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十善業道經注
周叔迦
將釋此經,略開四門:一教興所由,二藏乘所攝,三傳譯因緣,四隨文解釋。
初教興所由者,一關閉諸惡趣門故,二開示人天善道故,三為顯三乘菩提之正因故,四為善法之自性故。
二藏乘所攝者,《十善業道經》者,出《海龍王經·十德六度品》,諸家目錄皆收於大乘律部,是故此經三藏之中毗尼藏攝,二乘之中菩薩乘攝。若約教相,方等熟酥之味也。
三轉譯因緣者。
唐于闐國三藏沙門實父難陀譯
唐者,李唐。于闐者,今新疆和闐縣,梵雲矍薩旦那國,昔阿育王子被抉目已,遷流比間,始建國邑,流行大乘,廣如《西域記》卷十二所說。沙門者出家之都稱,此雲勤息,精通經律論,故號三藏沙門。實叉難陀,此雲學喜,唐武后遣使往于闐求《華嚴經》並譯人,以證聖元年迎師至京,至聖歷二年譯出《大華嚴經》八十卷。功畢,自久視元年至長安四年,復譯出大乘《人楞伽經》等一十九部。以母老表請歸省,再上方許,敕使送還。和帝時再往徵召,以景龍二年至都,上親至開遠門外迎之,敕置大薦福寺。未遑翻譯,遇疾以景雲元年十月十二日寂,年五十九。茶毘盡,其舌不滅,敕送其餘骸及靈舌至於闐起塔供養。後人於茶昆處建七重塔,號華嚴三藏塔雲。
四解釋經文,大判為三:一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序分之中有六成就。為證信故,初信成就。
如是
六成就者,佛臨涅槃時,阿難受阿(少+兔)羅馱教,問佛:一切經首當置何言?佛言:當置「如是我聞佛在某方聚林」等六事。如《大述經》等說。後阿難結集,還依佛教故。如名不異,是言無非,阿難所傳與佛所說一種不異名如,文中之理允當無非稱是。又如是者信順之辭,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為令眾生起信樂心,隨順修學,故言如是。
△二聞成就。
我聞,
阿難對眾述佛遺旨,親承不謬,離增減失,故云我聞。
△三時成就。
一時
法王啟運嘉會之時,聖不虛說,言必會機,令人開悟。故云
一時。
△四主成就。
佛
佛者大師之稱,梵語佛陀,此雲覺者,自覺覺他,覺行圓滿,
故總稱佛。
△五處成就。
在娑竭羅龍宮,
娑竭羅龍王為八大龍王之一,此雲海龍王,住須彌山北大海中,宮廣八萬由旬,七寶所成,牆壁七重,欄楣羅網嚴飾其上,金壁銀門,門高二千四百里,廣二千二百里,彩畫殊好,有五百鬼神守護,廣如《樓炭經》卷三中說。
△六眾成就。
與八千大比丘眾、三萬二千菩薩摩訶薩俱。
比丘者,《智度論》卷三云:比丘名乞士,清淨活命故名為乞士。複次比名破,丘名煩惱。能破煩惱,故名比丘。複次,受戒時自言:我是某甲比丘盡形壽持戒,故名比丘。複次比名怖,丘名能怖,能怖魔王及魔人民,當出家、剃頭、著染衣、受戒時魔怖。何以故怖?魔言是人必得人涅槃。菩薩者,具雲菩提薩埵,《維摩經肇注》云: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有大心人佛道,名菩提薩埵。
△二、正宗分有二:初,明義趣;二,明正行。國中又二:初明因果,二明性空。國中又二,初明法。
爾時世尊告龍王言:一切眾生心想異故造業亦異,由是故有諸趣輪轉。
心想者,惑道也,謂無明、貪、嗔、痴等煩惱是也。業即業道,依於煩惱發善惡所作也。諸趣輪轉者苦道,以善惡諸業為因所獲生死苦果也。《金光明經玄義》云:「道名能通。」此三更互相通,從煩惱通業,從業通苦,從苦復通煩惱,故名三道。諸趣者,《俱舍論》卷三云:趣謂所往。《大乘義章》卷八云:「因能向果,果為因趣,故名為趣。」即地獄、餓鬼、畜生、人、天、阿修羅也。輪轉者,旋轉三界六道生死,無脫出期,與輪之轉無窮已也。
△二舉證。
龍王,汝見此會及大海中形色種類各別不同,如是一切,靡不由心造善、不善身業、語業、意業所致。
形色種類各別不同者,苦道;心者,煩惱道:善不善身業語業意業者,業道也。
△二明性。
而心無色不可見取,但是虛妄諸法集起,畢竟無主無我我所,雖各隨業所現不同,而實於中無有作者。故一切法皆不思議,自心如幻。
無色者,無質礙故。不可見者,不可示現故。不可取者,不可執著故。集者集聚,起者生起,是心但由眾緣和合而生,故云集起。主者謂體是常一,而有主宰事物之用,即是我義,無主故無我。我所者,我所有法,無我故亦無我所。作者謂有我能用手足等作眾事者,無我所亦無作者也。幻者謂世有幻術,依草木等幻作人畜,宛似往來動作之相,須臾術滅,還成草木,以不實事惑人眼目,故曰幻也。心亦如是,無其實體,但彼因緣變現諸法也。《維摩經》云:諸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大乘起信論》云:雖觀一切法皆無自性,本來寂滅,而亦即見因緣和合善惡業報,不失不壞。
△二,明正行,有二:一總明善業致福,二別明十善功德。國中又三,一標。
智者知己應修善業,以是所生蘊、處、界等皆悉端正,見者無厭。
蘊者五蘊,謂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蘊者積聚之義。五蘊和合,假名為人。處者十二處,謂內六處眼、耳、鼻、舌、身、意,外六處色、聲、香、味、觸、法。處者心、心所生長門義,六根六境為生心、心所用之處故,即開彼色蘊為五根、五境及法處之一分,合彼受等四蘊為意處、法處也。界者十八界,謂六根界眼、耳、鼻、舌、身、意,六塵界色、聲、香、味、觸、法,六識界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即於十二處中開彼意處、法處為八界:意界、法界、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也。
△二證,有四,初以佛德為證。龍王,汝觀佛身從百千億福德所生,諸相莊嚴,光明顯曜,蔽諸大眾,設無量億自在梵天悉不復現,其有瞻仰如來身者,豈不目眩?
一切善法總名福德。自在梵天者,即魔醯首羅天,居色界頂,為三千大幹世界主。如來者,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名如來。如來圓滿無量善行,故相好光明亦無有邊,超過一切世間也。
△二以菩薩為證。
汝又觀此諸大菩薩,妙色嚴淨,一切皆由修習無量福德而生。
更無等比,更無過上,故稱曰妙。莊嚴清淨,故曰嚴淨。菩薩位居學地,故云修習無量福德也。
△三以八部為證。
又諸天龍八部眾等大威勢者,亦因善業福德所生。
八部眾者:一天;二龍;三藥叉,此雲勇健,鬼道所攝;四乾闥婆,此雲香陰,嗅香而長養故,為天帝釋樂神;五阿修羅,此雲非天,果報類天而非天故;六迦樓羅,此雲金翅鳥;七緊那羅,此雲非人,為天帝釋歌神;八摩喉羅伽,此雲蟒神。
△四以眾生為證。
今大海中所有眾生形色粗鄙,或大或小,皆由自心種種想念,作身、語、意諸不善業,是故隨業各自受報。
《大集經》云:或有諸龍所受樂報,猶如諸天,或有受樂如人,或如餓鬼,或如畜生,或如地獄,受大辛苦。又《長阿含經》云:龍有三患,一者諸龍皆被熱風熱沙著身,燒其皮肉,並及骨髓,受大苦惱;二者惡風暴起,龍宮之內,寶飾衣服均被吹失,龍身自現,受大苦惱;三者龍王在宮娛樂,金翅大鳥轍人宮中搏而食之,諸龍恐怖,受大苦惱。
△三勸。
汝今常應如是修學,亦令眾生了達因果,修習善業。汝當於此正見不動,勿復墮在斷常見中,於諸福田歡喜敬養,是故汝等亦得人天尊敬供養。
非顛倒見,名為正見,即是通達性空,深信因果也。斷見者,謂執身心一期,斷絕不續。常見者,謂執身心三世,常住不滅,此『二總名邊見,皆是撥無因果,既是邪見。既於正見堅固不動,則應於諸福田廣修善業。田以生長為義,能生福善,如田生物,故名福田。福田有三:一者敬田,即恭敬三寶也;二者悲田,即布施貧窮也;三者恩田,即孝養成父母師長也。或雲八福田:一佛、二法、三僧、四父母、五師長、六貧人、七病人、八畜生。
△二別明十善功德有三:初總明善法,二廣明業道,三結示宗要。國中有五;一標宗、二征釋、三明益、四定義、五列名。今初。
龍王當知,菩薩有一法能斷一切諸惡道苦。
諸惡道者:謂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也。
△二征釋。
何等為一?謂於晝夜常念思惟觀察善法,令諸善法念念增長,不容毫分不善間雜。
思惟者,心緣於境,思量分別也。觀察者,心緣其事,徹照分別也。《梵網經》云:諸佛子當行、住、坐、臥日夜六時,常生大乘善信,發菩提心,念念不去心。《遺教經》云:「汝等晝則勤心修習善法,無令失時,初夜、晝夜亦無有廢。」常當攝念在心,若失念者,則失諸功德。常自省察,不令有失,是則於我法中能得解脫。
△三明益。
是即能令諸惡永斷,善法圓滿,常得親近諸佛菩薩及余聖眾。
以恆念善法無有間雜故,所得三種勝利:一者斷一切惡,二者成一切善,三者得親近一切善知識。
△四定義。
言善法者,謂人天身,聲聞、獨、覺、菩提、無上菩提皆依此法以為根本而得成就。
人界之生名為人身,天界之生名為天身。聲聞者,生於佛世,間佛聲教,悟四諦法,斷見思惑而人涅槃,故名聲聞。獨覺者,出無佛世,常樂寂靜,獨自修行,觀十二因緣,覺悟無常,斷惑證真,故名獨覺。菩提此雲覺悟,《大智度論》卷五十三云:「無學智慧,清淨無垢,名為菩提。」《顯揚聖教論》卷七云:「菩提五種分別者:一種性、二方便、三時、四證覺、五解脫。種性者,聲聞菩提依鈍根種性,獨覺菩提依中根種性,無上正等菩提依利根種性。方便者,聲聞菩提由行六處善巧方便,獨覺菩提由多分行甚深緣起善巧方便,無上正等菩提由五明處善巧方便。時者,聲聞菩提極少三生修行而得,獨覺菩提由百大劫修得,無上正等菩提由三大劫阿僧企耶修行而得。證覺者,聲聞菩提由師證覺,獨覺菩提唯誓自利,無師證覺,無上正等菩提自利利他,無師證覺。解脫者,聲聞菩提、獨覺菩提所證轉依,解脫煩惱障、解脫身攝,無上正等菩提所證轉依,解脫一切煩惱障及所知障、解脫身攝及法身攝。」若法能成就此五者,是為善法也。
△五列名。
此法即是十善業道,何等為十?謂能永離殺生、偷盜、邪行、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慾、嗔恚、邪見。
言業道者。《大乘義章》卷七云:「起作名業,能通名道。」總相如是,於中別論,釋有三義:一對思以辨,不善業思能起殺等,故名為業。殺等十種通暢前思,名為業道。二對果以辨,殺等十種能起來報,故名為業。通人至果,稱曰業道。三當相辨釋,殺等十種緣中集起,故名為業。若望業思,通思名道。若望後報,通人至果,故名為道。斷眾生命,隔絕相續,名曰殺生。於他資財,非理侵奪,名曰偷盜。非己妻妾,奸行違禮,名曰邪行。言不當實,妄有所談,名曰妄語。間離彼此,名曰兩舌。言辭粗鄙,名曰惡口。邪言不正,名曰綺語。順境樂受,名曰貪慾。違境忿嫉,名曰嗔恚。迷正道理,邪心推求,名曰邪見。永離此十,即是十善業道也。
△二廣明業道有三:初明人天十善業道,二明菩薩十善業道,三明如來十善業道。國中有十,一離殺生報。
龍王,若離殺生,即得成就十離惱法。何等為十?一於諸眾生普施無畏,二常於眾生起大慈心,三永斷一切嗔恚習氣,四身常無病,五壽命長遠,六恆為非人之所守護,七常無惡夢,寢覺快樂,八滅除怨結、眾怨自解,九無惡道怖,十命終生天,是為十。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佛隨心自在壽命。
殺生之法,惱害眾生。不殺生故,報得離惱也。施無畏者,無殺害心,故使眾生無所畏也。大慈心者,與樂之心也。習氣者,現行氣分薰習所成,故名習氣。非人者,天龍八部等之總稱。此十為人天福報。言回向者,迴轉所修善法,趣向所期,名為回向。佛所得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阿之言無,耨多羅言上,三藐言正等,三菩提言正覺,即無上正等正覺。若以不殺善業回向佛道,則後必乘願而得壽命自在者,如來十自在之一,為度眾生,方便隨機示現長短壽命,心無墨礙也。不殺行相者,《華嚴經》卷三十五云:「性自遠離一切殺生,不蓄刀杖,不懷怨恨,有慚有愧,仁恕具足,於一切眾生,有命之者,常生利益慈念之心,是菩薩,尚不噁心惱諸眾生,何況於他?起眾生想,故以重意而行殺害。」
△二離偷盜報。
複次龍王,若離偷盜,即得十種可保信法。何等為十?一資財盈積,王賊水火及非愛子不能散滅;二多人愛念;三人不欺負;四十方讚美;五不憂損害;六美名流布;七處眾無畏;八財命色力安樂辯才具足無缺;九常懷施意;十命終生天,是為十。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證清淨大菩提智。
偷盜之法,虧損他財。不偷盜故,報得可保信法。保信者,謂堅固可恃也。財者資財,命者壽命,色者色相,力者氣力,安樂者身心安樂,辯才者言辭善巧也,此十為人天福報。若以不盜善業回向佛道,則後必果願得清淨智也。不盜行相者,《華嚴經》卷三十五云:「菩薩於自資財,常知止足,於他慈恕,不欲侵損。若物屬他,起他物想,終不於此,而生盜心。乃至草葉、不與不取,何況其餘資生之具?」
△三離邪行報。
複次龍王,若離邪行,即得四種智人所贊法。何等為四?一諸根調順,二永離喧掉,三世所稱歡,四妻莫能侵。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佛丈夫隱密藏相。
邪欲之行,智人所呵。不邪行故,報得智人所贊。諸根者,眼、耳、鼻、舌、身五根也。調順者,調伏善順也。丈夫隱密藏相者,亦名馬陰藏相,為如來三十二相之一,謂男根隱藏腹中,不現於外也。不邪淫行相者,《華嚴經》卷三十五云:菩薩於自妻知足,不求他妻。於他妻妄、他所護女、親族媒定,及為法所護,尚不生於貪染之心,何況從事道及非道?
△四離妄語報。
複次龍王,若離妄語,即得八種人天所贊法。何等為八?一口常清淨優缽羅香,二為諸世間之所信服,三發言成證人天愛敬,四常以愛語安慰眾生,五得勝意樂三業清淨,六言無誤失心常歡喜,七發言尊重人天奉行,八智慧殊勝、無能制伏,是為八。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即得如來真實語。
妄語之法,世人所譏。不妄語故,報得人天所贊。優缽羅者,此雲青蓮華。愛語者,善言慰喻,使聞者愛敬也。意樂者,性慾也。不妄語行相者,《華嚴經》卷三十五云:菩薩常作實語真語時語,乃至夢中亦不忍作覆藏之語,無心欲作,何況故犯?
△五離兩舌報。
複次龍王,若離兩舌,即得五種不可壞法。何等為五?一得不壞身,無能害故;二得不壞眷屬,無能破故;三得不壞信,順本業故;四得不壞法行,所修堅固故;五得不壞善知識,不誑惑故,是為五。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正眷屬,諸魔外道不能沮壞。
兩舌之法,離間彼此。不兩舌故,報得不可壞法。不壞法者,謂崇信三寶及戒也。法行者,如法之行也。善知識者,良師益友,化導於善者也。不兩舌行相者,《華嚴經》卷三十五云:「菩薩於諸眾生無離間心,無惱害心,不將此語,為破彼故而向彼說。不將彼語,為破此故而向此說。未破者不令破,已破者不令增長。不喜離間,不樂離間,不作離間語,不說離間語,若實若不實。」
△六離惡口報。
複次龍王,若離惡口,即得成就八種淨業。何等為八:一言不乖度,二言皆利益,三言必契理,四言詞美妙,五言可承領,六言則信用,七言無可譏,八言盡愛樂,是為八。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具足如來梵音聲相。
惡口之法,粗惡鄙陋。不惡口故,報得清淨言辭。梵音聲相者,如來三十二相之一,《長阿含經》卷五云:「其有音聲五種清淨,乃名梵音,一者其音正直,二者其音和雅,三者其音清徹,四者其音深遠,五者其音遍周普聞。具此五者,乃名梵音。」其行相者,《華嚴經》卷三十五云:「性不惡口,所謂毒害語、粗獷語、苦他語、令他嗔恨語、現前語、不現前語、鄙惡語、庸賤語、不可樂聞語、聞者不悅語、嗔忿語、如火燒火語、怨結語、熱惱語、不可愛語、不可樂語、能壞自身他身語,如是等語皆悉舍離,常作潤澤語、柔軟語、悅意語、可樂聞語、聞者喜悅語、善人人心語、風雅典則語、多人愛樂語、多人悅樂語、身心踴悅語。」
△七離綺語報。
複次龍王,若離綺語,即得三種決定行。何等為三?一定為智人所愛,二定能以智如實學問,三定於人天威德最勝、無有虛妄,是為三。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如來諸所授記,皆不唐捐。
綺語之法,無有義利。不綺語故,報得決定正行。授記者,佛為發心眾生,授與當來成佛之記別也。其行相者,《華嚴經》卷三十五云:菩薩常作思審語、時語、實語、義語、法語、順道理語、巧調伏語、隨時籌量決定之語,是菩薩乃至喜笑,當恆思審,何況故出散亂之語。
△八離貪慾報。
複次龍王,若離貪慾,即得成就五種自在行。何等為五?一三業自在,諸根具足故;二財物自在,一切怨賊不能奪故;三福德自在,隨心所欲物皆備故;四王位自在,珍奇妙物皆奉獻故;五所獲之物過本所求,百倍殊勝,由於昔時不慳嫉故,是為五。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三界特尊,皆共敬養。
貪慾之法,無有厭足。不貪慾故,報得威神自在。三界特尊者,於欲界、色界、無色界而為尊故。不貪行相者,《華嚴經》卷三十五云:「菩薩於他財物,他所資用,不生貪心,無所願求。」
△九離嗔恚報。
複次龍王,若離嗔恚,即得八種喜悅。何等為八?一無損惱心,二無嗔恚心,三無諍訟心,四柔和賢直心,五得聖者慈心,六常作利益安眾生心,七身相端嚴、眾共尊敬,八以和忍故、速生梵世,是為八。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佛無礙心,觀者無厭。
嗔恚之法,心常恨怒。不嗔恚故,報得喜悅。聖者,謂三乘見道以上,發無漏智,證正理故。得聖者慈心,謂常懷慈心,等於賢聖也。和忍者,柔和安忍也。梵世者,色界諸天之總稱,離欲清淨故。無礙心者,一切智自在通達也。不嗔行相者,《華嚴經》卷三十五云:「菩薩於一切眾生,恆起慈心、利益心、哀愍心、觀喜心、和潤心、攝受心,永舍嗔恨,怨害熱惱,常思順行,仁慈佑益。」
△十離邪見報。
複次龍王,若離邪見,即得成就十功德法。何等為十?一得真善意樂真善等侶;二深信因果,寧殞身命,終不作惡;三惟皈依佛,非余天等;四直心正見,永離一切吉兇疑網;五常生人天,不更惡道;六無量福慧,轉轉增勝;七永離邪道,行於聖道;八不起身見,舍諸惡業;九住無礙見;十不墮諸難,是為十。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從成佛時,速證一切佛法成就自在神通。
邪見之法,顛倒虛偽。不邪見故,報得功德。等侶者,同類伴侶也。皈依者,歸投依憑,如子歸父,如民依王也。事正師而舍邪師故,唯歸依佛,不事余天也。直心者,質直無諂也。正見者,離諸邪倒也。非理之行,名無為邪道;三乘之行,名為聖道。身見者,即是我我所見,固執實有我身,實是我所有物故。諸難者,謂八難障,於見佛聞法,難於修行故。不邪見行相者,《華嚴經》卷三十五云:「菩薩住於正道,不行占卜,無惡戒取,心見正直,無誑無諂,於佛、法、僧起決定信。」
△二明菩薩十善業道有二:一廣明施嚴,二略顯眾嚴。今初。
爾時世尊復告龍王言:若有菩薩依此善業,於修道時,能離殺害而行施故,常當財寶,無能侵奪,長壽無天,不為一切怨賊損害。離不與取而行施故,常當財寶,無能侵奪,最勝無比,悉能備集諸佛法藏。離非梵行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其家貞順,母及妻子,無有能以欲心視者。離虛誑語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離眾誹謗,攝持正法,如其誓願,所作必果。離離間語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眷屬和睦,同一志樂,恆無乖諍。離粗惡語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一切眾會,歡喜歸依,言皆信受,無違拒者。離無義語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言不虛設,人皆敬信,能善方便,斷諸疑惑。離貪心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速自成就無礙心智,諸根嚴好,見皆敬愛。離邪倒心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恒生正見敬信之家,見佛聞法,供養眾僧,常不忘失大菩提心。是為大士修菩薩道時行十善業,以施莊嚴,所獲大利。
於中「常富財寶無能侵奪」者,行施之報,以十善業莊嚴施故,別得十種勝利。若不具足斯十勝利,則於施度不能圓滿也。
△二略明眾嚴有六,一明六度莊嚴。
如是龍王,舉要言之,行十善道,以戒莊嚴故,能生一切佛法義利,滿足大願;忍辱莊嚴故,得佛圓音,集眾相好;精進莊嚴故,能破魔怨,人佛法藏;定莊嚴故,能生念慧,慚愧輕安;慧莊嚴故,能斷一切分別妄見。
以六度莊嚴十善也,施度已如前說。戒者,受持戒行,防護身口及意諸惡,由此報得能生法益,度諸眾生。義利者現益名義,當益名利。言大願者,深眾生願也。忍者,忍耐怨害及諸苦楚,心不動搖。言圓音者,謂如來能以一音演說一切差別之法,能同一切差別言音使諸眾生隨類等解也。言相好者,色相莊嚴,相大嚴身,好小嚴身也。精進者,策動身心,勇猛修行,斷惡遷善也。言魔怨者,魔為佛怨,故云魔怨。佛法藏者,真如理體,如來藏也。如來藏中,恆沙佛法,名佛法藏。定者,止心一處,拂去妄念,思惟真理也。念慧者,內心存意,守境為念,於法簡擇,觀達為慧。慚愧者,依自尊重,崇尚賢善,羞恥過罪,止息惡行為慚,畏世訶厭,輕拒暴惡,羞恥過罪,止息無行為愧。輕安者,身心輕樂安穩也。慧者,分別真理,通達諸法,斷惑證真也。分別妄見者,思量推度名為件分別,身見邊見等名為妄見也。
△二明四無量莊嚴。
慈莊嚴故,於諸眾生不起惱害,悲莊嚴故,愍諸眾常不厭舍;喜莊嚴故,見修善者心無嫌嫉;舍莊嚴故,於違順境無愛恚心。
此以四無量心莊嚴十善也。慈者,與樂之心,悲者,拔苦之心。喜者,見人修習善行離苦得樂,生慶悅心。舍者,怨親平等,於順無愛,於違無恚也。
△三明四攝莊嚴。
四攝莊嚴故,常勤攝化一切眾生。
四攝者,一布施,謂財施、法施、無畏施;二愛語,謂善言慰喻;三利行,謂起身口意善行利益眾生;四同事,謂同其所作使沾利益。言攝者,謂以此四使生親愛之心,依附受化也。
△四明道品莊嚴。
念處莊嚴故,善能修習四念處觀;正勤莊嚴故,悉能除一切不善法,成一切善法;神足莊嚴故,恆令身心輕安快樂;五根莊嚴故,常信堅固,精勤匪懈,常無迷忘,寂然調順,斷諸煩惱;力莊嚴故,眾惑盡惑盡滅,無能壞故;覺支莊嚴故,常善覺悟一切諸法;正道莊嚴故,得正智慧常現在前。
此以三十七道品莊嚴十善也。一四念處者,謂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念為觀智,處為觀境,以知察境,名為念處。二四正勤者,未生惡法令不生、已生惡法令滅、已生善法令增長、未生善法令生也。四神足者,欲神足,依欲樂力而引發定故;勤神足,勤修習力而引發定故;心神足,一心專注,依心之力而引發定故;觀神足,觀察真理,依觀之力而引發定故。言神足者,《俱舍論》卷二十五雲諸靈妙德所依止故。又云:「定果名神,欲等所生等持名足。」四五根者,信、精進、念、定、慧也。深信堅固是信根報,精進匪懈是進根報,常無迷忘是念根報,寂然調順是定根報,斷諸煩惱是慧根報。根者,能生善法之義。五五力者,信力、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五根增長,不為煩惱所壞,能斷五障,故名為力。六七覺支者,擇法覺支,以智簡擇法之真偽;精進覺支,以勇猛心離於邪行,修行真法;喜覺支,於諸善法心生喜悅;念覺支,定慧均等,明記不忘;輕安覺支,能除身心粗重,而得輕利安適;舍覺支,舍諸妄謬,心行平等;定覺支,心住一境,而不散亂。前三覺支以治昏沉,後三覺支以治掉舉,念覺支為定體覺之分,故名覺支。七八正道者,正見,明見四諦之理,心為體;正語,離於邪語,清淨口業;正業,離邪身業,住於清淨身業;正命,清淨三業,隨順正法以自活命。此三以無漏戒為體。正精進,用於真智,強修涅槃,以無漏精進為體;正念,以真智憶念正道,以無漏定為體;正定,以真智人於無漏清淨禪定,以無漏定為體。此三十七法品類差別,共通涅槃,故名道品。念處如種子,正勤如栽植,神足如抽芽,五根如生根,五力如長莖,覺支如開華,正道如結果也。
△五明止觀莊嚴。
止莊嚴故,悉能滌除一切結使;觀莊嚴故,能如實知諸法自,陸。
止者,梵雲奢摩他,止息妄念諸境界相,止心一處也。觀者,梵雲昆缽舍那,推求簡擇觀達真理,破滅煩惱、契會真如也。結使者,煩惱之異名,系縛身心、結成苦果名結,驅使眾生、隨順生死名使。性者不變為義,諸法白性,即是真如也。
△六明方便莊嚴。
方便莊嚴故,速得成滿為無為法。
方便者,梵雲漚和,方者方法,便者便利,應物施則,權巧逗機。名為方便。為者造作之義。有為即是因緣生滅而有所作也。無為者,離於因緣,無有生滅,虛寂常住,名無為,即是涅槃也。
△三明如來十善業道。
龍王當知,此十善業,乃至能令十力無畏、十八不共,一切佛法,皆得圓滿,是故汝等應勤修學。
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等,皆如來所證之法。十力者,一知覺處非處智力,如一切是理非理故;二知三世業報智力,知一切眾生三世因果業報故;三知諸禪解脫三昧智力,知一切禪定;八解脫,三三昧等故;四知根勝劣智力,知一切眾生諸根利鈍故;五知種種解智力,知一切眾生種種知解故;六知種種界智力,知世間眾生種種境界故;七知一切所至道智力,知一切善行正道無漏法等行因所至故;八天眼無礙智力,見一切眾生死此生彼,善惡因緣故;九知宿命智力,知種種宿命共相因緣故;十知漏盡智力,知諸惑永斷余習不生,無漏涅槃故。四無所畏者,一切智無畏,佛於大眾中作師子吼,我是一切智人,無所畏故;漏盡無畏,佛於大眾中,作師子吼,我已斷盡一切煩惱,無所畏故;說障道無畏,佛在大眾中作師子吼,是法障道,無所畏故;說盡苦道無畏,佛在大眾中作師子吼,是法能盡諸苦,無所畏故。十八不共法者,一身無失,二口無失,佛無量阿僧只劫已來持戒清淨,故身口無失;三念無失,善修四念處,甚深禪定,心不散亂,故於念無失;四無異想,佛於一切眾生分別,觀一切眾生如己身,觀一切眾生及諸法不生不滅,常清淨如涅槃,常行不二人法門,故無異想;五無不定心,佛常攝心善法中住,於諸法實相中不退失故;六無不知已舍,佛於念念中覺知苦樂等受生住滅相,寂靜平等住故;七欲無滅,佛知善法恩故,常欲集諸善法,故欲無減;八精進無減,佛身、心二種精進滿足,常度一切,未曾休息,故精進無減;九念無減,佛於三世諸佛法,一切智慧相應滿足,故念無減;十慧無減,佛得一切智慧,三世無礙,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悉成就,故慧無減;十一解脫無減,佛具有為無為二種解脫,無師智相應,一切煩惱盡,故解脫無減;十二解脫知見無減,佛於一切解脫中知見了了分明,故解脫知見無減;十三一切身業隨智慧行,十四一切口業隨智慧行,十五一切意業隨智慧行,佛先知,然後隨知起於三業,無非佛事,利益一切故,三業隨智慧行;十六智慧知過去世無礙,十七智慧知未來世無礙,十八智慧知現在世無礙,佛智慧照於三世,盡於三際,所有一切眾生非眾生法,遍知無礙故。
△三結示宗要。
龍王當知,譬如一切城邑聚落,皆依大地而得安住;一切藥草卉木叢林,皆依大地而得生長。此十善道亦復如是。一切天人依之而立,一切聲聞獨覺諸菩薩行,一切佛法,鹹共依此十善大地而得成就。
此中有喻有合,一切天人依於十善而立,喻如城邑聚落依地而住,聲聞如藥草,獨覺如卉木,菩薩諸佛如叢林。此三皆依十善而得成就,喻彼草林叢林地生長也。
△大文第三流通分。
佛說此經已,娑竭羅龍王及諸大眾,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等,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皆大歡喜,佛是一切智人,說者清淨;所說經教如理相應,所說清淨;聽者一心正信受行,受者清淨,具三清淨,所以歡喜。信受奉行者,淨信受持,奉承修行,以明服膺拳拳無失也。
佛說十善業道經注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