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十方寺、子孫寺,可以看韋陀菩薩的造型。
寺院名稱的由來
寺原本是中國古代的官署名,比如掌宮廷宿衛侍從(兼掌膳食帳幕)的光祿寺、掌輿馬畜牧的太僕寺、掌贊導相禮(包括接待域外賓客)的鴻臚寺、掌宮廷庫藏貿易的太府寺、掌刑獄案件審理的大理寺等。東漢明帝時期,西域高僧攝摩騰來中土,最初就住在鴻臚寺,後住在白馬寺,寺中有若干院,後世逐漸以寺院稱佛教廟宇。
按照印度佛教廟宇分類,一為僧伽藍摩,僧伽意譯為「眾」,藍摩意譯為「園」,意思是大眾共住的園林。另一為阿蘭若,簡稱「蘭若」,就是在村外空隙處,獨自一人或二三人共造小房以為居住、清靜修道之所;或者不造房屋,只止息在大樹之下,也叫阿蘭若處。阿蘭若,簡稱為「蘭若」。僧伽藍摩略稱「伽藍」,至今仍在漢傳佛教地區使用。
子孫廟與十方叢林
中國佛教寺廟又可分為叢林(或十方寺)及子孫寺兩類:十方叢林,原是一種寺廟管理制度。十方是指東、南、西、北、東南、西南、西北、東北、上、下。十方寺可開堂傳戒,住持傳承由前任以「法卷」寫明。子孫寺則不能開堂傳戒,住持傳承須在前任剃度徒弟中選任。子孫寺可以改成十方寺,但十方寺不可以改為子孫寺。
對一般人來說,判斷某寺院是十方寺還是子孫寺,看該寺韋陀的造型就能知道答案。韋陀是佛教護法神(佛教另有一位護法天神韋天將軍,相傳姓韋名琨,是南方增長天王屬下八神將之一,位居三十二員神將之首,後世有人將韋陀與韋天將軍相混),進入彌勒殿(或天王殿)後,在彌勒菩薩後面有一尊神明,面朝後門,就是韋陀。相傳釋迦牟尼佛涅槃後,有邪魔將佛陀遺骨搶走,韋陀及時追趕,奮力奪回,因此佛教尊其為驅除邪魔、保護佛法的天神。宋代開始,中國寺廟之中都會供奉韋陀,稱為韋陀菩薩,護持佛法,並護佑出家人。
從韋陀菩薩姿勢中,可以看出該寺接待狀況:
如果韋陀手心向上,則該寺院為十方寺,接受雲遊僧人掛單(指行腳僧到寺投宿),不許為人剃度,僧人一律平輩相稱。雲遊僧人進寺掛單之後,就成為寺中的一員,只要遵守戒律、清規,具有相當能力,即可擔任重要職事。
如果韋陀手心向下,則該寺院為子孫寺。子孫寺接受小沙彌,按師祖、師父、徒弟、徒孫等序列排位。一個寺廟之內,分成多個家族。寺廟除共有財產外,每個家族還可以有私產,像房舍、錢財等。師父圓寂之後,徒弟要分遺產。子孫寺中嚴格規定,本寺職事必須要由本寺僧人擔任。家族拍賣私產,必須售給本寺其他家族。
此外,還可以依據韋陀菩薩手中神杵的方向,判別該寺規模、性質:
如果韋陀菩薩將杵扛在肩上,表示該寺廟規模非常大,可以招待雲遊和尚免費吃住三天;
如果韋陀菩薩將杵平端手中,表示該寺廟是中等規模,可以招待雲遊和尚免費吃住一天;
如果韋陀菩薩將杵杵在地上,表示該寺廟是家小寺廟,沒有能力招待雲遊和尚免費吃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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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禪宗稱寺院為叢林、禪林、禪閣。即集合眾僧使之規律、和合而修道,如林之齊整,故以「林」比喻之。叢林之中,若師家依法系傳法予弟子而任住持者,稱為法門叢林,乃度弟院、徒弟院之意,謂自己度弟子擔任住持之寺院,俗稱子孫叢林;若廣招天下大德高僧為住持,而不由徒弟繼承之寺院,稱為十方叢林或十方剎。又依寺之設立者而分類:如由官府建立之寺院,稱為官寺;私人營造者,稱為私寺。若由住寺者區別,則有僧寺、尼寺之分。後世之寺院,除寺號、院號之外並附加山號,系因初時之寺院多建於山中,故山名與寺名並稱,後對平地所造之寺院亦附以山號,成為寺院之別稱。另有以年號稱寺名者,如北魏宣武帝景明四年(503)之景明寺,正始四年(507)之正始寺,及唐玄宗時之開元寺。
近代寺院大致分為兩類:一類叫做「叢林」或「十方」,一類叫作「小廟」或「子孫」。每個寺院都必定屬於一定的宗派,世代相承,很少任意更改。然而其寺院對於本宗派的教義和修行法則多不講習,漸成有宗派之名無宗派之實。其十方寺院住持的繼承多是師徒關係,經過傳法手續而確定,由前任住持以「法卷」寫明歷代傳承,授與弟子,成為法徒。一代住持可以有幾個或更多的法徒,繼承住持時在法徒中選任。十方寺院,可以開堂傳戒。子孫寺院住持的繼承也就是師徒關係,是由於住持為弟子剃度,成為剃度徒。一住持可以有眾多剃度徒,到繼承住持時在剃度徒中選任。子孫寺院,不許開堂傳戒。凡寺院在其法派相承中有相接近的,稱為「本家」。寺院中如有重大事務或爭執,可以邀請本家的住持共同討論或調解。子孫寺院經本寺子孫的同意可以改為十方,十方寺院則不許改為子孫寺院。一般而論,寺院不許買賣,但子孫寺院經雙方同意,可以表面是讓而實際是有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