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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一法師:什麼是我執呢?


時間:2011/5/6 作者:欣求極樂

我們死了以後,到地府受審的那個,就是『我』,不是我們的身體去,是『我』去,『我』,執則有,不執則無,所以,是『我相』到地府受審,判罪後,到地獄處受苦的,也是『我』,不是我們的身體去受,身體已死了,埋葬了,沒有受與不受,只有『我』去受。地獄罪畢後,投胎時,也是『我』去投胎,無我,不會入胎,有我,才入胎;或入人胎,入胎後,出生為人,長大後造罪,誰造罪?不是身體造罪,是『我』造罪。

一切罪都是由我而造,例如行路時,不知不覺,踏死了一隻蟻子,不知道——無我——無罪,若見到一隻蟻子,故意踏死它,有我,有殺蟻罪,所以一切罪都是從我而生。

不但一切罪從我而生,一切貪嗔痴煩惱,亦是由我而起,所謂我貪、我嗔、我痴、我嫉忌、我諂曲、我憍慢,無我,一切煩惱無所從起。

煩惱因我而生、業因我而作、輪迴因我而受,都是因為『我』,稱為我執。『我執』非常厲害,亦不易斷,惟有金剛般若,可以斷我執,若不斷除我執,生死無有了期。

昔日摩登伽女,因執著五百世的姻緣,是故五百世皆為女人,後來在楞嚴會上,得楞嚴咒的力量,把我執消除,證阿那含果。

因五陰而起我,破了五陰的我,則無我起煩惱、無我造罪、無我受生死,是謂了生死。聲聞緣覺,只不過以般若力破了我執,無我,不再起煩惱,無我,不作業,無我,不受生死,出三界火宅,免受輪迴。

聲聞緣覺雖然認為五陰無我,但仍認為有五陰之法、有生死之法、有涅槃之法,稱為法執,既執有法,便蓋覆佛性,是故二乘人雖然生死已了,但仍未見佛性,既未見佛性,不懂得從性起修,又焉能上求佛道,下化眾生呢?

凡夫不但我執未空,法執亦未空,有我執,所以受生死輪迴,有法執,所以不見佛性;菩薩以金剛般若智破我執,出生死苦海,不受輪迴,再破法執,見佛性,從性起修六度萬行,功德圓滿即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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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