情到眼前的時候,你可能就順著這種想法去操作了,那身體受你的意念所指使,就去做了,那還了得!

所以說,大家要注意這個盜,絕不能犯,寧死別犯。寧可手被剁掉了,窮死、餓死也別去乾那種事情。這是非常重要的!不是說我們現在就沒有這種盜心了,我們有時候拿別人的東西都不打招呼,拿去就完事,「管他誰的,我使喚使喚再說。」使完了回來,一扔,「還給你吧。」雖然有時候不犯重盜,但也犯輕盜,輕盜久了就犯重盜。

有盜心的人,就不能稱為一個人了,活得非常痛苦,如同驚弓之鳥。人家一提到盜,他就害怕。誰一說「我丟東西了」,那面就膽戰心驚,「嘣嘣嘣……」那心臟就跳起來了。你說,他久了能不得心臟病啊,是不是?恐慌!走到哪,人家一說:「抓賊呀!」他馬上就害怕了,就得趕緊跑,不管是不是說自己都得先想著跑。這一說誰丟東西了,心裡馬上撲騰撲騰的,那是非常可怕的。

我們知道了這個盜業非常重,一定不要做。不偷盜,而反對盜,那就是善。我們不順著盜走,反而把自己的財物進行布施,那就是善唄,是吧!給人財物讓人高興,這就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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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