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經》三十八種吉祥事  


《吉祥經》三十八種吉祥事

明法比丘整理

1.勿親近愚.惡者。

2.應親近智.善者。智者:智者是無怖畏、災難、橫禍之事(除非是過去造惡之報)。他能善思惟、善說、善作,於過見過、有過悔改、向人悔過。

3.尊敬值得尊敬者。

4.選擇適宜的居住環境。

5.過去曾經造善業、種福田。

6.自願行正道。

7.博學多聞。

8.具有謀生的技藝、能力。

9.學戒律(五戒、八戒)、威儀。

10.善巧表達。

11.孝順父.母。

12.愛護妻子、兒女。

13.做事井然有序。

14.能財施、法施。

15.能行善。

16.濟助親戚。

17.行為不被智者責備。

18.遠離邪念。

19.禁止作殺.盜.邪淫.妄語之惡。

20.不飲酒、不用痲醉藥品。

21.修善不放逸。

22.恭敬。

23.謙遜。

24.知足,少欲。

25.感恩,報恩。

26.適當時候聽聞佛法。

27.容忍、包容。

28.恭順受教。傾聽,善思。

29.參訪沙門,供養修福、問法.決疑。沙門:在此指佛陀的出家弟子。

30.適時論法。能更深入法義。

31.熱心修善。

32.出離欲望。梵行:離淫慾,或離貪.瞋.痴的行為。

33.曉了四聖諦(苦、苦因、苦滅、苦滅的方法)。

34.親證涅槃,即徹底滅除貪.瞋.痴。

35.接觸世法,即面對八風(利.衰.譽.毀.稱.譏.樂.苦),心不動搖。

36.無憂︰不操心、不憂惱。

37.無染︰心無染著。

38.安穩、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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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