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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門「開堂」及其儀式程式


時間:2018/9/11 作者:清風扶露

勘對古代文獻的上下文,可以看出「開堂」一詞是個多義詞。一指設靈堂,如《魏書》卷四十二載寇祖訓、寇祖禮兄弟「父亡雖久,而猶於平生所處堂宇,備設幃帳几杖,以時節開堂列拜,垂淚陳薦,若宗廟然」,即其例。二指坐堂升座,如後晉劉晌等《舊唐書》卷一百九十一載「神秀,禪門之傑,雖有禪行,得帝王重之,而未嘗聚徒開堂傳法」,為其例。三指建教堂,如《清史稿》卷一百五十五載道光二十五年,「總督耆英據以入告,許之開堂傳教,仍限于海口,禁人內地」,卷四百七十六陳汝鹹傳載「西洋天主教要大吏將於漳浦開堂,卻止之」,皆其例。

但是,「開堂」的上述含義在古代文獻中的例子都比較少。古代文獻尤其是佛教典籍中,出現次數最多的,是此前較少受到特別關注的禪門的開堂。因為檢索2010年版電子佛典集成,「開堂」一詞出現了2600餘條,而且絕大部分都是出現在宋代以降的禪宗文獻中,意思均非上面所提數種,表明該詞與宋代以後禪門關係密切。換句話說,「開堂」雖然是多義詞,但主要出現在宋代以降的佛教文獻中,作為禪門用語,它的意思與上面提到的幾個意思並不相同。

需要指出的是,據筆者所知,目前習見佛教工具書對「開堂」一詞的認識不能說已經很清楚。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說存在錯誤。對禪門的開堂作專門討論的研究著述,則尚未看到。

本文綜理所見禪宗文獻資料,在對開堂儀式程式進行梳理的基礎上,結合史傳對禪門的開堂略加辨析,盼有裨於對禪宗文獻的閱讀和理解。

一、清規中開堂的程式

元代先後成書的弌鹹編《禪林備用清規》、省悟編《律苑事規》、德輝編《敕修百丈清規》和自慶編《增修教苑清規》等清規類文獻,均對開堂有記載,稱為「開堂祝聖」或「開堂祝壽」。其程式大同小異,茲按其成書時間先後列表比較於下:

二、語錄中開堂的程式

禪師語錄中,對於開堂也多有記載。從宋代至清代,可指陳者比比皆是。為避文煩,茲僅選擇《慈覺禪師語錄》中的三條記載,結合上表中清規的程式記載,列表比較於下:

三、開堂的主要儀式程式

比較上文二表中清規和語錄所記開堂程式,可以有以下幾點認識:

(一)清規和語錄對開堂程式的記載,個別內容完全相同。如維那師擊椎所說的「法筵龍象眾,當觀第一義」,是二者共有的。下座前,維那師白槌說的「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也是二者共有的。

(二)清規和語錄對開堂程式的記載是互補的。如清規中的「拈香祝壽」、「垂語」、「問答」、「提綱」等文字,在語錄中都有相當長的文字和豐富的內容。如果沒有語錄中的文字,確實不易理解。而清規對開堂程式的全面記載,則又有不少未見於以記載言辭為主的語錄中。不論缺少哪一方面的記載,對開堂程式的了解都是不完整的。

(三)要對清規程式有全面的理解,必須綜合清規和語錄的記載。並見於清規和語錄中開堂的程式和內容,可以肯定是開堂的儀式程式和內容。一些只見於清規的開堂儀式程式,雖然文字簡略,在語錄中未見蹤跡,但從佛教儀式的展演來說,它們肯定是開堂的儀式程式,故必須納入了解開堂程式的視野中。而語錄中記錄的開堂儀式的豐富的內容,為理解清規中某些代表儀式程式的字詞提供了具體的案例,同樣有助於對開堂儀式程式的立體了解。

那麼,開堂有哪些主要儀式程式呢?

從理解禪宗文獻的角度出發,可以認為開堂的主要參加者是住持、維那和向僧人提問者,開堂主要包括與此三者直接有關的以下儀式程式:

1.住持接疏、拈疏。

2.維那宣疏(有時還拈法衣,說法語)。

3.住持指法座,說法語。

4.住持登(升)座。

5.住持三拈香。一為祝國、祝延聖壽。二為祝官員祿壽(侍者為諸人傳香)。三為宣明所嗣祖師(香自住持懷中拈出)。

6.住持斂衣就座。

7.維那白椎云:「法筵龍象眾,當觀第一義。」

8.住持垂語,邀約僧人提問。

9.住持與僧人或參與開堂的俗人問答。往往一問一答,舉揚禪機。有時也會無人提問,僅住持一人演法。

10.住持說提綱。所說往往以「師乃雲」、「乃雲」開頭的文字為標誌。

11.住持說開堂功德回向。

12.結座,維那白槌云:「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

13.下座,送官員等。

當然,在禪宗文獻中,並不都對上述開堂的儀式程式一一記載,而往往是有所偏重,省略其中部分內容,或者僅記述其中的部分儀式程式,或者簡單提及某些儀式程式,但對僧人與住持的問答有較為具體的記載,從而有不同的表現形式。茲略舉數例(因為這些詞多次出現,不能注列其具體出處。有興趣者,可以在電子佛典集成中逐一查比):

如偏於強調開堂祝壽、祝聖、祝國功能的,會稱開堂為「開堂祝壽」、「開堂祝聖」、「為國開堂」。

重視開堂講經說法的,會使用「開堂說法」、「開堂演法」、「開堂傳法」、「開堂示眾」等詞來展開記述。

強調拈香的,會以「開堂拈香」為引述。

偏於法嗣傳承的,則稱其為「開堂嗣法」、「開堂續燈」、「開堂嗣之」。

認為住持垂語重要的,則稱:「開堂日,上首白椎罷,師曰……」

強調僧人與住持問答的,則頻繁出現「開堂,僧問……」

重視提綱內容的,則作:「開堂日,問答已,乃曰……」、「開堂日,拈香祝聖、問答罷,乃曰……」

如此等等。

由於上面我們已經知道了開堂的具體程式,所以很容易就知道這些記載,強調的是開堂的哪一部分內容,從而可以將其放在開堂儀式完整的背景下去理解,而不會盲然不知所云。

四、開堂辨析

習見佛教工具書如《佛光大辭典》《中國佛教百科全書》等對開堂有專門的解釋。由於所據主要是《祖庭事苑》《敕修百丈清規》《禪林象器箋》一類佛教工具書和清規類資料,故存在疏漏甚至錯誤之處。茲參證相關資料略作辨析。

(一)開堂與譯經院儀式的關係

睦庵編《祖庭事苑》第8卷「開堂」條說:

「開堂乃譯經院之儀式。每歲誕節,必譯新經上進,祝一人之壽。前兩月,二府皆集,以觀翻譯,謂之開堂。前一月,譯經使、潤文官又集,以進新經,謂之開堂。今宗門命長老住持演法之初,亦以謂之開堂者,謂演佛祖正法眼藏,上祝天箅。又以為四海生靈之福,是亦謂之開堂也。」

《佛學大辭典》《佛光大辭典》《中國佛教百科全書》等工具書認同了這一說法。如丁福保《佛學大辭典》說:

「開堂(儀式)本為譯經院之儀式,每歲聖誕節,必譯新經上進,以祝聖壽。前兩月諸官集觀翻譯謂之開堂。今世宗門長老新住持,初演法,謂之開堂者基於此。見《祖庭事苑》八。」

《佛光大辭典》也解釋說:

「開堂禪林用語。原為古代譯經院之儀式,每年聖誕(皇帝生日)日,必譯新經上進,以祝聖壽。前兩月時,諸官皆會集以觀翻譯;又於前一月,譯經使、潤文官再度會集,以新經上進,均稱開堂。其後,轉指新任命之住持,於人院之時,開法堂宣說大法,此為禪剎之重要行事。其時,亦祈禱國泰民安、聖壽無疆,故亦稱開堂祝壽、開堂祝聖、祝國開堂。」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的解釋與《佛光大辭典》頗多近同之處,同樣稱開堂為禪林用語。稱其「原為古代譯經院之儀式,後轉指新任命之住持於人院之時,開法堂宣說大法之儀式。」

不過,在界定「開堂」為「禪林用語」的同時,稱其「本為譯經院之儀式」,「原為古代譯經院之儀式」,並不能成立。尤其是稱開堂「原為古代譯經院之儀式」,更是沒有理由。原因有三:

首先,譯經院中的「開堂」,是一個與「閉堂」對應的名詞,未見與禪宗有直接關聯。《宋朝事實》卷七有文說:

「太平興國中,始置譯經院於太平興國寺,延梵僧翻譯新經。始以光祿卿湯公悅、兵部員外郎張公洎潤色,之後趙文定、楊文公、晁文元、李尚書維皆為譯經潤文官。天禧中,宰相丁晉公始為使。天聖三年,又以宰相王冀公為使。自後元宰繼領之,然降痲不入銜。又以參政樞密為潤文。其事寢重,每歲誕節,必進新經。前兩月二府皆集,以觀翻譯,謂之開堂。前一月譯經使潤文官又集,以進新經,謂之閉堂。慶曆三年,呂許公罷相,以司徒為譯經潤文使。明年,致仕章郇公代之。自後乃降痲人銜。」

與這段文字相近的記載,並見於《事實類苑》卷二十八「譯經潤文使」條、《職官分紀》「譯經潤文使」條引《春明退朝錄》文字,證明譯經院建立的時間,是宋代太平興國中(976—984)。譯經院的開堂,指的是每年聖節(皇帝生日)進新經前二月,光祿卿、兵部的官員集於太平興國寺,以觀翻譯,稱為開堂。如果是進新經前一月譯經使和潤文官又集,則稱為閉堂。換句話說,譯經院的「開堂」一詞,是相對於「閉堂」一詞出現的,而且出現的時間不早於宋代太平興國年間(976—984)。

其次,禪林使用「開堂」一詞的時間,比宋代譯經院要早。如上所說,譯經院建立的時間,是宋代太平興國中(976—984)。而禪門則在此之前已廣泛使用「開堂」一詞。在禪門語錄中,《景德傳燈錄》等書記載智藏「唐貞元七年(791)眾請開堂」,如會禪師在長慶癸卯(823)「擬請和尚開堂」,靈樹如敏禪師(?-920)是「五代禪僧」,在世時已經「開堂說法」,說明早在唐五代時期,禪門已經在使用「開堂」一詞。

最後,禪門使用「開堂」一詞,既與禪法傳承有一定關係,又與祝延聖壽有直接關係,但未見與譯經院有直接關聯的地方。《祖庭事苑》將譯經使與潤文官兩月前聚集以觀翻譯稱為開堂,又把譯經使、潤文官一月前集也稱為「開堂」,是錯誤的記載,不可從。

因此,將譯經院開堂與禪門開堂聯繫起來討論,說開堂「原為古代譯經院之儀式」,迄今尚未見直接證據。

(二)關於開堂時問答在儀式中的位置

《佛光大辭典》在解釋開堂時,提到開堂的儀式程式,稱:

「開堂之儀式,先禮請德識卓越之僧一人任白椎師.迎至法座東單之上位,是為照鑒開堂之師。官員等則對面而坐。其次迎引住持,先呈公文,舉法語畢,維那宣讀諸疏。其後住持乃舉手指法座,宣說法語,又登座拈香祝聖,帝師及官員等亦一一拈香畢,白椎師鳴椎一下雲(卍續一一三·一一八下):『法筵龍象眾,當觀第一義。』住持乃提示宗綱,致謝官員、諸山等。白椎師復鳴椎唱:『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其後住持以拄杖卓地一下,開始問話(問答折征)。問答畢,儀式即可結束。」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對開堂儀式程式的解釋,有與《佛光大辭典》相近的文字,不贅引。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比較我們上文考訂的開堂的主要儀式程式,就會發現這兩種重要工具書存在明顯的錯誤。具體來說是,問話或問答在儀式程式中的位置,其實是在「白椎師復鳴椎唱: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之前,而不是在其後。儀式不是在問答畢後結束,而是在「白椎師復鳴椎唱: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之後結束。

(三)關於白椎師固定說法的來由

如上所說,維那白椎雲「法筵龍象眾,當觀第一義」和維那結槌雲「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是開堂儀式中固定的程式。其中維那結槌雲「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還作為禪門公案,在禪宗語錄中,多次被拈提舉出,稱「世尊一日升座,大眾集定,文殊白椎云:『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世尊便下座」。

《祖庭事苑》卷8「白椎」條說:「世尊律儀,欲辨佛事,必先秉白,為穆眾之法也。今宗門白椎,必命知法尊宿以當其任。長老才據座已,而秉白云:法筵龍象眾,當觀第一義。長老觀機,法會酬唱既終,復秉白曰: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此蓋先德之真規,皆不失佛意。且見叢林多舉世尊升座,文殊白椎。或謂遍閱藏乘,不見其緣。然秉白儀範既出聖制,復何區區求文殊之說,以恣無益之論耶!」這段文字除證明這個公案未見佛藏外,還說明了一些信眾對從學術角度對文殊何時何處白椎的討論頗有異議。

儘管如此,關注維那師白椎所說的早期出處,對於探討禪門開堂的歷史源流還是有意義的。據筆者所知,這個公案在佛藏所收禪宗文獻中,以《碧岩錄》出現最早。但在《碧岩錄》之前,宗賾的《慈覺禪師語錄》中已經有完整的維那師椎白的程式。另外,如上所述,在禪門語錄中,《景德傳燈錄》等書記載智藏「唐貞元七年(791)眾請開堂」,如會禪師在長慶癸卯(823)「擬請和尚開堂」,五代禪僧靈樹如敏禪師(?-920)在世時已經「開堂說法」,說明早在唐五代時期,禪門已經在使用「開堂」一詞。由於維那椎白這個程式與開堂程式是並存的,這就說明維那師椎白說「法筵龍象眾,當觀第一義」和「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在唐五代時已經存在。儘管宋代以降禪僧已嚴格按照這個程式來開堂,但他們不是最早提出這個公案和制定這個程式的人。

不得不承認,由於資料限制,目前我們還不知道維那師椎白說「法筵龍象眾,當觀第一義」和「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究竟始於什麼時候,始於何人之手。希望將來有人能揭示之。

五、小結

清規和事規記載開堂時,都稱「官給錢料設齋」或「官給錢料設齋開堂」的記載,表明開堂為朝廷或官府為齋主的齋僧儀式。在開堂儀式程式中包括的拈香和說開堂功德回向等為齋供儀式核心儀式程式,進一步證明了這一點。不過,由於以往對開堂的儀式程式的關注不足,對什麼是開堂,目前的認識依據十分模糊甚至存在明顯錯誤,因此,本文未從齋供儀式角度對開堂展開討論,而是具體梳理了開堂的儀式程式。

通過上文對清規類開堂文獻資料和語錄類開堂文獻資料的比較,在弄清開堂儀式程式分級敘述的基礎上,我們確定了開堂的儀式程式,主要包括住持接疏、拈疏——維那宣疏(有時還拈法衣,說法語)——住持指法座,說法語——住持登(升)座——住持三拈香——住持斂衣就座——維那白椎雲「法筵龍象眾,當觀第一義」——住持垂語,邀約僧人提問一住持與僧人或參與開堂的俗人問答——住持說提綱(以「師乃雲」、「乃雲」作為說提綱開頭的標誌)——住持說開堂功德回向——結座,維那白槌雲「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下座,送官員等。這些主要程式對於將語錄類開堂文獻放在實際背景下理解提供了參證,又幫助我們發現了習見工具書對開堂儀式程式先後順序的說明是錯誤的。同時,如果結合相關史料對宋代譯經院的記載,可以發現,目前尚無可信材料證明禪門開堂與譯經院開堂存在直接關係。禪門開堂儀式唐末五代已經出現,宋代以降相沿不替,但這個儀式程式的制定者是誰,仍是需要進一步探究的問題。(當代佛教網--佛教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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