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覺學佛網 : 佛教問答

慧律法師:學佛臨終能否捐贈器官?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時間:2015/8/24 作者:如是

:臨終能否捐贈器官

慧律法師答:所謂「菩薩一切悉舍」,吾人臨終是否可將色身各器官捐贈病厄之人,或留作醫界實驗?據印光大師所言:「念佛之人,若已證道,則臨命終時,任彼刀割香塗,了無動念之事,則無所謂為損益也。若只有修持之力,未能到業盡情空地位,則臨終得人助念,即可決定往生。若遇無知眷屬,預於未死以前,為之洗沐換衣,令其搬動受苦,縱不受苦,一經搬動,心便不能歸一於佛……便與佛不相應,欲得往生,莫由也已。」

至於醫學界之「死亡基準」有四:

一、全身死亡:俗謂「心臟死」,乃傳統醫界所使用之基準。當病者無呼吸、心跳停止且無角膜對光反射(瞳孔渙散、放大),謂之(死亡)。

二、無法回復意識:病者絕不能回復意識。此基準內容較為模糊,故不被採用。

三、腦上部死亡:患者呈現無思考力、無理性及無自我意識之狀態。此基準內容亦模糊,故不被採用。

四、全腦死亡:此即所謂「哈佛基準」,乃哈佛大學請專家於一九六八年擬定。其認定死亡之標準包括:對外部刺激完全無感覺、無呼吸運動、無反射,且於間隔二十四小時所作之腦波檢查呈現幾乎平坦之腦波像。此時腦雖已死,但其他器官如肺、心臟等皆可以各種方式使其功能繼續維持。若欲移植器官,則須在此時進行。

倘修行功深,於色身毫不執著,將可用器官捐贈所需之人,乃菩薩行徑,確值吾人讚嘆;但須認知,捐贈器官乃於氣絕而體溫猶存且未施打痲醉劑之情形下,將該器官生生取下。讀者諸君倘能於臨終之際,任刀割針剌而無動於心,自可行菩薩道。若以一念慈悲,臨終之際因疼痛而口不能言,致生嗔心、墮地獄,豈非有違初衷?

或謂曰:「佛教徒執著色身如是,焉得慈悲之旨?」細究之,此非發心與否,而系能力問題:能力可及,自不待言;能力不及,何若安詳往生,至極樂蓮邦修學成道,斯時神通具足,又可以善巧方便廣度眾生,遠較捐贈器官所救度者僅少數幾人更勝!


分享好文,利人利己,功德無量!
相關文章: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