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能放生,從金剛地獄中也能得解脫。在大藏經中有一公案:「曾於印度,有一外道名為赤建,歡喜食肉飲血,殺生上萬。以此果報,死後徑墮十八地獄,後生金剛地獄,每剎那中感受百死百活,受無邊痛苦。爾時,阿難陀觀見其不淨眾生之苦,白佛陀而言此事。佛告阿難:此人在世喜食肉血,現即受殺生之報。複次阿難乞求閻羅法王言:於此人有何解脫之方便?法王答言:若欲此人從惡趣中得解脫,於此世間,當作大量放生。次後此人因阿難為之廣作放生,即從金剛地獄中解脫也。」
從前舍衛城有一富貴人家,生了一個具各種相好的兒子。有一天在河邊,因高興而互相爭抱此子,突然失手掉入河中,遭一大魚所吞,在河下游的一戶無子女的人家網到了這條大魚,打開魚腹時,見有一活生生的小孩,遂高興抱起,將其養大,長大後出家,證得了阿羅漢果。眾弟子問釋迦牟尼佛,何以此小孩掉入河中不死,佛說,往昔毗婆尸佛講述斷殺放生的功德時,有一施主,立誓戒殺放生。此施主因而在生生世世中感得身色端嚴,即使落入巨鰲口中也能安然脫身,並在今生證得阿羅漢果。
以前有一施主經常供養一塔,名觀音塔。施主無子,一日在塔下立誓,如不賜給我兒子,則將摧毀此塔。塔里的神人非常害怕,但又無法使其生子,便往帝釋天那裡請求,帝釋天乃派一將死的天人投胎。此天人因欲往人間出家,不願轉生到這施主家,帝釋天答應如投胎後父母不讓其出家,則盡力相助。於是這天人便投胎到施主家,長大後父母果然不許其出家。這天人轉生的小孩想,得此寶貴人生若不能出家,則無甚意義,便想自殺。但跳河時,河水倒流,跳崖時,亦不能死。當時國王的法律很嚴厲,便又故意作強盜,使己被捕,但執刑時射出的弓箭,都一一返回,國王很吃驚,向其道謙。後在國王的幫助下,其家人終於準許他出家,不久證得阿羅漢果。佛陀告訴眾弟子此人的前世因緣,因以前他曾救過一個行將被殺的人,因而在五百世中不受畏懼,地水火風也不能加害,並在今生證得阿羅漢果。
放生是無畏布施,如云:「無畏布施即放生」,又《念住經》云:「一切律儀中,生善趣之勝因,即是施命戒。」《放生功德論》云:「若欲善趣之樂,放生能得人天福報;若欲自得寂滅,放生即得聲聞羅漢果;若以菩提心所攝,放生則成佛果之因;若願上師住世,放生即能感得上師長久住世;若欲自己長壽,放生成為殊勝長壽法;此有無等之功德。」
放生也是往生淨土的主因,《壽無量光功德莊嚴經》說十種往生因,此十種因雖有不同解釋法,但放生及勸人放生多被解釋是其中二種因。
又據《中陰教言論》,今生放生,到中陰時,其所放之眾生會來到面前為你引接指路,而往生自己所欲的淨土;若殺生,則其所殺之眾生,彼時會顯現為極為憤恨,而致使自己被強力引入地獄中。
經常放生的人,能立即往生極樂世界,如藏地恰美仁波切終生勸請他人放生,圓寂時直生西方極樂剎土。在漢地宋朝永明大師,平常買魚蝦等精進放生,後來以此功德力,其已往生極樂世界,證得上品上生,此類故事皆為許多歷史所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