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之間的業報關係
境緣之來,若鏡現像。智者但修鏡外之容,愚者徒憎鏡內之影。 逆來順受,方為樂天,不怨不尤,始可立命。 子有四因者:一者報恩,二者報怨,三者償債,四討債。 報恩者,謂父母於子宿世有恩,為報恩故,來為其子。則服勞奉養,生事死葬,必使生則親歡,祭則鬼享。乃至致君澤民,名垂青史,令天下後世敬其人而並敬其親。今世之孝子賢孫皆此類也。 報怨者,謂父母於子宿世有負恩處,為報怨故,來為其子,小則忤逆親心,大則禍延親身。生無甘旨之養,死貽九泉之辱。又其甚者,身居權要,謀為不軌,滅門戮族,掘墳夷墓,使天下後世唾罵其人並及其親。 償債者,子宿世負親資財,為償債故,來為其子,若所負者多,則可以終親之身,若所負者少,故不免半途而去。如學甫成名而喪命,商才得利而殞身。 討債者,謂親宿世負子之財,為討債故,來為其子。小債則徒費束修聘金延師娶妻及種種教誨,欲望成立而大限既到,忽爾喪亡,大債則不止如此,必致廢業蕩產,家敗人亡而後已。——印光大師文鈔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