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敏上師:俱舍論頌疏講記 智品/定品  


俱舍論頌疏講記-智品/定品

目錄

內容目錄

分別智品第七之一1

甲一、明諸智差別1

乙一、明忍智見別1

乙二、明十智相殊4

丙一、明漸增至十4

丁一、明二智三智4

丁二、明三增至九6

丁三、明九增至十7

丙二、明盡無生別12

丙三、明建立十智14

丙四、明法類智兼治16

乙三、明十智行相18

丙一、明十智行相18

丙二、明行攝淨盡22

丙三、明實體能所23

乙四、諸門分別26

丙一、明性依地身26

丙二、明念住攝智28

丙三、明十智相緣28

丙四、明十智緣境29

丁一、正明十智緣境29

丁二、明俗智緣境31

丙五、明人成智33

丙六、約位辨修35

丁一、約見道辨35

丁二、約修道辨43

丁三、約無學道辨44

丁四、約余位辨45

丁五、約依地辨49

丁六、明四修義52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七55

分別智品第七之二55

甲二、明智所成功德55

乙一、明不共法55

丙一、舉數標名55

丙二、依名別釋56

丁一、明十力56

戊一、明佛心力56

戊二、明佛身力62

丁二、明四無畏64

丁三、明三念住67

丁四、明大悲68

丁五、明佛同異72

乙二、明共功德78

丙一、總標名78

丙二、別解釋79

丁一、明共聖德79

戊一、明無諍行79

戊二、明願智81

戊三、明無礙解82

戊四、明依邊際定力得88

丁二、明共凡德91

戊一、明六通91

戊二、辨三明98

戊三、明三示導101

戊四、別明神境104

己一、正明神境104

己二、明能所化107

戊五、別釋眼耳112

戊六、明通種類114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八117

分別定品第八之一117

甲一、明定功德117

乙一、明所依諸定117

丙一、明四靜慮117

丙二、明四無色定122

丙三、明八等至127

丁一、總明八等至127

丁二、別明八等至130

戊一、明靜慮支130

己一、明靜慮支數130

己二、明支體137

己三、明染無支140

己四、明不動142

己五、明生受有異144

己六、明起下心145

戊二、明淨等等至147

己一、初明得等至147

己二、明等至相生152

己三、明順四分定156

己四、明修超等至158

己五、明等至依身161

己六、明等至緣境163

己七、明等至斷惑164

己八、明近分差別166

己九、明中定不同168

丙四、明諸等持169

丁一、明尋伺等三169

丁二、明單空等三171

丁三、明重空等三175

丁四、明修四等持178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九182

分別定品第八之二182

乙二、明能依功德182

丙一、明四無量182

丙二、明八解脫193

丙三、明八勝處202

丙四、明十遍處205

丙五、明得依身208

丙六、明起定緣209

流通分211

甲二、明正法住世211

甲三、明造論宗旨215

乙一、正明宗旨215

乙二、傷嘆勸學217

丙一、傷嘆人217

丁一、正傷嘆人217

戊一、傷嘆有德217

戊二、傷嘆起失219

丁二、重釋傷嘆人220

戊一、重釋有德220

戊二、重釋起失220

丙二、勸學法221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六

分別智品第七之一

甲一、明諸智差別

乙一、明忍智見別

釋曰:決斷名智,此品廣明,故名分別。就此品中,大文分二:一、明諸智差別,二、明智所成功德。就明諸智差別中,一、明忍智見別,二、明十智相殊,三、明十智行相,四、諸門分別。此下第一,明忍智見差別1。論雲:前品初說諸忍、諸智,於後復說正見、正智,為有忍非智耶?為有智非見耶?頌曰:

聖慧忍非智盡無生非見餘二有漏慧皆智六見性

「分別智品第七之一」。「釋曰:決斷名智」,什麼叫智?有決斷能力的這個東西叫智。「此品廣明,故名分別」,這一品要詳細地說明智的事情,分別就是廣明的意思。「大文分二:一、明諸智差別」,智有幾種差別,「二、明智所成功德」,智它有什麼功德。這是兩大科。

那麼智差別裡邊,又分了一些。「一、明忍智見別」,忍跟智,跟見差別在哪裡?都是慧,但是它的作用不同,叫忍,叫智,叫見。「二、明十智相殊」,修大威德的有十大明王,儀軌都是表法,十大明王就是十個智慧,十大明王成就,就是十智成就。那麼十智什麼東西?「十智相殊」,十智有什麼不同的相?「三、明十智行相」,十智的行相如何?每一個智什麼行相?「四、諸門分別」。

「此下第一,明忍智見差別」,這個很重要,我們前面見過面的,忍也見過,智也見過,還有一個見(在講界品、根品的時候有個見),那麼智也好,忍也好,見也好,都是慧的作用,為什麼有的時候叫智,有的時候叫忍,有的時候又叫見呢?這個差別在哪裡?這個很重要。

「論雲:前品初說諸忍、諸智,於後復說正見、正智,為有忍非智耶?為有智非見耶?」這個我們前面講《賢聖品》的時候,說諸忍、諸智,見道的時候八忍、八智,「於後復說正智、正見」,在講後邊道的時候,八正道,跟無學十支2的時候,又說正見、又說正智,八正道裡邊有正見,無學兩支裡邊有正智。這個裡邊,智、忍、見,到底有什麼差別?

「為有忍非智耶?為有智非見耶?」是不是有些忍不是智,有些智不是見,這都是有差別的?這個問得很好。如果他不問的話,前面我們學了很多,八忍、八智,這個忍跟智差別在哪裡呢?那么正智、正見,見跟智又差別在哪裡?假使不看書,你回答一下看,你所理解的這個差別在哪裡?我看恐怕答不清楚,那麼這裡是針對這個問題。

「頌曰:聖慧忍非智」,無漏的慧(聖慧),忍(見道的八忍)不是智。前面說了,智是決斷,忍是忍可,兩個東西不一樣。那麼下邊,「盡無生非見」,在智裡邊是不是都是見呢?有很多智是見,但是盡智、無生智不叫見。什麼叫見?推度性的叫見,我們前面說過的,「眼法界一分,八種說名見」,能夠照明(觀照)的眼睛,跟那些能夠推度的心理作用,都叫見。那麼這個智慧都有推度作用嗎?不一定,盡智、無生智,所作已辦,再不追求了,它們不是見,儘管它是智,但是不是見。「餘二」,餘下的無漏慧,智、見都通的,只有盡智、無生智,它是智不是見。「有漏慧,皆智六見性」,有漏的慧都屬於智的範圍,六種是有見性的。

那麼這一個頌,如果把它搞清楚,什麼叫見、什麼叫忍、什麼叫智,那一清二楚。前面講的東西,如果再回去看一看的話,更清楚一點。前面你依稀恍惚,好象懂了,經過這一課的,再去考核一下,感到前面懂得還不透,學了這個前面是更徹底地懂一下。那麼今天時間是差不多了,我不能把這個廣開地講,就是把智品的,起一個端。明天我們把智品要打開講一下。今天是十三,十五又要放假了,反正後邊是快的,難度不高的。好,今天講到這裡。

第125講

《俱舍論頌疏》。(145A)昨天,我們講到《智品》,昨天開了個頭。

「分別智品第七之一」。「釋曰:決斷名智,此品廣明」,智跟忍、見有差別。什麼叫智?決斷的,能夠起決斷作用的。決斷作用,決定不是第一次知道,一個事情見過不是一道的,二道、三道地重複地知道的,然後才有決斷,第一次見的,不能有決斷,第一次就是見。所以說,開始第一次叫見,第二次以上的叫智,忍就是第一次見到的。所以見道,見道是忍,智是重複,能夠起決斷作用。「此品廣明,故明分別」。

「大文分二:一、明諸智差別,二、明智所成功德」,總的智品分兩大段,一是說智的各式各樣差別;第二個說智的功德,有了智之後,它又成就什麼功德?那麼,先說差別,差別裡邊先要說忍、智、見的差別,第二說十個智的差別,再說十個智行相,再麼是諸門分別。這裡是智的差別裡邊,分四個大科。

第一科,「明忍智見差別」,昨天我們把它念了一下,就是說第一個,我們前面講到的,忍,八忍八智,跟智、跟見都是慧心所,它的差別在哪裡?

「論雲:前品初說諸忍諸智」,在講見道的時候,開端就說八忍八智,後來說八正道的時候,又說正智、正見,八正道有正見,無學十支有正智,那麼這個裡邊就是忍智見,裡邊有三個名相,他下面提的問題是:「為有忍非智耶?為有智非見耶?」是不是起忍作用的不是智?它不屬於智的。有沒有智的是不屬於見的?就問這個問題。實際上也就是忍、智、見的差別在哪裡。差別知道之後,然後可以說,哪些包括哪個,哪些不包括哪些。

「頌曰:聖慧忍非智」,聖慧——無漏慧,無漏慧裡邊,忍不是智。「盡無生非見」,在智裡邊,盡智、無生智不屬於見的。「餘二」,其它的都有,也是見,也是智。忍決定不是智,這個第一個就說明了。「有漏慧,皆智六見性」,有漏的慧,都屬於智的範圍,因為有漏的慧,無始以來都是有漏裡邊,沒有一個東西是第一次見到的,無始以來,我們都看了不曉得多少次了,都屬於智的範圍;而見道的時候,無始以來是創見,從來沒有見過無漏的,沒有無漏的智慧。這時無漏的智慧能夠把四諦的道理真正看清楚,這是第一次看清楚,所以說是忍,忍是第一次見,重複的見都叫智。那麼智裡邊也有見,推度性的叫見;那麼只有兩個智,盡智、無生智,它沒有推度性,所以這兩個是不屬於見。

釋曰:初兩句,及第三句,餘二兩字,明無漏慧;有漏已下,明有漏慧也。聖慧忍非智者,聖慧忍,謂見道中八忍也。忍非智性,決斷名智,忍起之時,與疑得俱,未成決斷,故不名智。盡無生非見者,盡無生智,不名為見。推度名見,此之二智,已息求心,非推度故,故不名見。

「釋曰:初兩句,及第三句餘二」,第三句開頭兩個字,這是說的無漏慧;有漏,下邊一句半說是有漏慧,那麼就是說把它的體,有漏的、無漏的分兩段來說。見、忍、智都是慧的別名,總的體是慧,那麼慧裡邊,分有漏的,分無漏的。

先說無漏的,「聖慧忍非智」,聖慧就是無漏的慧,這個裡邊的忍,在無漏的慧裡邊那個忍,它不是智,那就是說,見道的時候八忍八智那個八忍。「忍非智性」,忍不屬於智的特性。那麼智是什麼特性呢?「決斷名智」,能夠起決斷性叫智慧。「忍起之時,與疑得俱,未成決斷,故不名智」,忍開始起來時候,忍是無間道,無間道跟那個煩惱的疑還在那裡搏鬥,疑的得還沒有消除,但是它力量衰退了,不能再生起下面的煩惱。那麼這個時候,疑得既然還在,決斷的功能是沒有的,所以說不叫智。第一個智是決斷的,忍跟疑得兩個還在一起,既然疑得還在,它決斷能力是沒有,所以說不叫智。另外一個意思,重複的見也叫智,而忍呢,見四諦的時候,是創見,開始見,第一次見,這個也不叫智。所以說這兩個意思一貫的,因為重複見,才能決斷,開始見不敢決斷。開始見,初次認識,我們對一人知道他是好的、壞的,決定要時間長一點的考驗才知道,第一次一見面,你說他是好人、壞人,這個不敢說的。忍是初次見到四諦道理,決斷的作用是沒有的。那麼這是講忍跟智的差別,忍決定不是智,因為智是決斷的,忍是初見,有疑得還在,沒有決斷的功能,所以不叫智。忍決定不能叫智,這是無漏慧來說的。

那麼在無漏慧裡邊,盡智、無生智,有兩個智,它們不屬於見性的,「盡無生智,不名為見」。什麼叫見?有推度的功能叫見,我們前面在根品裡邊,「眼法界一分,八種說名見」,這是見,推度性或者眼睛是觀照性的叫見。那麼這個盡智、無生智,它沒有推度性。為什麼沒有推度性?「此之二智,已息求心,非推度故,故不名見」,他已經成了無學,再也沒有什麼追求,盡智──煩惱斷完,無生智──不需要再斷,「我生已盡,煩惱已斷,梵行已立」,再不受後有,沒有追求心了。所以說這兩個智特殊的,是沒有推度性的,決斷是有的。

餘二者,謂余無漏慧,皆通智、見二性,已斷疑故,推度性故。有漏慧,皆智六見性者,謂有漏慧,皆智性攝,於中唯六,亦是見性,謂身見等五,及世間正見。如上聖慧,及有漏慧,皆擇法故,並慧性攝。

「餘二」,其餘的無漏慧,它有智——決斷的功能,也有見——推度的功能,所以說餘二——其餘的無漏慧,都有智跟見的功能。為什麼有智?「已斷疑故」,把忍起了之後,疑除掉之後,這個智決定有斷疑的作用,有決斷的作用;「推度性故」,它本身是慧,有推度功能的,所以也能叫智,也能叫見,這是無漏的慧講完了。

有漏的慧都叫智,其中有六個有推度性,見性。「謂有漏慧,皆智性攝」,有漏的慧,它都屬於智的。為什麼呢?無始以來,我們所有的一切境界,沒有一個沒有見到過的,都是經常看到,數數見到,所以這個都叫智。其中有六種也是推度性的,那麼哪六種呢?身見、邊見、見取、邪見、戒禁取,這五種有推度性的,還有世間正見,五個是邪的,一個是正的,那麼這都屬於見,都有推度功能。

「如上聖慧及有漏慧皆擇法故,並慧性攝」,那麼上面的聖慧(無漏慧)也好,有漏慧也好,它本身都能夠決擇法的。什麼擇法呢?就是選了,這是有漏的,這是無漏的,決擇的功能都有的,都是慧心所,都屬於慧。再說得直率一點,它都是慧心所的功能。慧心所,本身是決擇為性,這是前面講過的,那麼慧心所裡邊,有某一些有推度性叫見,慧心所裡邊,有些決斷性的叫智,慧性心所裡邊有些第一次見到四諦,跟疑得還沒有斷完的,這個時候的叫忍,這是無漏慧;根據它的功能的不同,就立了忍、智、見三個名字,總的來說都是慧。

乙二、明十智相殊

丙一、明漸增至十

丁一、明二智三智

從此第二,明十智相殊。就中四:一、明漸增至十,二、明盡無生別,三、明建立為十,四、明法類智別治。就明漸增中三:一、明二智三智,二、明三增至九,三、明九增至十。且初明二智三智者,論雲:智有幾種?相別云何?頌曰:

智十總有二有漏無漏別有漏稱世俗無漏名法類

世俗遍為境法智及類智如次欲上界苦等諦為境

「從此第二,明十智相殊」,把無漏、有漏智講了之後,裡邊就要打開。總的來說,智有十種,那麼裡邊慢慢加,先說兩個智——有漏、無漏,然後再加、加,加到十個。講十智裡邊分好幾科。「一、明漸增至十」,一個一個加上到十。那麼十智裡邊,盡智、無生智,特殊的兩種,它們兩個的差別在哪裡?都是無學的智,成了無學的時候產生的智,它們的差別在哪裡?為什麼一個叫盡智,一個叫無生智?「明建立為十」,十智的建立。法智、類智別治,法智跟類智它們對治的各別的不同的,講一下。

「就明漸增中三:一、明二智三智」,先說是兩智,再說是三智,再說是三加到九,九又加到十。這個跟講隨眠品一樣的,根本的隨眠先說六個,後說七個,再說十個,再說九十八個,一個一個加,這裡也一樣。

「且初明二智三智者,論雲:智有幾種?相別云何?」簡單地說智有幾種?它的差別相是怎麼樣的?

「頌曰:智十總有二」,這是總地問智有幾種,智,總的來說有十種,但是約其主要來說,十個智裡邊可以總括地說,分兩類。「有漏無漏別」,就是總的說是有漏智、無漏智,是兩種,兩種裡邊又可以打開是十種。「有漏稱世俗」,有漏的智稱世俗智,「無漏名法類」,無漏智兩種,是欲界的,法智,是上二界的,類智。「世俗遍為境」,世俗智所緣的境,一切都緣,世俗智緣境很寬。

「法智及類智,如次欲上界,苦等諦為境」,那麼法智跟類智的所緣境,挨著次第,一個是緣欲界的,一個是緣上界——色、無色界的。色無色界、欲界什麼東西呢?「苦等諦為境」,苦集滅道,四個諦是它的境界。那就是說,法智是緣欲界的四諦,類智緣上界的四諦。這是把兩個智,有漏、無漏分成三個,有漏是叫世俗智,無漏的打開來,法智、類智,兩個智變三個智。

釋曰:智十總有二,有漏無漏別者,一、世俗智,二、法智,三、類智,四、苦智,五、集智,六、滅智,七、道智,八、他心智,九、盡智,十、無生智。如是十智,總為二種:一、有漏智,二、無漏智。有漏稱世俗者,前有漏智,名為世俗,多緣瓶等世俗境故。無漏名法類者,前無漏智,分為二種,謂法智、類智也。世俗遍為境者,謂世俗智,遍緣一切有為、無為之法,為所緣境。後三句者,明法、類智境也。若法智,緣欲界苦等四諦為境;若類智,緣上界四諦為境。

「釋曰:智十總有二,有漏無漏別者」,那麼智有十個,先把名相——十個智的名字告訴你。世俗智、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他心智、盡智、無生智,一共十個智,我們講的十智,就是這十個智。那麼這十個智總括起來分兩大類,一種是有漏智,一種是無漏智。那麼就是二智,二智就是有漏智、無漏智。

兩個變三個,「有漏稱世俗」,有漏智就是世俗智,那是很簡單。「前有漏智,名為世俗,多緣瓶等世俗境故」,有漏智都緣世俗的瓶啊、水啊,那些世俗境,緣世俗的境界的叫有漏智,叫世俗智。為什麼叫世俗智呢?緣世俗境,緣世俗境的智,叫世俗智。那麼無漏智就不一樣了,它分兩種:一種是法智,一種是類智。「前無漏智,分為二種」,前面所說的有漏智講完了,是世俗智,那麼所說的無漏智,也可以分兩種:一種是法智,一種是類智。這個我們都學過的,所以在後面講得快,也不是說馬虎,這是都講過了的,都學過的東西,你不需要多講的,法智、類智都見過面的。那麼法智、類智嘛,就是兩個了,無漏智兩個,有漏智一個——世俗智,不是成了三智了嗎?所以說,先說兩個智,後來就化成三個智,三智又加到九個,九個又加到十個,一點點加。

那麼三智說完了。這個三智緣什麼境?前有漏智,緣瓶等世俗境,有漏智緣世俗境的。「世俗遍為境」,「謂世緣智,遍緣一切有為、無為之法,為所緣境」,世俗智緣的境是很寬,一切有為法、無為法都可以緣。我們現在的智就是世俗智,那麼我們在想,我要觀有為法,什麼都可以觀,無為法,擇滅、非擇滅,我們也可以觀,那麼一切法都是它所緣境,但是觀的不正確,就是這一點。「後三句者,明法、類智境」,那麼法智,類智緣什麼境呢?「若法智緣欲界苦等四諦為境,若類智緣上界四諦為境」,這個前面講了好幾道了,不需要解釋了,法智緣欲界的四諦,類智緣上二界的四諦。

丁二、明三增至九

從此第二,明三增至九。論雲:即於如是三種智中,頌曰:

法類由境別立苦等四名皆通盡無生初唯苦集類

「從此第二,明三增至九」,這是二到三,那麼三要加到九。「論雲:即於如是三種智中,頌曰:法類由境別,立苦等四名,皆通盡無生,初唯苦集類」,法智、類智裡邊,它緣的境,緣苦、集、滅、道,那麼它既然境不一樣,緣苦的就苦智,緣集的集智,又立苦集滅道四個智。這四個智,它通盡智、無生智,它都是通的,盡智、無生智,它們包括這些智的。那麼在開始的時候,盡智、無生智一開頭的時候,緣的是苦集類,緣苦集的,下邊說為什麼。

釋曰:初兩句者,謂明法智、類智,緣四諦境,有差別故,分為苦、集、滅、道四智也。皆通盡無生者,此上六智,至無學身,非見性者,名為盡無生。故此二智,以六智為體也。

「釋曰:初兩句,謂明法智、類智緣四諦境,有差別故,分為苦、集、滅、道四智也」,因為法智、類智它緣的境有差別,那麼又安了四個名字,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又分了四個。「皆通盡無生者,此上六智」,法智、類智,苦集滅道四智,都是通盡智、無生智的;這六個智到無學的時候,它不屬於見性的,就改個名字叫盡智、無生智。它的體就是這個,它把見性除掉,沒有推度性,但是還是這六個東西。「此二智以六智為體也」,盡智、無生智的體就是這六個智,法智、類智、苦集滅道四智,一共六個。

初唯苦集類者,盡無生智,初起之時,唯苦集類,以緣有頂苦集二諦,作六行相,觀有頂蘊,為境界故。初起之時,唯苦集類,後起時,方能遍緣四諦,故通六智。

「初唯苦集類者」,盡智無生智,它初起的時候,只是緣苦集類。「以緣有頂苦、集二諦,作六行相,觀有頂蘊為境界故,初起之時,唯苦集類」,因為它開始的時候,苦集滅道,盡智、無生智一開始的時候,它是在斷有頂的第九品惑,第九品惑是苦集,那麼它緣的境是緣苦集,以緣有頂苦集二諦作六行相的,觀有頂蘊為境界故,所以緣的是苦集類。「初起之時,唯苦集類」,後來,「方能遍緣四諦,故通六智」,開始的時候,只緣苦集類。類,類智,因為是觀上二界的,它是類智,有頂是上界,所以只是苦集類三個;但是後來,它能四個諦都能緣了,所以說有六個智。本來是三個,再加一個,滅諦、道諦、還有法智,三界的苦集滅道都能緣,所以說通六智。

問:何緣初位,唯緣有頂苦集為境?答:有頂苦集,從無始來未能全斷,今時初斷,故先緣彼,自生慶喜。

「問:何緣初位,唯緣有頂苦集為境?」為什麼開始時候,一定要緣有頂的苦集的境呢?不能緣其它呢?

「答:有頂苦集,從無始來未能全斷,今時初斷,故先緣彼,自生慶喜」,這個有頂的第九品的惑,不要說第九品,第一品也好,他從來沒有斷過,如果斷掉了就出三界了。凡夫是沒有辦法斷的,以有漏道斷是欣上厭下,有頂上面沒有了,不能欣了,那麼厭也厭不起來,所以說那麼有頂是不能出離的。只有無漏道才能斷有頂的惑,所以說無始以來,從來沒有斷完過。前面的雖然是斷掉了,就是在金剛喻定之前,前八品斷掉,但是最後一品還沒有斷。所以說這個時候,盡智無生智,金剛喻定之後的那個智生出來之後,把這個開始斷完,所以心裡很高興,就是緣那個境,從來沒有把你斷掉過,現在把你斷掉了,所以說,開始的時候,緣苦集。那麼既然緣有頂的苦集,當然類智在裡邊;過了這個時候,以後的時間,它的範圍就寬一些,滅諦、道諦、法智都可以緣,那麼這個時候,整個六個智是它的體。(後邊要講),他緣四諦,本來四諦有十六行相,他只有十四個行相,他緣苦集的時候,空、無我兩個行相,他是不作這個行相的,因為他因上沒有空、無我的行相,所以說他出了定之後,他就會有這個感覺或者自己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煩惱永斷,不受後有。如果說你在觀裡邊,已經有空、無我,那麼「我生已盡」這個話就不會說了,所以說這個盡智無生智,在緣四諦的時候,最後苦諦的後面,空跟無我的行相是不起的,所以四諦只緣十四個行相,這後邊要講的。

丁三、明九增至十

從此第三,明九增至十。論雲:於前所說九種智中,頌曰:

法類道世俗有成他心智於勝地根位去來世不知

法類不相知聲聞麟喻佛如次知見道二三念一切

「從此第三,明九增至十」,從三個加到九個,本來是三個,加上苦集滅道,變了七個,七個之後,再加盡智、無生智,九個。那么九個再加一個,十個就完整了。「從此第三,從九增至十,論雲:於前所說九種智中」,就在前面所說九智裡邊,還有名堂。「頌曰:法類道世俗,有成他心智」,法智、類智、道智、世俗智,這四個智,有可以成為他心智的,就這四個智可以成他心智。這個他心智,「於勝地根位,去來世不知」,這個他心智的功能,「勝地」,對上面的地它不能知道;勝的根,這個根是利根,鈍根不能知道利根;「位」,地位殊勝的,初果不能知二果,這些。「去來世不知」,知道的他心只是現在的心,過去的心不能知道,未來的心也知不了。「法類不相知」,假如起的法智,不能知類智心,起的類智不能知法智的心。

「聲聞麟喻佛,如次知見道,二三念一切」,那麼這是說,他心智假使你觀察一個人在見道的時候,你觀察他,用他心智來觀察,聲聞來觀察,這十五剎那只能見到兩剎那,緣覺只能見三剎那,那麼佛十五剎那一切都能見,清清楚楚,那就是說他們的功德有大小了。所以觀察見道的人這十五剎那,有的見二剎那,有的見三剎那,有的是全部能見,這是他心智的功能的比較。

釋曰:法類道世俗,有成他心智者,謂法智、類智、道智、世俗智,此之四智,成他心智。若知他無漏心,以法、類、道他心智知也;若知他有漏心,以世俗他心智知,故由四智,成他心智。

「法類道世俗,有成他心智者,謂法智、類智、道智、世俗智」,這個四智「有成他心智」,並不是說全部都是他心智,它其中有的可以練成他心智的。「若知他無漏心」,那麼假使要知他的無漏的心,假使對方心是無漏的心,「以法、類、道他心智知也」,那麼以法智、類智、道智練成的那個的他心智去觀察他。假使對方是有漏的心,就是以世俗智來知道它。所以說這個他心智裡邊,有兩個成份,一種是有漏的,一種是無漏的。這就是看對方的心是無漏的,用無漏的那些去觀,假使對方心是有漏的,用有漏的世俗智來觀。以世俗他心智知,這個是有漏心。「故由四智,成他心智」,所以說他心智有四個智所成的。

這是他心智體,是四個智合成的。

於勝地根位,去來世不知者,明他心智,不知上地心也,不知於勝地、勝根、勝位,及去來心,皆不能知。不知勝地者,謂下地他心智,不知上地心也。不知勝根者,謂信解時解脫鈍根他心智,不知見至不時解脫心。不知勝位者,謂不還聲聞、無學、獨覺、大覺他心智,前前不知後後者心。不知去來心者,謂唯現在他心心所,為境界故。

那麼它的功能,「於勝地根位,去來世不知」,他心智不是一切都能知的,有些情況,它不能知的。什麼呢?勝地、勝根、勝位,還有過去世,未來世,這是他心智不能知的。「明他心智,不知上地心也,不知於勝地、勝根、勝位,及去來心」,它哪些不能知呢?勝地、勝根、勝位、去來心,皆不能知。那麼下邊要說,什麼叫勝地,什麼叫勝根,什麼叫勝位。

「不知勝地者,謂下地他心智,不知上地心也」,上地的心,由下地的他心智知不了,因為上地的心殊勝,下地的心比較粗,粗的不能知細的,所以說下地的他心智,見不了上地的心。

「不知勝根者,謂信解、時解脫鈍根他心智,不知見至、不時解脫心」,鈍根的信解,或者時解脫阿羅漢的,信解是修道,時解脫,是無學道,就是修道的,或者無學道的鈍根阿羅漢,他的他心智,不能知道利根的,見至或者不時解脫的心,就是鈍根的信解不能知見至的心,時解脫他心智不能知不時解脫的心。這是根鈍的不能見利的。

「不知勝位者,謂不還聲聞、無學、獨覺、大覺他心智,前前不知後後者心」,根據他的位不同,低的不能見高的。他這裡舉了幾個,不還的聲聞(就是第三果)不能見無學的心,無學的他心智不能見獨覺的他心智,獨覺的他心智又不能知佛的心,所以說,只要是後的、地位越殊勝的,前面的就不能知他,反過來,後邊的就能知前頭的,這是沒有話說。「不知後後心」,就是說不還聲聞、無學、獨覺、大覺的他心智,前面的不能知後頭的。

「不知去來心者,謂唯現在他心、心所,為境界故」,過去的心,昨天的心,他心智知不了的,未來的心,明天要起的心,這個他心智也知不了的,只能知道現在心。你現在打妄想你昨天干啥,明天又準備做什麼,這個他能知道;真正你明天的心,他知不了,因為還沒來,過去的心滅掉了,他也不能知了。他心智怎麼練出來的?這個後頭要講,就是觀察你的一些跡象,從跡象慢慢、慢慢推進去,推進去就知道他心,這個後頭還要講的。那從這個裡邊看,他心智也不是萬能的,也有限度的。

記得以前有個公案3,中國一個禪師,大概是皇帝的國師,印度那邊來了一個有神通的僧人,結果呢,皇帝要試試看他們兩個人的道的高低。那麼有神通的西方的那個僧人,他確實有神通,這個國師他心裡想什麼,他說「你說我現在在想什麼?」他說你現在西湖,你到杭州西湖在想西湖東西。他再說我想些什麼?又說了,都說。最後他說,「你現在知道我想什麼?」不知道了,不知道什麼呢?他入了空心定,就觀不到了,那就是說他心智是有限度的。這個裡邊,他入空心定。假使這個對方的人,如果是證的地位不如他高的,也不能知他的心,假使你是三果,他二果,你三果的境界顯出來了,他二果就莫明其妙,他知不了了。而且他下邊還要說,知心不知心所,知心所不知心王,這個都有一定的限度,所以說有的人看到人家有他心智就害怕得不得了,但是這個他心智也不是我們想像的萬能的,還是有一定的限度的。

法類不相知者,法智所攝他心智,不知類品心,類智所攝他心智,不知法品心,謂法智他心智,以欲界全分對治,為所緣境,若類智他心智,以上界全分對治,為所緣境故,此二智互不相緣。

(145B)「法類不相知者」,法智、類智不相知,你起法智的心,他類智知不了你,你起類智的心,法智也不能知道你。「法智所攝他心,不知類品心」,法智所攝他心智,假使這個他心智是法智一類的,那麼對方的類心你就知不了;反過來,你假使這個他心智是類智一類所攝的,那麼對方起的法智品心後,你也知不了,因為它是不同類的,你就觀察不到。

「謂法智他心智,以欲界全分對治,為所緣境,若類智他心智,以上界全分對治,為所緣境,故此二智互不相緣」,為什麼這兩個智不能知呢?因為法智、類智兩個是功能不同,法智他心智以欲界的全分對治為所緣境,就是法智他心智所緣的境,欲界的全部對治的品,它可以所緣的,類智他心智,上界的全部是它所緣的境,這兩個所緣的境不一樣的,所以說不能互知。簡單地說,一個是緣欲界的,一個是緣上界的,它這個境是不一樣的。

聲聞麟喻佛,如次知見道,二三念一切者,聲聞知見道二念心,謂知苦法忍及苦法智也。麟覺知見道三念心,謂知初二念,及第八集類智心也。佛知見道一切心。

「聲聞麟喻佛,如次知見道,二三念一切」,這是講又一種情況來比較功能,聲聞的他心智,麟喻(就是麟喻獨覺),跟佛(大覺世尊),如其次第,他們他心智的功能,在見道的時候,一個能見兩剎那,一個能見三念,就是三剎那的心,一個能見一切。這個是很稀奇的,見道我們說很快,十五剎那,這十五剎那,我們念頭一起,就過掉了,那麼這十五剎那裡邊,假使起他心智來觀察他見道,能觀出幾個念頭呢?假使聲聞的話,能觀兩個念頭,當然這個聲聞是無學;獨覺的話,比聲聞利一點,能觀三個念頭;那麼佛,他要觀察你見道,十五剎那全部觀得清清楚楚,佛是如量知,完全是跟境界兩個吻合,他是任運而起的智,那是特別地殊勝的。下邊就要解釋。

「聲聞知見道二念心」,聲聞,假使對方在見道,他以他心智觀他的心,那麼那個見道人的開頭兩個剎那,就是苦法忍、苦法智這兩個剎那,他是看得到的,再要看下去,不行了。為什麼不行?下邊要說。麟覺就是獨覺,假使對方在見道,他可以看到三念心,苦法忍、苦法智兩個見到了,第八集類智他也見到,再過去見不到了,中間也跳了幾個。佛呢,「知見道一切心」,假使對方在見道,佛來觀察,他從第一剎那到十五剎那,清清楚楚完全看到,這個是佛的功能,特別殊勝了。他心智也有高低的,所以你在佛的他心智之下呢,你什麼都瞞不了的,他都全知道;在一些聲聞、緣覺的他心智,有些是見不到,見道的時候,你說「我見道,你給我看,我十五個心,到底是什麼你說出來」,他說不完的。但是佛呢,你不要說見道,你再怎麼樣,佛什麼都給你講完的。他心智功能有不同。

問:聲聞知初二念心已,何故不即知第三苦類忍耶?答:初二念心,是法分心,第三念等,是類分心,法類不同,所緣境別,故不能知。若為更知類分心故,別修類分他心加行,經十三念聲聞由上加行,或中加行,故十三念也,加行方滿,彼已度至第十六心,雖知此心,而非見道。

那麼這裡要提問:為什麼聲聞只能是兩個念呢?「問:聲聞知初二念心已,何故不即知第三苦類忍耶?」這個十五剎那,第一是苦法忍,第二是苦法智,第三念就是苦類忍,那麼聲聞他前兩個念頭知道,為什麼第三個念頭,不接著知下去呢?那個看不到,為什麼看不到?

「答:初二念心是法分心,第三念等,是類分心,法類不同,所緣境別,故不能知」,因為開始的時候,苦法忍、苦法智是屬於法分的,前面說過的,法智不能知類的,類智品就不能知。他開始知道的,用法智來知,你的苦法忍、苦法智他知道了,但是第三念變類忍了,類忍,他心智裡邊用的法智不能觀了,他要改變類智;他要用類智不是馬上一變就變出來的,那麼要下功夫。「若為更知類分心故,別修類分他心加行」,那麼第三念是苦類忍,那是屬於類的那一分的心,那麼你要知道它的話,要從法智改到類智,那要修加行,他要起功夫。這個功夫要多少時候呢?要經十三念,十三個剎那加行修好了,就可以知道你類心。「聲聞由上加行,或中加行,故十三念也」,上加行就是要起大大的加行,中加行或者是中等加行,就是聲聞根比緣覺、佛要鈍一點,他要起大的加行,或者是中等加行,這兩個加行,上加行也好、中加行也好,最起碼十三個念頭,他才可以轉到類智;你一個加行修完了,他已到十六個心,你前面兩個加了十三個,十三個加行修好再去觀,十六心了,十六心是道類智,修道了,不是見道了,所以見道裡邊只能見兩個念頭。「雖知此心,而非見道」,這個倒是類智,道類智,是類智心品的,他的類智加行修好了,十三念,那麼去知,一知的話,道類智。你在加行,他那邊還在運動,等你加行修好了一看,他道類智來了,修道了,不是見道了,你看是看到了,不是見道的;見道裡邊,只能知兩個心。

問:何故麟覺,能知第八集類智心?答:謂此麟覺知法分心初二念已,為欲更知類分心故,別修類分他心加行,經五念心,加行即滿謂麟覺根勝故,但由下加行五念心也。故能知彼第八集類智心。世尊欲知,不由加行,故於見道,一切能知。

那麼緣覺怎麼知三個心呢?「問:何故麟覺,能知第八集類智心」,緣覺怎麼可以知?前面兩個不稀奇,聲聞也能見,那麼緣覺多了一個,第八,不前不後來個第八幹什麼?

「答:謂此麟覺,知法分心初二念已」,麟覺開始知的對方是法智品的心,兩個是一樣的,他可以見;到第三個念頭,類智品來了,類智來了之後,他要知道類智,要改變了,要起加行。「為欲更知類分心故,別修類分他心加行,經五念心」,這是下加行,就是麟覺是利根,只要稍稍加行一下,就可以知道了,但是這個加行要五個念,五個剎那。五個剎那是快得不得了,我們感也感不到,他早就已經加行好了,但是見道的速度,也是一樣地快。你五個念頭過了之後,再去觀,觀的什麼?五個念頭過了之後,就觀察第八個念頭了,前面是兩個念頭,加行五個念頭,再去觀,第八個,集類智心,也是類智,但是已經是集類智,不是苦了,他能知道這個,「故能知彼第八集類智心」。

「世尊欲知,不由加行」,假使佛來說,要知道對方見道的心,佛不要加行的,一切是任運的,要知就知,要觀就觀,他每一個剎那都能看到。因為他們前面兩者要修加行的,那麼所說,時間就不一樣,聲聞的加行長一點,十三念,那麼就是看到不了;緣覺的加行,五個念頭,那麼可以還可以看到這個集類智。

那麼有人提這個問,集類智過後,再來五個念頭,是不是再可以看下邊的?那麼這裡有兩種說法。有的人說,集類智之後再過五念,再去看,也可以看,有的人說就不能看了,這個道理《俱舍論》裡邊講得很多,在這裡就不介紹了,他也是同意第四個念頭是看不到,只能看三個念頭。但是為什麼原因看不到?在《俱舍論》裡邊講得很多很多,我們或者是可以稍微說一下。

問:知第八心已,何故不更以五心為加行知第十四心?解雲:欲知亦得。而不知者,見道位心總有二分:一法分,二類分。知初二念是法分,知第八分是類分,既具知二其心委歇故不更知。又解:欲知亦不得。初修加行知初二念,第二復以五心為加行知第八心,至第三更修加行其力微劣,以五、六心為加行不能成也。又解:前心稍劣,五心加行即能得知,後心漸勝,以五、六心為其加行不能知也。又解:知初二念已,意欲知彼第三苦類忍心,五心加行至加行滿乘知第八集類智心,以彼第三第八所緣苦集一物,因果義分,知時即易,雖不能知第三,能知第八。知第八已,更欲知彼第九滅法忍心,用五心為加行,不知第十四道法智心,以彼二心所緣各別,一緣有為,一緣無為,非是一物,知時即難,故不能知。4

問:第八心以後,為什麼不再拿五個心作加行去看?再過五個心,第十四個心還看得到的。「欲知亦得」,第一種說法。十四個念是什麼?十四念是道法智,道法智是法智品,那麼你類智品改了法智品的心,也得要五個加行,那麼你五個加行過了之後,看過去真是道法智,你還看得到。那麼有的人說,這樣子看也可以的,照道理說也能看到。但是,見道位的心總有兩分(一種是法分,一種是類分),最初兩個念頭是法分的,第八念頭是類分的,既然三個心知道了,一個是法分,一個類分的,他就不想再看了。兩種都看過了,不想看了,所以第十四個心他不去看。這是一種說法。

有一種說法,要看也看不到。「初修加行知初二念」,第二念以後再五個加行起類智品,知第八念。到第三你再想修加行,這個力量薄弱,五個念頭不行,要六個念頭,那麼你就趕不上去了,所以見不到。

這是說他不能見的,一個是說,要見是能見的,他本身不想見;那另一種說法,即使要見,他因為修了幾次加行,等於我們說的運動員打了幾次球打進網了,你再後邊的氣力不夠了,打不進去了,那就是比較困難了,他就是第四個念頭見不到了。

有的說,前面的心稍劣,前面見道的心容易看,五個加行就看到了;後邊的心,越來越殊勝,五、六個加行看不到,所以見不到。

也有人說,知了初二兩心之後,要知道他的第三個苦類忍的心,他五個加行,因為第三個是類智的心,苦類忍,他要知類智,那麼他就拚命加行,修類智品的他心智。等到修好了,五個念頭,那一看是集類智,總算也是類智,看到了集類智。因為這個集類智所緣的苦集是一類的。但是到了這個,再要修加行,第八個看到之後,他要看第九個,(因為他看,是要挨著挨著看下去,第八個集類智看完了,要看第九個),第九個是滅法忍,滅法忍呢,五個加行不行了,因為這個前面兩個不一樣,一個緣的是苦集,一個緣的是滅諦。滅諦是無為法,這個兩個東西,你五個加行是不夠的。所以說要第十四心道法智見不到的。

那麼說了半天,總之關於能見也好,不能見也好,總的來說,緣覺只能見三個念頭,只能三剎那。那麼佛能夠見十五個剎那,全的。所以說他心智裡邊,也有勝劣。那麼再說個等而下之,氣功師的他心智,那更差了。氣功師你不能說他沒有他心智啊!你給他談談,他可以知道你心裡什麼,過去什麼,也能知一點,但是有時會搞錯,就是他的能量是更差一些。

丙二、明盡無生別

從此第二,明盡無生智。論雲:盡、無生智,二相何別?頌曰:

智於四聖諦知我已知等不應更知等如次盡無生

釋曰:謂無學位,若正自知,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是名盡智。若正自知,我已知苦,不復更知,我已斷集,不復更斷,我已證滅,不復更證,我已修道,不應更修,名無生智。

「從此第二,明盡無生智」,這麼要講盡智、無生智的差別。都是無學的智,無漏的,那麼一個叫盡智,一個無生智,到底差別在哪裡?

「論雲:盡無生智,二相何別」,這兩個智有什麼差別呢?

「頌曰:智於四聖諦,知我已知等,不應更知等,如次盡無生」,對四聖諦,他自己知道「我已知、我已斷、我已證、我已修」,這是盡智。假使自己知道,「我已知,不要再知了,我已斷了,沒有再斷的了,我已證滅了,沒有再可以證的了,道我修過了,沒什麼再可以修的」,這屬於無生智。所以兩個行相,有一些不同。

「釋曰:謂無學位,若正自知,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這個苦已經知道了,這個集我已斷掉了,滅我也證到了,這個道我也修了,這個是盡智,所作已辦,都搞完了。那麼再進一層,「若正自知」,自己知道,正正確確地、一點也不錯地知道,「我已知苦,不復更知」,這個苦我知完了,不需要再知了;「我已斷集,不復更斷」,這個集斷完了,沒什麼再可以斷的了;「我已證滅」,證完了,不要再證了;「我已修道,不應更修」,不需要再加行去修道去了,這個叫無生智。就是差一點點,比那個盡智再進一層,那麼盡智、無生智,一個是鈍根,一個是利根,這也是它的行相有些不同的。

這個無生智,一般說是非擇滅為體,它就是非擇滅,就是它不要再生了,不是盡智一樣的,要擇滅要把它斷掉的,它是不需要再斷了,它已經是斷的因緣沒有了,不要再斷了。

論雲:如是十智,相攝云何?謂世俗智,攝一全一少分攝他心智,名一少分;法智、類智,各攝一全七少分苦等四智,盡智、無生智,及他心智,攝此七少分也;苦集滅智,各攝一全四少分四少分者,謂法智、類智、盡智、無生智也;道智,攝一全五少分五少分者,謂法智、類智、盡智、無生智、他心智也;他心智,攝一全四少分法智、類智、道智、世俗智也;盡、無生智,各攝一全六少分六少分者,謂四諦智、法智、類智也。

「論雲:如是十智,相攝云何?」那麼下邊就是十個智互相攝,互相來包,怎麼包?

「謂世俗智,攝一全一少分」,世俗智來說,十個智裡邊,它一個是全的,就是它自己,世俗智,十個智裡邊,一個全的就是它自己。一個智少分,他心智裡邊,有一部分是世俗智,所以說它攝世俗智是全的,他心智裡邊的一部分。

「法智、類智各攝一全」,法智、類智,十個智裡邊,它自己全的。「七少分」,其它七個智裡邊,也有它們一部分。哪七個智?苦集滅道都有它,盡智、無生智、他心智。苦集滅道裡邊都有法智、類智,上界的是類智,下界的是法智;盡智、無生智是苦集滅道,跟那個法智、類智裡邊合成的,六個智合成的,那麼它們裡邊有法智、類智;他心智裡邊也有法智、類智,所以說這七個智裡邊的少分有它。所以法智、類智來說,十個智裡邊,一個是全,它自己,其他七個智裡邊有它一部分。這十個智都有互相連帶關係的。

「苦集滅智,各攝一全四少分」,苦智、集智、滅智,它們來說,十個智裡邊各攝一個全的,就是它自己,那麼四個智的少分,法智、類智、盡智、無生智裡邊有苦集滅三個智。

那麼道智為什麼不寫在一起呢?道智比它們多一個。「道智攝一全」,它自己。「五少分」,五個智,有它一部分。哪五個智呢?跟前面一樣,法智、類智、盡智、無生智都有它,但是還有一個他心智,而苦集滅就沒有他心智,沒有這個東西,所以道智把它分開說。五少分,五個智裡邊,部分是屬於這個道智的。

「他心智攝一全四少分」,他心智,它自己一個全的,四個智裡邊一部分有他心智,就是法智、類智、道智、世俗智。這個前面講過,他心智是四個智組成的。

「盡智無生智各攝一全六少分」,盡智、無生智它自己一個全的,六個少分,就是說苦集滅道,法智類智,這是它們合成的。苦集滅道,法智,類智,在無學位非見性那一個就叫盡智、無生智,那麼這是它們的一部分。

這個十個智互相攝,也很簡單,所以說《智品》不難。

丙三、明建立十智

從此第三,建立十智。論雲:云何二智有漏、無漏,建立為十?頌曰:

由自性對治行相行相境加行辨5因圓故建立十智

「從此第三,建立十智」,「云何二智建立為十?」這裡,前面是一個一個給你講出來,怎麼建立的?為什麼二個智(有漏、無漏的二智),把它安立了十個智,為什麼原因?這個安立不是隨便安的,它有原因的,有依據的,「由自性對治,行相行相境。加行辦因圓,故建立十智」,它要成立這個十智,不是無緣無故的,有七個因緣,一是自性,一個是對治,一個是行相,一個行相境,一個是加行,一個是辦,一個是因圓,由這七個因緣,才安立十智的。所以說不能亂安,你說你十智,我安個七智好了,我安八智也可以,我安個十二智也可以嘛,怎麼一定要十智?有原因的,這些原因兜攏來,就是不多不少,十個,多一個也不行,少一個也不行。

釋曰:由七緣故,立二為十。

「釋曰:由七緣故,立二為十」,因為七個因緣,把有漏、無漏的兩個智安了十個智。

一、由自性故,立世俗智,體是有漏世俗法故。

第一,「由自性故」,第一是自性的原故,「立世俗智」。世俗智,「體是有漏世俗法故」,它本身就是有漏的世俗法,就它體來說就安一個世俗智,就它自性來說安立的。這個世俗智安立,是由自性安立的,它本身就是世俗的有漏法。

二、對治故,立法、類智,全能對治欲、上界故。

第二,「對治故,立法、類智,全能對治欲、上界故」,法智全部能夠對治欲界的一切煩惱,類智夠對治全部的上界煩惱。我們前面說過的,滅法智、道法智也能對治上界煩惱,但是不是全部,所以說這裡是特彆強調全部,所有的法智全部能夠對治欲界的一切煩惱的,所有的類智,全部能夠對治上界的一切煩惱的。所以對治不同,安立兩個:法智、類智。

三、行相故,立苦、集智,此二智境,體雖無別,而行相別,故立二智,謂苦智作苦、空等四行也,集智作因、集等四行別也。

第三,「行相故,立苦、集智,此二智境,體雖無別,而行相別,故立二智」,這兩個智緣苦諦、集諦的,我們前面不要忘記,有部的說法,苦集二諦體是相同的,就是它的因果不同,把它分了苦集二諦,體是都是有漏法,有漏的五蘊就是苦集二諦的體,那麼從因方面說,它是集諦,從果方面說,它是苦諦,所以說,它的那個境是同的,行相不同,雖然是境同,而緣的時候,行相是不同的。行相怎麼不同呢?苦智作苦、空、無常、無我四個行相,集智,因、集、生、緣,所以說雖然同緣一個境,但是行相不同,就分了苦智、集智兩個,所以說行相故,因為行相不同的緣故,境是同的,所以安了苦智、集智。

四、行相境別故,立滅、道智。言行別者,謂滅智作滅、靜等行,道智作道、如等行;言境別者,謂滅智緣滅諦無為境,道智緣道諦有為境也。

第四,「行相境別」,行相也不同,境也不同,那麼就安立滅、道二智。行別,滅智,滅、靜、妙、離,這個前面,我們講過一次,後面還要講,滅諦的四相,滅、靜、妙、離,它的行相不同,道諦的行相,是道、如、行、出,也是不一樣的,所以行相別,這個原因。第二境別,滅諦緣的是無為法,緣滅諦的,「滅智緣滅諦無為境」,無為法是它的境;道智緣的是道諦,這是有為法。那麼裡邊雖然都是無漏,但一個是無漏的有為,一個是無漏的無為,這個要搞清楚。從無漏的方面說,它們是同的,從有為、無為說,它們的境是不同的。

五、加行故,立他心智,本修加行,謂知他心,故約加行,名他心智。

第五,「加行故,立他心智」,他心智以加行來立的。「本修加行,謂知他心,故約加行名他心智」,在修加行的時候要知道它的心,從加行來安它的名字,這個加行成就了,就叫他心智。後邊要講,他心智並不是只能知他心,也能知心所,但是因為加行的時候,重在知他心,所以它成功了叫他心智,不叫他心所智。

六、事辦故,建立盡智,事辦身中,最初生故。

第六,「事辦故,建立盡智,事辦身中,最初生故」,事辦,所作已辦,事情所作已辦這個身中,就是這個阿羅漢身,最初起來的一個智,就是盡智,所以叫事辦故。事嘛,就是所作已辦,該做的事情都做完了。

七、因圓故,立無生智,一切聖道,為因生故。

第七,「因圓故,立無生智,一切聖道為因生故」,一切聖道就是什麼呢?聖道就是見道、修道、無學道,它的同類因產生的智。那麼這個我們說盡智,怎麼不是一切聖道呢?盡智,第一起念頭起來時候,見道、修道為因,它是果,它雖然是無學位,它本身是果,所以說盡智是見道、修道為同類因產生,只有兩個道。而無生智,它已經無學的,無學道的盡智為它的同類因,所以說見、修、無學三道的同類因,產生的等流果,叫無生智。這是因圓,它的因,見、修、無學三個都圓滿了,盡智只有見、修二道,不圓,所以說它不能叫因圓;因為無生智,見、修、無學三道的同類因才生的,叫因圓。一切聖道,就是包括見、修、無學,為它的因而產生的,所以叫因圓。

那麼根據這七個因緣,安立這十個智,所以說不能多,也不能少。你說再要多,你把這七個因緣,你去擠擠看?擠不擠得出一個智,可以插進去的,我看你沒有這個智慧。如果插得進的話,世親菩薩早就插進去了,不要你插了。正因為插不進,這個功夫可以不要用了,你可以省點氣力算了,不要搞了。

丙四、明法類智兼治

從此第四,明法、類兼治。論雲:如上所言,法智、類智,全能對治欲、上界法?為有少分治上、欲耶?頌曰:

緣滅道法智於修道位中兼治上修斷類無能治欲

(146A)「從此第四,明法類兼治」,那麼法類智,前面說的,一個是全能對治欲界,一個是全能對治色、無色界,那麼它也可以兼治,也可以帶便的治不是它本界的,這個前面也講過好幾次了,這一次又見一次面,那麼重複地再見面,越來越深入,越來越明確。法類的兼治。「論雲:如上所言,法智、類智全能對治欲、上界法?為有少分治上、欲耶?」那就是說,前面我們才講了,法智、類智,一個是全能對治欲界,一個全能對治上界,那麼他就問:有沒有少部分的法智,也能對治上界?有沒有少部分的類智,也能對治欲界?有沒有?兼治的有沒有?就是它自己的本身的事情做好了,兼帶的,那些不是它的本份它也做一些,有沒有這個可能性?

「頌曰:緣滅道法智,於修道位中,兼治上修斷」,可以兼,這個就是兼出來了。緣滅、道的法智,就是欲界的緣滅、道的智,「於修道位中」,這個要簡別見道,見道時候這十五剎那,忙得不得了,不能兼治,那是不能兼顧的,什麼事情都放下,只是對治它的見道的八十八使;那麼在修道的時候,就沒那麼緊張了,它在修道的時候也能夠對治「上修惑」,色界、無色界的修所斷的煩惱,也能對治。這個前面見過面的,這裡再重複一次,這是法智品的。「類無能治欲」,類智品的,反過來,它不能兼治,不能治欲界煩惱的。什麼原因?下邊就要說。

釋曰:修道所攝滅、道法智,斷欲界已,兼能對治上界修斷;欲之滅、道,勝上界故,已除自怨,兼除他敵故。由此類智無能治欲。

「釋曰:修道所攝,滅、道法智,斷欲界已,兼能對治上界修斷,欲之滅、道,勝上界故」,修道的滅、道法智,這個一定要簡別不是見道的,我們心裡邊,八忍八智,可能印象比較深刻一點,想到滅、道法智,一定是滅法智、道法智,滅法忍、道法忍的解脫道等流果,不是!這是修道的,一定要搞清楚,修道所攝的滅法智、道法智,把欲界的煩惱斷了之後,它也有這個力量,兼顧去對治上界的修所斷的煩惱。它怎麼能管上邊呢?下邊的不是力量不夠,不能管上邊?「欲之滅、道勝上界故」,欲界的滅、道兩個東西卻是超,這兩個智它比上界的還要殊勝,勝的能夠治劣的,上界的不如它勝,所以它能對治上界的。因為欲界是很粗猛的地方,要對治欲界的煩惱的智的力量很強,它可以對治上界的。

「已除自怨,兼除他敵故」,他打個比喻,自己的敵人消滅完了,那麼它也可以幫忙去消除人家的敵人。所以欲界的滅、道法智慧夠把欲界的煩惱斷完之後,也可以對治上界的。欲界煩惱當然先斷,它自己斷完,就斷除上界去了。

「類無能治欲」,從這個道理也推出來,類智品的智,它就不能治欲界的煩惱,這個道理也很簡單,類智品是對治上二界的,絕對沒有說,上二界的煩惱除完了,欲界煩惱還沒有除掉,還要它去幫忙,沒有的。一般說就是欲界的煩惱沒有了、除掉了,再去除上界的,但是我們說,裡邊也有苦集的,我們說假使苦諦的煩惱除掉了,斷上二界的苦諦,下邊集諦的欲界沒有斷,它可不可以來幫忙斷欲集諦的煩惱呢?它自己的煩惱沒斷完,它上界的苦斷了,還有集滅道,那麼它要把自己的本份工作搞完,它才下來幫忙,等你本份工作搞完了,下邊早就斷完了。苦諦,欲界斷了斷上界苦,下邊的集滅道斷完了,再斷上界的集滅道,上界的斷完了,下邊早就斷完了,所以說類智品不能治欲,它不是沒有力量治,是不需要,它已經斷完了。絕對沒有說,上面的類智品的煩惱斷完之後,欲界還有留個尾巴沒有斷掉,它來幫忙,不會的。

乙三、明十智行相

丙一、明十智行相

從此大文第三,明十智行相。就中三:一、明十智行相,二、明行攝淨盡,三、明實體能所。且初行相者,論雲:於此十智中,誰有何行相?頌曰:

法智及類智行相俱十六世俗此及餘四諦智各四

他心智無漏唯四謂緣道有漏自相緣俱但緣一事

盡無生十四謂離空非我

「從此大文第三,明十智行相」,十個智的行相要講一下。「就中三」,又分三個,「一、明十智行相,二、明行攝淨盡,三、明實體能所」。這裡分了幾科,那麼一個個看下去。

「初行相者」,先說十個智的行相。「論雲:於此十智中,誰有何行相」,哪一個智有什麼行相?那十個智都要說。

「頌曰:法智及類智,行相俱十六」,這個很簡單,法智、類智的行相,十六行相。「世俗此及余」,世俗智也能做十六行相,「及余」,還有其他的一些行相都能緣,世俗智緣得最寬。「四諦智各四」,四諦智,苦集滅道四個智,它的行相,每一個都是四個,苦諦無常、苦、空、無我,集諦因、集、生、緣,每一個諦的智,都是四個行相。「他心智無漏,唯四謂緣道,有漏自相緣」,他心智裡邊分有漏、無漏。假使無漏的話,只有四個行相,緣道就是道諦的四個行相,道、如、行、出,假使有漏的話,就緣它自相,不緣共相。自相、共相,大家知道,本身的那個特徵就是自相,共同性就是共相,一切法的共性,就是無常、苦、空、無我,那麼這個別相,色是變礙為性,受是領納為性,這些是自相。有漏的他心智只緣自相的,不緣共相的。「俱但緣一事」,不管你有漏、無漏只緣一個,緣心王不緣心所,緣心所不緣心王。「盡無生十四,謂離空無我」,盡智、無生智,本來該是十六行相,因為它是六個智合成的,苦、集、滅、道,法智、類智,那就是十六行相,但是只有十四行相,它要除掉空、無我,這兩個行相。為什麼除?下邊要說。

釋曰:法智及類智,行相俱十六者,謂法智緣欲界四諦,作苦、空等十六行相,類智緣上界四諦,亦作十六行相也。世俗此及余者,謂世俗智,作此十六行,及作所余自共相行,以世俗智緣一切法故。四諦智各四者,苦等四智,各有自諦四種行相也。他心智無漏,唯四謂緣道者,此明他心智。若無漏者,唯四行相,謂緣道諦,作四行相。有漏自相緣者,有漏他心智,緣自相境,緣心、心所,自相法故,如境既自相,行相亦自相也。俱但緣一事者,有漏、無漏,二他心智,俱緣一事,謂緣心時,不緣心所,緣受等時,不緣想等。

「釋曰:法智及類智,行相俱十六」,這個也不要多講了,法智、類智,就是苦法智、集法智、滅法智、道法智,它的行相四個諦,四個諦十六行相;這個類智同樣的,也是四個諦,十六行相。「謂法智緣欲界四諦,作苦、空等十六行相,類智緣上界四諦,亦作苦空十六行相」,這個不要講了。

「世俗此及余」,世俗智也能作十六行相,沒有見道之前,緣這些四諦,作十六行相觀的時候,那個時候無漏智(法智、類智)還沒有出來,也能緣。

「及作所余自共相行」,除了十六行相之外其他的自相、共相,一切行相都能做,「以世俗智緣一切法故」,世俗智慧型緣一切法,所有一切法自相、共相都能緣,除了十六行相之外,還能緣一切法的自相、共相。緣得最寬,行相也最多。

「四諦智各四」,這個也不要多講了,四個諦的智,它的每一個智行相都是四個,一個諦四個行相,「苦等四智,各有自諦四種行相也」。

「他心智無漏,唯四謂緣道」,他心智兩種,有漏他心智,無漏他心智。假使從無漏的他心智來說,它是緣道諦的,「此明他心智,若無漏者,唯四行相,謂緣道諦,作四行相」,他心智里有道諦,無漏的就是道諦來的。這個他心智,四個智所成的,法智、類智、道智、世俗智,那麼法智也好,類智也好,都是道智的四個行相,它不能說苦集滅三個行相是有的。四個行相,這是說無漏的他心智。

「有漏自相緣」,有漏的他心智,緣自相境。有漏是世俗智,這個世俗智,卻不是一切都能緣,只緣自相,不緣共相。「緣心、心所自相法故」,它也不能緣其它的色法,只能心王、心所,知他心,不是知其它東西了。它只能緣心王、心所自相。「如境既自相,行相亦自相也」,因為緣的境是自相,緣的行相也是自相。

緣心不緣心所,緣心所不緣心。「俱但緣一事,有漏、無漏二他心智」,只能緣一個東西,緣心的時候不能緣心所法,緣心所法時候不能緣心王,緣受的時候不能緣想,緣想的時候不能緣受,也不能緣行,也不能緣色,只是緣一個。只能緣一個東西,不能全部一下子緣。

論雲:諸他心智,有決定相,謂唯能取欲、色界系簡無色界,不知上故及非所系緣無漏故也,他相續中緣他身也,現在不緣過未同類法分他心智,知法分心;類分他心智,知類分心;有漏他心智,知有漏心;無漏他心智,知無漏心也,心、心所法不緣色故,一實自相,為所緣境唯緣一事,名為一也;不緣假法,名實也;不緣共相,名自相也,空、無相不相應三解脫分別也,謂緣道諦,作四行相,與無願解脫門相應,不作空、非我行,不與空解脫門相應,不作滅諦四行相,不與無相解脫門相應之也,盡、無生所不攝他心智是見性故,彼不攝之,不在見道無間道中修他心智,容預時修,見道速疾,非容預故;無間道中,正斷惑故,亦非容預。故彼二位,無他心智,余所不遮,如應容有餘修道位,加行、解脫、勝進三道,此位不遮,容有他心智也,已上論文也。

「論雲:諸他心智,有決定相,謂唯能取欲、色界系,及非所系,他相續中,現在同類心、心所法,一實自相,為所緣境」,就是說它有限制的,「有決定相」,決定有這麼一個限制,只能夠緣欲界、色界所系的,這就是三界來說要分別,無色界沒有的。因為他心智不能知上面的,無色界上了,它是上界的心不能知道,欲界、色界你可以以得定的心,假使你得初禪的心,就可以知初禪,二禪心知二禪,這個欲界、色界可以知道,那麼無色界不能。

「及非所系」,一個是欲界、色界系的心,一個是非所系的心,就是無漏的心,緣無漏的心,一個是欲界、色界系的,一個是能緣境是無漏的也可以緣。

怎麼知道呢?「他相續」,決定是指的是知他相續的,自己還要用他心智幹什麼呢?自己看自己嘛,沒有他心智也知道,所以他心智,知他相續的,他身上的心。這個心是現在的,不能過去、未來的。

同類的,法智的他心智知法智心,假使類智的他心智,知類智的心,這是同類的心才能知道。有漏他心智,知有漏心,無漏他心智,知無漏心,一定要是同類,如果他的心,你用不同類的他心智知他,知不了。

所知道的對象,心、心所法,只能緣心王、心所,不能緣色法。他心智知心、心所的,色法,你去用他心智幹什麼?那也不能緣。

心王、心所裡邊,「一實自相」,只能緣一個,要緣實在的法,假的法不能緣,要緣自相,不緣共相,它的無常、苦、空等等這些特徵緣不到的,他心裡想的是這麼一個想法、一個行相,你知道這麼一個行相,至於說共相是沒有的,只能緣自相,而且是實在的法,假的也不行。這樣所緣的境,是他心智所緣的境,所以有一定限制。

「空、無相不相應」,空、無相,三解脫裡邊的空、無相、無願,它跟空、無相是不相應的,「謂緣道諦,作四行相與無願解脫門相應」,道諦的四個行相,跟三解脫門裡邊無願解脫門是可以相應的,空、非我的行相沒有,所以它跟空解脫門不相應。「不作滅諦四相,不與無相解脫門相應」,它只有道諦,滅諦它不能緣的,所以滅諦的無相解脫門相應的也不能緣。

「盡智、無生智所不攝」,他心智是見性,盡智、無生智非推度性,那麼他心智,盡智、無生智是攝不進去的。

「不在見道無間道中」,他心智在見道無間道,就是見道這十五剎那之中,它不能起來的,這十五剎那,正在拚命地在斷八十八使,沒有一個空的時間來起個他心智,所以說見道無間道裡邊起不了。「修他心智,容預時修」,他心智,容預就是比較那個松和的時間才能修,「見道速急」,見道是緊張得不得了的,「非容預時」,不是那個松松垮垮的時候,「無間道中,正斷惑故」,又在無間道,正在斷煩惱,正在跟敵人拚命的時候,你說你來個他心智幹什麼?沒有功夫起的。「亦非容預」,也不是很充裕的時間,所以見道的時候決定沒有他心智。不但是見道的無間道,就是修道的無間道,也正在搏鬥,沒有功夫起他心智。所以說見道裡邊不能起他心智,因為太快了,他心智起不了,無間道中,正在斷煩惱,也沒有功夫起他心智。所以說這兩個時候,見道無間道不起他心智。

「余所不遮」,其他的不遮的,都可以有,「如應容有」,如其所應的,都可能起來。「余修道位」,就是說見道跟無間道是不能起了,余就是指修道位、加行位、解脫道、勝進道等等,那麼這個都可以起,修道的時候的加行道、解脫道、勝進道,都能起他心智。「此位不遮,容有他心智」,不是說一定要起他心智,「容」,可能起他心智的。

「已上論文也」,上面的小字是圓暉法師的註解,大字就是《俱舍論》裡的原文,因為這個原文不好解,他所以作了很多的小注。這把他心智就講完了。

盡無生十四,謂離空非我者,盡、無生智,十六行中,除空、非我,有餘十四行相。由此二智,於出觀時,作如是言:我生已盡,梵行已立


分享好文,利人利己,功德無量!
相關文章: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