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講義 如理實見分第五  


金剛經講義如理實見分第五

江味農居士著

(癸)四,更明所以。分二:(子)初,問答釋明;二,闡義印許。(子)初,又二:(醜)初,問;次,答。

(醜)初,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古德說:『菩薩但應如所教住止,一部金剛經,大義已盡,以下是一重一重斷疑。』斷疑固是,然意義猶未完足。今之分科,用更明所以四字,煞費斟酌。蓋所以然不明,方有疑。若知所以然,則疑自斷矣。

身相二字,舊解皆指三十二相之應化身言。如此則下文三十二相,豈非重覆。金剛經一字一句,皆有深意,決無重覆者。此身相二字,應就眾生之本身言。如來二字,指眾生本有之法身言。上文處處言不住相,不住者,即令人會相歸性也。眾生之心,稱如來藏,是言眾生本具法性。不過藏在人我、法我之中。佛教以不住相,即令眾生自見所藏之如來,如此解釋,比較親切。佛意若謂,汝等眾生,能就身相見汝之本性耶。

此科是將上來所說之理,再說明其所以然。上文所說種種道理,最緊要者,即反覆陳明不住於相,而均歸結於可以身相見如來一句。上文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佛已說明其故,然尚未說其所以然。蓋不住於相,要點即在證性也。一切凡夫,從無始以來,只認得一個相。故向外馳求,背覺合塵,將本來面目忘了。上文言不住法相,不住非法相。法者,指一切事事,物物,吾人之臭皮囊,是一切事物中所最執著者。無始以來,即執此為身相,將假作真,殊不知是無常生滅。即見解稍高者,知此身如幻,然尚執著喜怒哀樂之已發者為情,未發而無動者為性。彼以為心之官則思,思則有所稟受,推其原不可得,以為受之於天,故云天命之謂性。世間皆如此見解,此與佛法完全不同。彼所說無動作者,正是佛法所說之相。佛所說之不動,則無論七八識之恆審思量,表面上儘是動作起滅,而性則不動,即喜怒哀樂亦是動作起滅。如誤以未發者為性,即必為所束縛。世間上自聖人,下至愚夫,完全是此種執著,總不外乎生滅。故須認得此不生不滅之主人翁,方可不為相轉,而相為我所轉,不隨生滅無常中走,即可以了生死。

佛令人不住相,吃緊用功在此,佛法千言萬語,所說亦不外此,本經開始即說不住相,即令吾人認清此點。執相即著有,不執相即著空,是一切凡夫之通病。小乘與凡夫相反,了知身相是幻,即喜怒哀樂之未發亦是相,證得偏空,而了生死,出三界。然又得一病,病在著空,此空仍是相。大乘起信論說,空者空其妄念,必連起心動念之喜怒哀樂未發者亦空之,即住於無相。以為偏空便了生死。不知著空,又住於非法相,故佛斥其不合。須知有體必有用,有性必有相。向來說凡夫之執著,不外隨相追求,只須知相之虛妄即可,如又執著空,即墮於斷滅。性與相是不一,性是性,相是相,體是體,用是用,故不可滅相,滅相則如物之有底而無面。性與相又是不異,相即性之表現,性即相之根本,有根本而不表現,是有體無用,故佛不住涅槃。何以故?一切眾生,正執著此相,若佛不表現此相,不能度他,故證性體原為起行。若小乘者,佛所以斥為焦芽敗種,墮無為坑也。此科文正發揮此理,俾知佛令人不住法相,又不住非法相之所以然。

佛教人修行,原為度眾生,倘墮無為坑,如何能度。故般若要在二邊不住,必不住有,不住空,方能稱性。又性是無相無不相。無相故,不可著有,不可以住法。無不相故,不可以著空,不可住非法。正惟性是無相無不相,故凡夫執有一邊,見不到性,小乘執無一邊,亦見不到性。千經萬論,無非說明此理;大德註疏,亦無非發揮此理。

故此處身相,不應就佛身說,必就眾生本身體相上說。上至佛,下至一切眾生,皆是此相。佛證得法身,故稱如來,一切眾生,喜怒哀樂起心動念,本是不覺。然能成佛者,亦即此眾生心。故此心即是如來,不過為無明所蔽,名之曰如來藏耳。佛問此語,是試探須菩提及大眾,乃至未來眾生,究竟我上文所說不住相,如何可以相上見性耶。倘答以可以見如來,則住於法相,是凡夫。倘答不可以見如來,則住於非法相,是小乘。

(醜)次,答。又二:(寅)初,雙明;次,釋成。

(寅)初,雙明。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自來讀金剛經,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作一句讀。妙煦持誦此經四十餘年,在十餘年前,偶然悟到,應作兩句讀,然尚不敢決。後讀南嶽大師講法華經『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有三種斷句法。方敢決定分作二句。但此等方法,唯空宗之經,及羅什大師所譯之經,可以用之。

舊解身相當然是空,從法身上說,應化身亦是幻相,故云不可以得見如來。但義有未盡,照此解釋,則住於非法相矣。須知『不也,世尊!』之不,是唯唯否否,不可完全作否決解。既答不可,復說可以,故是雙明。且果全是否決,下句何必加以得字。須菩提意謂,不可以相作性,就身相見如來。然相由性現,亦得以身相見如來。故下文又有如來所說身相之申明也。

作一句讀,於事實上、道理上、文字上、種種說不通。倘如此答不可以身相見如來,須菩提尚止悟相是相,性是性,仍是小乘見解,落於偏空,不是第一義空,何以能稱解空第一。況前八會皆是須菩提當機,且曾代世尊宣說二邊不著之理。何以至此反不明了耶?此與事實不合也。本經發起序中,世尊於穿衣吃飯,示現大空三昧。眾人不知,須菩提已悟得其理,一啟口即讚嘆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明明見得如來之示現凡夫相,見得相不障性。何至經世尊兩番開示之後,仍只見得一邊,性相不融。則前文希有二字,即無來歷,如來善護念二語,亦了無意味。此與道理不合也。又照此讀法,完全是否決,則不也世尊一句可了,何必贅以身相見如來,又何必加以得字。於此文字上不合也。

(寅)次,釋成。

【『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是二邊雙照。性即相之體,相即性之用。相非性不融,性非相不顯。離相即無所謂性,離性即無所謂相。但看執著與不執著耳。著相者,相即為障礙,而不得見性,故答言不可。苟不執著,即相可以見性,相如物之表面,性如物之裡面,倘物之表面如玻璃明徹,即能見其裡面,故答雲以身相見如來。蓋不執著,即不落二邊,正不必如小乘之滅色明空,滅相而見性,即下文不說斷滅相也。般若之理,全在於此,須要觀照,仔細用功。

約相說是身相。約性說當體即空,性本無相。約相說相是相,性是性,相是虛妄,性是真實,故云不可。約性說相本是當體即空,性可融相,真實之理即顯,何必離虛妄之相,得見真實之性,故云得見如來。能知相空即得見性,如此解釋,方與須菩提當機請法相合。眾人見佛之穿衣吃飯,示現凡夫相,即著凡夫相,不見如來。須菩提由相見性。知佛之不住相,即見如來。故此正是雙明之釋成。

(子)次,闡義印許。分二:(醜)初,明性本非相;次,明即相見性。

(醜)初,明性本非相。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結經者安佛告須菩提,示下文道理重要。此句即是印許,以下更推廣言之。方才一問一答,只說身相。實則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汝說不可甚是,蓋性本非相也。此妄字是廣義,虛妄猶言虛假,既知是虛假,應迴光返照,不可向外馳求於相,從速歸性。性本真實,豈能以虛假見真實耶。知此則凡夫之病可免,不至墮入輪迴。

(醜)次,明即相見性。

【『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諸相即一切相,即凡所有相。只須徹底明了一切相皆是虛妄,即不逐妄,即知有真。故見諸相非相,則相不能障性,即見如來,何必滅相,即相可以見性也。汝答得見如來,極是。見字亦有功夫,要真能見諸相非相方可。若只是說理,即不能見如來,則字,歷來流通本作即,此依唐人寫經作則,則與即本可通用,但作便字解可通,作就字解則不能通。

凡所有相,既是虛妄,皆不當住。故上說法相,說非法相,即包一切相,佛說不住相,即是令人見如來。若執應化身,即不能見法身。故不住相,即令人見性。又不住相,是不執著。不執著,即不為相所轉,並且相反為我所轉。故只須了知是虛妄,不必斷滅且亦不可斷滅,蓋相本由性現也。佛令人對世間法,不可執著,亦不可厭惡。凡夫執相,是住法相而生煩惱;修行人厭惡世法,又住非法相而生煩惱。須知性本無相無不相,不能斷滅。吾人用功,須先觀照,久久方能照住,最後能照見。依佛說二邊不著去修行,行來行去,至功夫純熟,深之又深,方是般若波羅蜜,方真見諸相非相,即心經所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也。心經之色,即此經之相,受想行識,即喜怒哀樂起心動念,照到皆空,方是諸相非相。皆空即是三空,非小乘之但空。故又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如此說色與空尚是兩橛,故又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此即空有同時,此與凡所有相四句相通。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與空即是色通,一切假名,當體即空也。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與色即是空通,色即空,可見空不在色外,何必滅色明空,故云則見如來。見如來,即見性也。不執著相,即能度一切苦厄。

苦厄無量,舉其大者,凡夫之分段生死,小乘之變易生死是也。凡夫身有長短,命有壽夭,流轉生死,謂之分段生死。小乘證得性無相,既得體,本可現相,彼畏苦,不肯入世度生,心中起微細生滅,佛名為變易生死。若見如來,即能度此等苦厄,度苦厄由於見如來,見如來由照見,故用功最要是作觀。此科經文,若消歸自性,則遇一切相時,第一步功夫,即觀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至於色聲香味觸法,則觀諸相非相。

或以在塵勞不易作觀為疑。請就上海言之。吾人終日所聞者,車聲,人聲,種種喧擾聲,須知此等聲,皆起滅不停;此等熙來攘往之眾生,皆忙於衣食,不由自主。然此實非車聲,人聲,種種喧擾聲,乃無常苦空無我之聲,當體即空。然明明是聲,而如此作觀,則不著有,不著空,乃是般若波羅蜜多之聲。故經文無論何句,皆可作觀,行住坐臥,不離這個,則受用無窮。如此依文字起觀照,先須我去讀經,是經轉我。至於作觀,則是我轉經。經轉我,則以經轉移凡情。我轉經,更為重要功夫。此科經文,是說明上文之所以然,即降伏其心應無所住等之總結。故依此文觀照,與觀照上文無異。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見如來即見性,見性即不住相之所以然。見性見得一分,即初地菩薩,即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見得究竟,即成佛,即上文福德不可思量之所以然。成佛見性法身顯現,偏滿虛空。即上文用虛空作比喻之所以然。須知本經說來說去,皆說無住。前文不住於相,即釋應無所住,因此一開口,先說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即教吾人不住。滅度無量眾生成佛,指示吾人發心之法門。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又將此法掃卻,此即指示吾人不住法相。後說菩薩應無所住,亦教人不住法相。行於布施,教人不住非法相。雖復說但應如所教住,意思仍是教人住於無住。即古德所說但求妄息,莫更覓真。真即真心,又即真如,應者如如平等也,何以如如平等,性體本如此。有此性體,即能現相。故證得者,不可存此真心。若一覓真,即是六七識,即成為妄。古德謂之執異,執異即判真妄為二,不是平等,故說應如我所教住,以降伏妄心。凡夫均是妄心,必妄心分分除,真心方分分現,但求妄息,莫更覓真,即此意也。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一住即妄。故前文開口即言降伏不言住,何以又說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此是說不住之益。倘能見諸相非相,即見得真性。此即上文不說住而說降伏,但應如所教住之總結。於此可知金剛經行文如天馬行空,而說理則細針密縷,處處開,處處結。讀此科文。如奇峰突起,看似與上文不接。實為上文之總結。正如重山疊水,層層包裹。處處有來龍去脈,處處有結穴也。就文字說,一面說,一面掃,正是不住法相,不住非法相,真足當文字般若。讀此經,講此經時,在前文須將後文攝入,在後文應回顧前文。如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即與下文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四句偈相照應。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與下文於法不說斷滅相,亦息息相通。

更明所以一科,有四要義:

(一)上來但以虛空喻福德不可思量,釋明應不住相行施之故。此中更明若不住相,則能見如來性體,此福德之所以如虛空不可思量也。

(二)上來說不住相,防不了者疑為滅相。此中更明是不取著,並非斷滅其相,所謂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此是不住相之所以也。

(三)上來說因行,應不住相,防疑不但一切眾生皆有苦果之四大五蘊身相,即世尊極果亦現丈六八尺三十二身相,云何不住。(古人但舉如來果德之身相言。今謂亦可通於一切眾生,於義較圓。因下文明言凡所有相故。又向後更有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否之問,乃是專指果德故。)今明其皆不可住。約果德說,住則不能見如來。約苦果說,住則不能見本具之如來藏矣。此是但應如所教住,亦即應不住相之所以也。

(四)小乘性相不融,既以音聲色相為佛,其自修又取墮著無為。今明供佛須不著色相而見如來,自修亦不應空,但不著相,則色即是空,相即是性,性相圓融,無礙自在。此正世尊說般若法,令得回小向大之所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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