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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不回向亦​能獲大益,此語欠妥


時間:2019/7/24 作者:紫竹林中觀自在~{釋新善}

接手書,並閩佛化社書,及大綱大事記。備悉此社尚正當,但尚欠專注淨土一門,以期即生便出離此娑婆世間也。其章程中,尚不能決斷。其女部研究學期中,則可以知其社人尚是泛學,未極了知淨土道理。彼等既肯皈依,當為略陳要義。余令看文鈔耳。蓮英之孝思唯殷,誠可欽敬。悟正謂不回向,亦能獲大益,此語欠妥。以凡夫無正念回向之力,則所修俱歸人天福報。不回向,令久亡父母獲益超度,唯得道聖人則可。悟正之語,混凡聖為一概,不可依從。依之則勿道不得往生,即人天福報,亦不穩妥。以無感不能仗佛力,但任己修持,比誠感者相去懸遠。至言視子女行願道力,以判往生,則尚有道理。然亦不可崖板執定,謂自己得上品上生,父母得下品。以子女之心愿,父母之宿根,與現所發心,各有不同故也。(三編·復陳士牧居士書九)

回向者,以己所修念誦種種各功德,若任所作,則隨得各種之人天福報。今將所作功德得人天福報之因,迴轉歸向於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以作超凡入聖,了生脫死,以至將來究竟成佛之果。不使直得人天之福而已。用一回字,便見其有決定不隨世情之意。用一向字,便見其有決定冀望出世之方。所謂回因向果,回事向理,回自向他也。所作功德,人天因也。回而向涅槃之果。所作功德,生滅事也,回而向不生不滅之實相妙理。所作功德,原屬自行。回而向法界一切眾生。即發願立誓,決定所趨之名詞耳。有三種義,一,回向真如實際,心心契合。此即回事向理之義。

二,回向佛果菩提,念念圓滿。此即回因向果之義。三,回向法界眾生,同生淨土。此即回自向他之義。回向之義,大矣哉。回向之法雖不一,然必以回向淨土,為唯一不二之最妙法。以其餘大願,不生淨土,每難成就。若生淨土,無願不成。以此之故,凡一切所作功德,即別有所期,亦必須又復回向淨土也。(三編·復愚僧居士書)

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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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