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亭法師:華嚴經 淨行品 講義 第三卷  


華嚴經淨行品講義第三卷

南亭法師

每偈之中的後二句,或前句是因,後句是果,如云:「所行無逆〈因〉,成一切等〈果〉。」或二俱是因,如云:「巧事師長,習行善法」等。或二句俱是佛果,如云:「永離煩惱,究竟寂滅」;此二者,皆為佛果所有故。或二句俱通因果,如云:「以法自娛,了伎非實」等。以法自利或者利他為娛。「娛」者,自在運用,不用心故。「伎」,即技藝,等於現在的娛樂場所。偶爾遇到,眼見、耳聞;心不附物,以其矯揉造作,非實在故。或三、四二句,共成一句,如云:「演說種種,無乖諍法」。或後二句中,初句所入法,如云:「知家性空」,後句所成益,如云:「免其逼迫」,「知家」、「性空」者,即空之理性已與行者之心吻合故,名所入法。既知家性本空,則不即不離,善於處理而不受其逼迫。

三、一百四十一願中,一○二願,如願於他,「得堅固身、心無所屈」,則自必成第一「十個云何」中之三業離過成德之德,即「云何得無過失身、語、意業」以及「不害」、「不可毀」、「不可壞」等「身、語、意業」。一百一十一願中「具足成滿,一切善法」,則自成就「堪傳法器」。二十一願中「深入經藏、智慧如海」,則自必成於「眾慧」。二十六願中「具諸方便,得最勝法」,則自必成就「具道因緣」。七十願中「語業滿足,巧能演說」,則自必成就「十善巧德」。七十四願中「得善意欲,洗除惑垢」,則自必成就「七覺三空」。一二二願中「所作皆辦,具諸佛法」,則必成滿「菩薩行德」。第十願中「舍眾聚法,成一切智」,則自必成就「如來十種智力」。一三一願「皆如普賢,端正嚴好」,則自必成就「十王敬護」。二十二願中「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則自成「饒益、為依、為救」等德。三十九願中「入第一位,得不動法」,則自成就「超勝第一德」。以十一願配上二十個云何,總別一百一十一種德,文顯可知。前後通別交絡,構成一切願成一切德,一切德成一切願。願固一多相即,成德亦一多鎔融。

四、正釋經,文長,分為十:一、有十一願,明在家時願;二、有十五願,出家受戒時願;三、有七願,就坐禪觀時願;四、有六願,明將行披掛時願;五、有七願,澡漱盥洗時願;六、有五十五願,明乞食道行時願;七、有二十二願,明到城乞食時願;八、有五願,明還歸洗浴時願;九、有十願,明習誦旋禮時願;十、有三願,明寤寐安息時願。

第一、有十一願,明在家時願。

佛子!菩薩在家,當願眾生,知家性空,免其逼迫。

「家」為父母、夫妻、兒女團集之所。「在家」:尚未出家以前是在俗人,名曰「在家」。家是一個枷鎖。多少男女貪愛系縛於家,不得解脫。這就要歸依三寶,信奉佛陀,受尊師教誨,用觀察的功夫,因觀察而「知家性空」。家,本是眷屬的集合,幾年、幾十年的同居,世間上沒有不散的筵席,更沒有一成不變的個體。但佛教也不是教你拋家出走,祗是教你「知家性空」,在性靈上不受家庭變故的「逼迫」。自己知道,同時也願他人知道,所以有「當願眾生,知家性空,免其逼迫」的一願。

孝事父母,當願眾生,善事於佛,護養一切。

父、母是我身之所由生也。《詩經》上說:「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又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育養之德,昊天罔極。」1所以中國的文化,以人倫為第一。先王以孝治天下,不是沒有道理的。《梵網經》上說:「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2。所以我們對於父母要孝、要事,並且願一切眾生和我一樣,對父母要「善事於佛,護養一切」。護是保護,養是供養。「善事於佛」之「於」,易為「如」字,就更明白了〈待續〉。

【注】

1.出於《詩經》小雅?谷風之什?蓼莪:「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勞。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勞瘁。瓶之罄矣,維罍之恥。鮮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無父何怙?無母何恃?出則銜恤,入則靡至。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南山烈烈,飄風發發。民莫不穀,我獨何害?南山律律,飄風弗弗。民莫不穀,我獨不卒。」此詩謂此為人民勞苦,孝子不得終養之詩。

2.出於《梵網經》卷第二〈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第十卷下:「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應請法師講菩薩戒經福資亡者,得見諸佛生人天上;若不爾者犯輕垢罪,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如滅罪品中廣明一一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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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