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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2/23

禪在愛情中(二)

----「我愛的」和「愛我的」

現實中常會聽到女子這樣的幽怨自嘆:「我愛我得不到的,我得到我不愛的。」

這種情況,多是還沒遇到自己真正喜歡的人,或者是自己喜歡的人已經別有懷抱了,於是就在軟弱虛榮之下,以 「有勝於無」的心態,選擇了那個追求自己的人做了戀人或伴侶,也就是說,得到的是那個「愛我的」,而不是「我愛的」。

所以就總是覺得心有不甘,常懷幽怨。這種幽怨持續下去,也許到某一天就會發生變化,一旦遇到了自己真正喜歡的,或者是有機會與自己心中一直喜歡的那個人重逢,為了能擁有那個「我愛的」,很可能就引發出一段不該有的感情,而傷害了 「愛我的」-----那個已經是自己伴侶的人。

這段感情,也許一場轟轟烈烈,也許驚天動地,有時甚至是尋死覓活,但畢竟終是一場遲到。只徒然灼痛了自己、傷害了別人,卻未必真能有自己想像中的那份美好。

於是,還有一些猶疑的人就會提出這樣的疑問:我究竟是該和「愛我的」人結婚呢?還是該一直等到「我愛的」人出現再結婚呢?

天意難問。「我愛的」和「愛我的」如果能是同一個人,那當然是人生一大幸事,也就免了人們的兩難選擇;但如果「我愛的」和「愛我的」不是同一個人,我們究竟該怎麼選擇呢?

關於「我愛的」和「愛我的」選擇問題,佛是這樣闡述的。佛認為,能讓你愛得死去活來,能讓你感覺得到生活充實,能讓你挺起胸不斷往前走,就是你應該選擇的人。

因為你選擇了「你愛的」,為「你愛的」生活得幸福和快樂,就被你視作是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所以,你還會為了她生活得更加幸福和快樂而不斷努力。幸福和快樂是沒有極限的,所以你的努力也將沒有極限,絕不會停止。

而如果,「你愛的」已經是名花有主,那麼你就不如把愛深埋心頭,遠遠地注視,悄悄地關懷。融一腔深情於沉靜悠長之中,為自己營造一個溫馨純潔的感情聖壇。

並不是一定要達到了怎樣的目的,愛才成為愛。無論怎樣的愛,都應該是一份美好,一份結果;而刻在心底的愛,因為無私無欲,因為淡泊憂傷,才會是真正的永恆。

這樣,也才能保全你與那個「愛你的」人的生活。而在歲月的長河中,相濡以沫的生活也許就慢慢就把兩人的感情凝結,某一天,「愛你的」或許也就成了「你愛的」,這樣,又是怎樣的一種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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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