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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要義:掃一切相,破一切執(三)


時間:2017/6/29 作者:大海白帆

3.掃身相,破身執

由前面兩部分可知,法相與執心緊密相連,虛妄不實的法相不是事物本來面目、本來情狀的表現,而是打上了人的主觀意識的烙印之後的幻相。每個人都以自己特有的眼光、見識和心境去看待萬事萬物,所以,同一個事物在不同人的眼裡會有不同的模樣,產生不同的感覺。這就是萬法唯心造的真實含義。心有真心和妄心之分,造萬法的這顆心不是真心,而是妄心,準確地說,是妄心造萬法,是妄心造作了虛妄不實的法相。如果去除妄心執念,那麼萬法一體,平等無別。若以真心觀照萬法,萬法皆寂然清淨,本來如是,所以,在佛菩薩的法眼裡,在在處處都是清淨莊嚴的佛國淨土。

眾生皆執著於法相,在無量無邊的法相中,與眾生關係最密切、從早到晚都形影相隨的就是自己的身體,所以眾生最容易執著的就是身相。眾生對法相的執著集中表現在對於身相的執著上。身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身相包括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四種幻相,四相可以合稱為身相,因為四相都與人和人的色身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狹義上的身相是指個體的色身。

人人都有一個由五蘊和合而成的色身,這個色身因緣而生,緣盡則滅,並無自性,並無實體,並無恆常不變的自為主宰者,因此,身相與其他法相一樣是虛妄不實的幻相。佛教把這個虛幻不實的身相稱之為假我。可是,迷惑顛倒的眾生卻偏偏將這個幻生幻滅的假我認作真我、實我,天天圍著這個虛妄不實的假我團團轉,為了這個假我,無端生出無窮無盡的煩惱和痛苦,甚至為了滿足這個假我的各種貪慾,造作種種惡業。在無量劫的生死輪迴中,人們為了這個虛幻的色身不知道造了多少罪業,不知道在阿賴耶識中播下了多少地獄種子,恐怕這個數字是個無法計算的天文數字。

由於身相是眾生接觸最多、最容易執著的幻相,所以掃法相、掃四相首先就要掃除眾生對於個體身相的執著。不掃身相,不破身執,即使精進修行,也難以成就。

《金剛經》說: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金剛經》明確地告訴我們,眾生不可以以自己的身相證見如來,因為如來所說的身相,其實本來就無身相。一切法相,包括身相,本身其實就無形相。包括身相在內的一切法相,都是虛妄不實的,因為一切法相皆是因緣所生法,無我,無自性,無實體。若能悟得這一點,就能證見如來。

如來有色身。色身是有形有相的血肉之軀,是諸佛感應眾生的需求而隨緣變現成的,因此色身不同於無所不在的、無形無相的法身,只是隨順世俗假名稱為色身罷了。

如來的色身也叫圓滿報身。佛有三身,即法身,報身和化身(應身)。法身是無為法,是佛所證的不生不滅、無所不在、無相無不相的諸法實相,也叫空性、真如、法性、佛性、如來藏等等。法身是一切法的平等實性,諸佛、眾生共同一體,是諸佛和眾生的自性中本自具足的。而佛的圓滿報身則是修六度萬行所感的果報,是法身佛的體現,是由佛的無量功德所感而成的,有三十二相,八十種隨形好。報身有形有相,有血有肉,有生滅變化,不是無為法,屬於有為法。諸佛依法身而有圓滿報身,從報身而生無量隨類化身。佛教認為,法身佛是真佛,報身佛和化身佛都叫化佛。

像須彌山那麼大的報身很大,但這樣的報身不是無為的法身,是隨順世俗有為法而言的。因此,不能憑藉圓滿的報身證見如來,因為報身畢竟不是以真如為本體的法身,圓滿報身雖然是六度萬行所感的果報,是法身佛的體現,但終究不同於無形無相、不生不滅的法身,同法身相比仍然是有區別的,如果執著於報身之相,就無法證見如來。故此,不能以三十二相證見如來,因為三十二相也是因緣而起,並無自性,只是假名稱之為三十二相罷了。不應該憑藉三十二相觀見如來,離相的如來不可以憑藉色相觀見,也不可以根據音聲探求。《金剛經》提到,假若憑藉三十二相就可以觀見如來,那麼轉輪聖王也具有三十二相,難道轉輪聖王也是如來嗎?當然不是,所以,不能憑藉三十二相觀見如來。這道理說得再清楚不過了。

修報身佛雖然很重要,但證法身佛更重要,因為報身佛是化佛,法身佛才是真佛。沒有法身佛作為根基,報身佛就無所依傍,無法化生。從理論上說,佛的三身是三位一體,不可分割的;從實踐(即實證實修)上說,證法身和修報身是同時進行的,沒有先後次序分別,證法身的同時在修報身,修報身的同時也是在證法身,因為無論是法身佛還是報身佛都是同一個佛。

《金剛經》還說:「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何為「佛」?破除一切法相就能體證諸法實相,則法理自顯,佛身自現,這就叫做「佛」了。這裡的「佛」指的是法身佛。佛陀說證得法身佛的方法是要「離一切諸相」,這裡的「離相」當然也包括離身相,所以,不掃身相,不破身執,是無法證見法身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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